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的6 供热采暖系统计量改造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4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是从哪年开始实施,具体实施哪些城市?还有哪些城市未动工?

基本都开始了,大概是2005年吧,记不得了。
到我们网站找资料

包括做墙体隔阂屋面保温,更换节能型外窗,供暖系统加装热计量表和跨越管。

6.1 一般规定
6.1.1 既有居住建筑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热计量方式。
6.1.2 室内采暖系统改造应以温控和热计量为手段、实现建筑节能为目的。
6.1.3 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既要满足室温可调和分户计量的要求,又要满足运行和管理控制的要求。
6.1.4 用于热量分摊的计量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1.5 热量表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热量表》(CJ128-2007)标准。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6.1.6 用作热费决算的热量表准确度应高于3级,宜具备热计量数据的远传功能及存储180天以上日供热量的存储性能,接电方式宜采用市电供电方式(外接电源方式)。
6.1.7 热量表的选型按照设计流量作为额定流量选取。
6.1.8 热量表的流量计宜安装在回水管上。
6.1.9 热量表前后的直管段应满足设计安装要求,以保证热量表正常工作。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热计量表上游侧直管段长度应为5倍管径以上、下游侧直管段长度应为2倍管径以上。
6.2 锅炉房、热力站热计量改造
6.2.1 锅炉房和热力站应在热力出口安装热量计量装置。
6.2.2 热力站的热量计量装置宜安装在一次水侧总回水管上。
6.2.3 锅炉房或热力站的燃料消耗量、补水量、耗电量应计量监测。
6.2.4 锅炉房或热力站的动力用电、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等宜分项计量。
6.3 建筑物热力入口热计量改造
6.3.1 建筑物的热力入口应设置热量表,当建筑用途相同、建筑类型相同、围护结构相同、建筑物内热量分摊方式一致的若干栋建筑,可设置一块热量表。
6.3.2 热量表积分仪不宜安装在地下管沟之中。安装在管沟中的热量表宜加装保护箱保护热量表的积分仪,保护箱的防护等级应满足热量表的性能要求。
6.4 户间分摊方法
6.4.1 以同一块热量表进行热费决算的建筑物应采用相同的户间热量分摊方法,所采用的热量分摊仪表的类型应相同。
6.4.2 户间热量分摊方法应根据技术经济分析及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形式来确定,可采用以下方法:
1.热量分配表分摊法
系统组成及分摊原理:
该分摊系统由各个热用户的散热器热量分配表以及建筑物热力入口设置的楼栋热量表或热力站设置的热量表组成。
通过修正后的各热量分配表的测试数据,测算出各个热用户的用热比例,按此比例对楼栋或热力站热量表测量出的建筑物总供热量进行户间热量分摊。修正因素包括散热器的类型、散热量、连接方式等。
特点及适用范围:
按照基本的工作原理,散热器热量分配表分为蒸发式热量分配表与电子式热量分配表两种基本类型。
蒸发式热量分配表初投资较低,但需要入户读表。电子式热量分配表初投资相对较高,但该表具有入户读表与遥控读表两种方式可供选择。电子式热量分配表有传感式和一体式两种,若散热器被遮蔽,可选择安装传感式热量分配表。
安装散热器热量分配表时,不需要对既有室内采暖系统进行改造。
热量分配表分摊法适用于以散热器为散热设备的室内采暖系统。
2.户用热量表分摊法
系统组成及分摊原理:
该分摊系统由各户用热量表以及建筑物热力入口或热力站设置的热量表组成。
户用热量表测量出的每户供热量可以作为计量热费结算依据,也可以通过户用热量表测量出的每户供热量,测算出各个热用户的用热比例,按此比例对楼栋或热力站热量表测量出的建筑物总供热量进行户间热量分摊。
特点及适用范围:
根据热量表的流量计的测量方式不同,热量表的主要类型有机械式热量表、电磁式热量表、超声波式热量表。 机械式热量表的初投资相对较低,但热量表的流量计对水质有一定要求,以防止流量计的转动部件被阻塞,影响仪表的正常工作。
电磁式热量表的初投资相对机械式热量表要高,但仪表的流量计比机械式的精度要高、压损小。电磁式热量表的流量计工作需要外部电源,而且必须水平安装,还需较长的直管段,这使得仪表的安装、拆卸和维护较为不便。
超声波热量表的初投资相对较高,仪表的流量计具有精度高、压损小、不易堵塞等特点,但流量计的管壁锈蚀程度、水中杂质含量、管道振动等因素将影响流量计的精度。
户用热量表分摊法适用于分户独立式室内采暖系统及地面辐射供暖系统。
6.4.3 热量分配表分摊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1.热量分配表的产品和安装方法应符合《电子式热分配表》(CJ/T260—2007)和《蒸发式热分配表》(CJ/T271—2007)产品标准。
2.采用蒸发式热量分配表或单传感器电子式热量分配表时,散热器平均热媒设计温度不应低于50℃;采用传感器电子式热量分配表时散热器平均热媒设计温度不应低于35℃;采用蒸发式热量分配表时,不同的采暖季节应使用不同的蒸发液体颜色。
3.热量分配表的使用和保护,应与用户说明,入户读表时应尽量减少对用户的干扰。
6.4.4 户用热量表分摊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1.户用热量表可作为供热计量决算依据,也可以作为建筑物内热量分摊的依据,热量表的测量结果要求具备较好的一致性。
2.户用热量表前应安装过滤器。



