关于提出“价值中立”的韦伯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2
都有那些人提出过价值中立?除了韦伯还有谁呢?这些人都在在什么著作上提出过呢?求详细解答。。

价值中立(Value free),最早源于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David Hume)提出的“是”与“应该”的划分,他认为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而我们并不能简单地从“是”与“不是”推论出“应该”与“不应该”。在前人观点基础之上,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慕尼黑大学所作的演讲《以学术为业》当中提出,应当把价值中立性作为从事社会学研究所必须遵守的方法论准则,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不能拿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别的人或事,在研究中应该保持中立的态度。

韦伯既用“价值中立”与德国的新康德主义划清界限,反对否认社会科学的客观性的唯心主义观点。又用“价值关联”反对英、法实证主义无视社会科学自身特点的错误倾向,为此,韦伯一方面把“价值中立”视为社会科学的规范性原则,另一方面又把“价值关联”作为社会科学的构成性原则,以避免实证主义和人本主义在社会认识上的片面性。因此,正确分析韦伯的“价值中立”与“价值关联”的思想对当今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有很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在韦伯那里,价值中立与价值关联是相伴而生的一对矛盾,两者不可分离,不可单独抽取某一方加以分析批判。韦伯思想中的价值中立并不意味着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彻底排斥价值因素,社会活动与现象都要由一定的价值来支配,因而韦伯的价值中立是相对于价值关联而言的。他认为社会科学研究对象与自然科学有本质区别,社会科学的理解恰恰必然包括在特定的价值之中,遵循一定的价值观念去解释社会现象。如,社会科学家们在分析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等行为时,都必须探讨这些行为所表现出的价值。而为了理解这种价值就必须探讨行为者在什么观念驱使下做出行动,这就是“价值关联”。正如韦伯所说:“当然,经验科学的问题应该‘不加评价地’加以解决,它们不是评价的问题。但是,社会科学中的问题是根据被讨论的现象的价值关联而选择出来的。”(注:马克思·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0页,1992年版。)但是,另一方面,社会科学研究作为人类追求真理的理性活动,又必须排除研究者个人情感好恶,又要避免以自己的价值、好恶去解释客观对象。实事求是作出事实判断,因此社会科学研究又必须坚持价值中立。“的确,在我们的科学中,个人的价值判断会对尚未被明确承认的科学观点发生影响,这些价值判断引起了长期的混乱甚至在决定事实之间简单的偶然联系的时候,它们也会根据后果增大还是减少实现某些个人理想的机会,即获得某物之可能性,而对科学论点作出各式各样的解释。”(注:马克思·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0页,1992年版。)可见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在韦伯社会方法论中扮演了同等重要的角色,构成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一个特色。同时,韦伯的“价值中立”概念的提出除了与“价值关联”相联系而外,还与科学家的研究活动相联系。即“价值中立”是指科学家在研究自己的对象时,应当遵循客观事实,而撇开自己的政治主张与立场,回避自己的价值。而普通公民则在社会活动中必须有自己的价值观。当然,韦伯的“价值关联”与李凯尔特为代表的新康德主义的原则是有区别的。李凯尔特的“价值关联”是一种先验的超时空的原则。而韦伯却认为,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研究者不能随主观臆念去选择相关价值,而是将在一定历史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价值原则作为价值关联的前提,因此,韦伯的“价值关联”是客观现实的。总之,韦伯的“价值中立”与“价值关联”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同时韦伯的“价值中立”又是一个规范性概念。相对于特定的人与场合来讲,要遵循“价值中立”原则,因此,在韦伯那里“价值中立”并不是一个普遍性的行为准则。而只是科学家进行学术研究时的一条规范。如果做到按科学家的规范从事科学研究,就意味着做到了价值中立。另一方面如果能够联系行动者的客观现实的整体价值来研究事物,就做了价值关联。因此,我们应辨证地分析韦伯的“价值中立”的思想,避免把“价值中立”与“价值关联”对立起来而造成的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想方法。也避免国内一些主张社会科学研究要遵循价值关联原则而批判价值中立思想,或要遵循价值中立原则而批判价值关联思想等较为偏颇的观点,两者都不能单独成立。同时,用辨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来分析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的这对范畴。韦伯这对范畴有其合理内容,它反映了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以及认识社会现象之间具体因果联系的客观法则,对于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础有着重要意义。当今,社会科学面临最大的困难就在于如何回答社会科学的研究何以能够成为一门严格的科学,在这方面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两者的对立所构成的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中的根本问题又陷入到更大的困境之中。两者在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方面都形成了彼此对立的命题。如何解决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这种“二元对立”,这就关系到能否正确解决社会科学上述困难,能否建立一种真正的社会科学基础。关于这方面有些学者已做出深刻研究,主张用层次论代替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二元对立”,认为由于社会领域是多质性和多层次性,以它为对象的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基础应该是综合的,当然这种综合不是两者的简单相加,而是在两者交融基础上的“创造”,即不妨参照韦伯有关社会科学方法论思想,韦伯的有关思想对我们建立社会科学方法论基础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启发。

