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行政区划的1949年之后区划的主要变更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5
在1949年到1954年之间6大行政区是那六个,划分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49年)

  5大行政区
  30省、1自治区、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1地区

  中央直属
  行政单位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太原市) 平原省(新乡市) 察哈尔省(张家口市) 绥远省(归绥市) 内蒙古自治区(张家口市)

  东北区
  (沈阳市)
  沈阳市 鞍山市 抚顺市 本溪市
  辽东省(安东市) 辽西省(锦州市) 吉林省(吉林市) 松江省(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热河省(承德市)
  旅大行署区(大连市)

  西北区
  (西安市)
  西安市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兰州市) 宁夏省(银川市) 青海省(西宁市) 新疆省(迪化市)

  华东区
  (上海市)
  上海市 南京市
  山东省(济南市) 苏北行署区(扬州市) 苏南行署区(无锡市) 皖北行署区(合肥市) 皖南行署区(芜湖市)
  浙江省(杭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 台湾省(台北市)

  中南区
  (武汉市)
  武汉市 广州市
  河南省(开封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长沙市) 江西省(南昌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西省(南宁市)

  西南区
  (重庆市)
  重庆市
  四川省(成都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昆明市) 西康省(康定县) 西藏地方(拉萨) 昌都地区(昌都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50年)

  5大行政区
  1事务部
  29省、1自治区、13直辖市、8行署区、1地方、1地区

  华北事务部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太原市) 平原省(新乡市) 察哈尔省(张家口市) 绥远省(归绥市) 内蒙古自治区(张家口市)

  东北区
  (沈阳市)
  沈阳市 旅大市 鞍山市 抚顺市 本溪市
  辽东省(安东市) 辽西省(锦州市) 吉林省(吉林市) 松江省(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热河省(承德市)

  西北区
  (西安市)
  西安市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兰州市) 宁夏省(银川市) 青海省(西宁市) 新疆省(迪化市)

  华东区
  (上海市)
  上海市 南京市
  山东省(济南市) 苏北行署区(扬州市) 苏南行署区(无锡市) 皖北行署区(合肥市) 皖南行署区(芜湖市)
  浙江省(杭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 台湾省(台北市)

  中南区
  (武汉市)
  武汉市 广州市
  河南省(开封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长沙市) 江西省(南昌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西省(南宁市)

  西南区
  (重庆市)
  重庆市
  川东行署区(重庆市) 川西行署区(成都市) 川南行署区(泸州市) 川北行署区(南充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昆明市) 西康省(康定县) 西藏地方(拉萨) 昌都地区(昌都宗)


  1.1950年11月12日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50年9月5日第九次会议决定)
  2.撤销旅大行署区,设立旅大市。(东北人民政府1950年10月5日命令)
  3.撤销四川省,设立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个行署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51年)

  5大行政区
  1事务部
  29省、1自治区、13直辖市、8行署区、1地方、1地区

  华北事务部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太原市) 平原省(新乡市) 察哈尔省(张家口市) 绥远省(归绥市) 内蒙古自治区(张家口市)

  东北区
  (沈阳市)
  沈阳市 旅大市 鞍山市 抚顺市 本溪市
  辽东省(安东市) 辽西省(锦州市) 吉林省(吉林市) 松江省(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热河省(承德市)

  西北区
  (西安市)
  西安市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兰州市) 宁夏省(银川市) 青海省(西宁市) 新疆省(迪化市)

  华东区
  (上海市)
  上海市 南京市
  山东省(济南市) 苏北行署区(扬州市) 苏南行署区(无锡市) 皖北行署区(合肥市) 皖南行署区(合肥市)
  浙江省(杭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 台湾省(台北市)

  中南区
  (武汉市)
  武汉市 广州市
  河南省(开封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长沙市) 江西省(南昌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西省(南宁市)

  西南区
  (重庆市)
  重庆市
  川东行署区(重庆市) 川西行署区(成都市) 川南行署区(泸州市) 川北行署区(南充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昆明市) 西康省(雅安市) 西藏地方(拉萨) 昌都地区(昌都宗)


  1.皖南行署区由芜湖市迁驻合肥市,与皖北行署区合署办公。(华东军政委员会1951年12月19日报告备案)
  2.西康省由康定县迁驻新设的雅安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52年)

  6 大 区
  30省、1自治区、12直辖市、1地方、1地区

  华北区
  (北京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太原市) 绥远省(归绥市) 内蒙古自治区(归绥市)

  东北区
  (沈阳市)
  沈阳市 旅大市 鞍山市 抚顺市 本溪市
  辽东省(安东市) 辽西省(锦州市) 吉林省(吉林市) 松江省(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热河省(承德市)

  西北区
  (西安市)
  西安市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兰州市) 宁夏省(银川市) 青海省(西宁市) 新疆省(迪化市)

  华东区
  (上海市)
  上海市
  山东省(济南市) 江苏省(南京市) 安徽省(合肥市) 浙江省(杭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 台湾省(台北市)

  中南区
  (武汉市)
  武汉市 广州市
  河南省(开封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长沙市) 江西省(南昌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西省(南宁市)

  西南区
  (重庆市)
  重庆市
  四川省(成都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昆明市) 西康省(雅安市) 西藏地方(拉萨) 昌都地区(昌都宗)