  •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7 节能改造效果...
    答:在北方采暖地区的既有居住建筑完成节能改造后,一项重要的后续步骤是对其节能效果进行严格的检测与评估。首先,这项工作应由工程的建设单位委托专业且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他们将进行一系列的测试并出具详细的评估报告。检测与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会...
  •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的6 供热采暖...
    答:6.1 一般规定6.1.1 既有居住建筑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热计量方式。6.1.2 室内采暖系统改造应以温控和热计量为手段、实现建筑节能为目的。6.1.3 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既要满足室温可调和分户计量的要求,又要满足运行和管理控制的要求。6.1.4 用于热量分摊的计量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6...
  •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的5 供热采暖...
    答:5.1 一般规定5.1.1 供热采暖系统节能改造应综合考虑热源(或热力站)、室外管网及室内系统的节能潜力,实现供热采暖系统整体节能。5.1.2 供热采暖系统的节能改造应与热计量改造同步进行。5.1.3 供热采暖系统的节能改造应优先实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和变流量调节技术。5.1.4 室内采暖系统改造应采...
  •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的4 围护结构...
    答:4.1 一般规定4.1.1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时应考虑供暖系统的节能改造。围护结构改造先进行时,应为供暖系统改造预留条件。4.1.2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可根据建筑所处的气候区、结构体系、围护结构构造类型的不同有所侧重。改造前应首先对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保温材料的厚度,以及相关的构造措施和...
  •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6 供热采暖系统...
    答: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技术有着明确的指导原则。首先,6.1一般规定中强调,改造应以温控和热计量为核心,目标是提升建筑能效。室内采暖系统改造需满足室温调节和分户计量,并确保运行管理和控制的便捷性。热量计量装置需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质量需符合CJ128-2007标准,并需有相应...
  •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供热计量及节能...
    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旨在推动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该导则的出台是依据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07〕1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的《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
  •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验收办法第二章 验收依据...
    答:第二章 验收依据 北方采暖地区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验收工作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和标准: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号)和《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建城[2008]106号),这两项文件为改造工作的...
  •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1 总 则_百度...
    答:为了积极响应国务院的节能减排政策,推动北方地区建筑节能工作的进展,本导则旨在为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提供技术指导。1.1 在实施改造时,首要目标是在确保室内温度达到设计标准的同时,实现在热源端的节能目标。各地应充分考虑当地地理气候条件、经济和技术水平、以及现有工作基础,采取分步实施、...
  •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验收办法第一章 总则_百度...
    答:第二条,我们所说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指的是对那些不符合国家节能标准的供热系统,按照按热量计费的模式进行改造,这包括户内采暖系统的更新和管网、热源的改造工作。重要的一点是,根据第三条,所有改造工程在竣工后,必须实施以用热量为基础的收费制度,如果未能做到这一点,该工程将无法通过验收...
  •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的3 节能改造...
    答:如不具备实施全面改造条件,应优先对围护结构的薄弱环节实施改造,例如优先更换节能窗户。3.0.5 对室温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筑或不具备调节控制功能的供热采暖系统均应予以改造。节能改造后,建筑室温应达到设计要求,供热采暖系统应同时具有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的基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