  马克斯韦伯作为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也是现代一位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公认的社会学三大“奠基人”之一。他的一生,著作颇丰,领域广泛,其理解的社会学思想,改变了实证主义方法论的霸权,促使现象社会学的产生,其有关官僚制的论述对组织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发生重要影响,是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思想来源。他的宗教社会学对比较文化研究具有重要的思想启发作用。当代西方一切重要社会学理论和流派,都在不同程度和不同方面从韦伯著作中汲取营养,可以说本本都值得后人仔细研读。
  韦伯之所以能够在学术上取得如此璀璨的成就,和他做学术的方法是分不开的。众所皆知,世界观对人生,对事业都起着导向性的作用。那么作为学者的韦伯所推崇的是价值中立(value free)的价值观,他在《以学术为业》的演讲中说:“一名科学工作者,在他表明自己的价值判断之时,也就是对事实充分理解的终结之时。” 韦伯就是站在众多学术知识之外的河岸上冷眼旁观,以近乎零度的眼光去看待世界文明的兴起与消亡。他的文章很平和,有条不紊地娓娓道来,在读者眼前铺开一幅严谨的画卷,而其背后沉淀着深厚地知识积累和痛苦的仪式般的沉思。
  价值中立并非韦伯提出,最早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提出的“是”与“应该”的划分,他认为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并不能简单地从“是”与“不是”推论出“应该”与“不应该”。韦伯提出应当把它作为从事社会学研究所必须遵守的方法论准则,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不能拿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别的人或事,在研究中应该保持中立的态度。

马克斯韦伯,其最有影响力的学科应该是社会学,生于1864年,卒于1920年。可以称其为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同卡儿马克斯、涂尔干并称为古典社会学的三大家之一。
有人称其为最后一批博学者中的一个,不仅仅在社会学领域中有突出成就,他有深厚的古典哲学知识。
作为一个经济史学家,他几乎读遍了这个领域以及经济理论的一切著作。他对古代史、近代史以及东方社会的历史也是了如执掌,具有百科全书式的知识。

  • 关于提出“价值中立”的韦伯
    答:价值中立并非韦伯提出,最早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提出的“是”与“应该”的划分,他认为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并不能简单地从“是”与“不是”推论出“应该”与“不应该”。韦伯提出应当把它作为从事社会学研究所必须遵守的方法论准则,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不能拿自己...
  • 求马克斯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读后感,4000字左右,最好自己写_百度...
    答:笔者对韦伯关于目的和手段的论述的理解是:手段本身没有价值,因此不值得某人希求,手段只有与目的相连之后,它才具有一定的价值,才会成为人们希求的东西;手段对应于社会科学,而目的对应于社会政策,在社会科学领域没有价值,因此,价值中立或价值阙如原则得以成立,并且存在这个原则是对社会政策(特别是经济上)的任何一种纯科学...
  • 价值中立是谁提出的
    答:韦伯。根据查询百度百科信息显示,价值中立是指确立了研究对象之后,必须放弃任何主观的价值观念,严格以客观、中立的态度进行观察和分析,从而保证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是由韦伯提出来的。
  • 谁倡导社会科学研究应保持价值中立
    答:刘清平倡导社会科学研究应保持价值中立,价值中立是德国M.韦伯用语,与“价值相关”相对。指在确立了研究对象之后,必须放弃任何主观的价值观念,严格以客观、中立的态度进行观察和分析,从而保证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认为研究者关心的是事实的陈述,而不是对事物作好坏评价的观点。它另一层含义则是区分了事...
  • 价值中立的来源
    答:在前人观点基础之上,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慕尼黑大学所作的演讲《以学术为业》当中提出,应当把价值中立性作为从事社会学研究所必须遵守的方法论准则,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不能拿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别的人或事,在研究中应该保持中立的态度。
  • 马克斯·韦伯的教育理念
    答:马克斯·韦伯倡导的学者人格的老师,是指将学术当成志业的人,他们努力超越前人并接受自己的学问被超越(教出比自己强的学生),不在教室倡导他的立场,而是保持价值中立,让学生了解有哪些选择和后果,自己作出选择。我认同韦伯这些观点,只是我觉得这个理想化的老师形象和教育境界在当今商业化的时代,实现...
  • 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韦伯在
    答:为了更好地理解社会行动,韦伯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社会学概念,如“理想类型”、“价值中立”等。其中,“理想类型”是一种思维工具,它帮助研究者通过对现象的抽象和概括来揭示其内在结构和逻辑关系;“价值中立”则是韦伯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伦理要求,它...
  • “价值中立”与“价值关联”的关系是什么?
    答:韦伯思想中的价值中立并不意味着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彻底排斥价值因素,社会活动与现象都要由一定的价值来支配,因而韦伯的价值中立是相对于价值关联而言的。他认为社会科学研究对象与自然科学有本质区别,社会科学的理解恰恰必然包括在特定的价值之中,遵循一定的价值观念去解释社会现象。如,社会科学家们在分析...
  • 韦伯的社会学方法论的主要观点
    答:三、价值中立。韦伯的价值中立是一种学术研究的规范原则。价值中立不要求学者没有或不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而是要求他们应该弄清楚在什么地方要诉诸于分析的理解,在什么地方要诉诸于情感,即不要把关于事实的科学分析与关于事实的评论相混淆。如:讲课是学术活动,是科学内的事情,不应有价值判断;而演说...
  • 社会心理学的价值中立原则是什么?
    答:社会学传统的价值中立由马克思·韦伯提出,即一种从事社会学研究所必须遵守的方法论准则,表现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不能拿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别的人或事,在研究中应该保持中立的态度。具体涵义:其一,一旦科学家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定了研究课题,他就必须停止使用自己或他人的价值观,而遵循他所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