  1.撤销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设立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52年4月18日第14次会议决定)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由察哈尔省张家口市迁驻绥远省归绥市。(政务院1952年6月28日批准)
  3.撤销皖北、皖南二行署区,恢复安徽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52年8月7日第17次会议决定)
  4.撤销川东、川西、川南、川北四行署区,恢复四川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52年8月7日第17次会议决定)
  5.撤销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设立政务院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政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会1952年11月15日第19次会议决定)
  6.撤销平原省,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山东、河北二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52年11月15日第19次会议决定)
  7.撤销察哈尔省,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河北、山西二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52年11月15日第19次会议决定)
  8.撤销苏北、苏南二行署区,恢复江苏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52年11月15日第19次会议决定)
  9.直辖南京市改为江苏省辖市。(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52年11月15日第19次会议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53年)

  6 大 区
  30省、1自治区、14直辖市、1地方、1地区

  华北区
  (北京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太原市) 绥远省(归绥市) 内蒙古自治区(归绥市)

  东北区
  (沈阳市)
  沈阳市 旅大市 鞍山市 抚顺市 本溪市 长春市 哈尔滨市
  辽东省(安东市) 辽西省(锦州市) 吉林省(吉林市) 松江省(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热河省(承德市)

  西北区
  (西安市)
  西安市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兰州市) 宁夏省(银川市) 青海省(西宁市) 新疆省(乌鲁木齐市)

  华东区
  (上海市)
  上海市
  山东省(济南市) 江苏省(南京市) 安徽省(合肥市) 浙江省(杭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 台湾省(台北市)

  中南区
  (武汉市)
  武汉市 广州市
  河南省(开封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长沙市) 江西省(南昌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西省(南宁市)

  西南区
  (重庆市)
  重庆市
  四川省(成都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昆明市) 西康省(雅安市) 西藏地方(拉萨) 昌都地区(昌都宗)


  1.吉林省长春市和松江省哈尔滨市升为直辖市。(政务院1953年7月8日批准)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绥远省人民政府合署办公。(政务院1953年10月2日批准)
  3.迪化市更名为乌鲁木齐市。(政务院1953年11月20日批准)

1952年湖南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撤销衡阳、郴州、零陵3专区,设立湘南行政区(地级)。衡阳专区的茶陵县、攸县划归湘潭专区,其余26个县划归湘南行政区(政务院1952年11月13日批准)
★撤销益阳专区,所属的宁乡县划归湘潭专区;湘乡、双峰、涟源3县划归邵阳专区;益阳市及益阳、汉寿、沅江、安化、桃江5县划归常德专区(政务院1952年11月13日批准)
★撤销湘西行政区及其所辖的会同、沅陵、永顺3专区,设立湘西苗族自治区、芷江专区。湘西苗族自治区辖乾城、凤凰、保靖、永绥、古丈、永顺、大庸、龙山、桑植10县。芷江专区辖洪江市及芷江、黔阳、溆浦、绥宁、通道、靖县、会同、晃县、怀化、麻阳、辰溪、沅陵12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9月2日批准)
★芷江专区更名为黔阳专区(政务院1952年11月13日批准)
★长沙专区更名为湘潭专区(湖南省人民政府1952年9月24日报告备案)
★黔阳专区驻地由芷江县迁至黔阳县安江镇(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11月19日批准)
★衡阳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湘南行政区(政务院1952年11月13日批准)
★设立双峰县,以湘乡县第三、六、七区为其行政区域,驻永丰镇(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桃江县,以益阳县的第六、七、八、九、十、十一区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祁东县,以祁阳县的第五、六、七、八、九、十区为其行政区域,驻洪桥镇(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洞口县,以武冈县的第八、九、十、十一区全部和第三区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衡南县,以衡阳县的第一区的4个乡、第二区的5个乡、第三区的6个乡、第四区的4个乡、第九区的5个乡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邵东县,以邵阳县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区的全部,和第一、七、十四区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两市镇(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蓝田县,以安化县的第三、四区的全部及第二区部分地区;邵阳县第十六区部分地区;湘乡县第九、十区;新化县第七区的3个乡为其行政区域,驻蓝田镇(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新邵县,以邵阳县的第一、二、三、十五区全部和第十四、十六区各一部分地区;新化县第八、九区全部及第四区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酿溪镇(政务院1952年2月16日批准)
★撤销津市市,并入沣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9月2日批准)
★撤销南岳特区,并入衡山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12月27日批准)
★撤销锡铁山特区,并入新化县(湖南省人民政府1952年8月24日报告备案)
★蓝田县更名为涟源县(湖南省人民政府1952年7月15日报告备案)
★安化县驻地由城关镇迁至东坪镇(湖南省人民政府1952年3月5日批准)
★沣县驻地由城关镇迁至津市镇(湖南省人民政府1952年9月24日批准)
★衡阳县驻地由衡阳市区迁至西渡镇(衡阳专员公署1952年8月13日报告备案)
★邵阳县驻地由邵阳市区迁至塘渡口(1952年2月26日)
★望城县驻地由望城坡迁至高塘岭(1952年3月)
★湖北省蒲圻县的下万垸划归湖南省湘阴县;湖南省湘阴县的新运洲划归湖北省蒲圻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6月17日批准)
★湖南省道县第四区的白岭、分水、文字界、坝头、石视坪、官充岭等地区划归广西省全县东山区
★湖南省零陵县的湾夫乡、豹子岭和三家共233户瑶族划归广西省全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1950年,废除“保甲”。 1955年,划分为东、南、西、北城区四区,组建306个居委会、2909个居民组,区名去掉“城”字。 1957年,新设郊区,城区四区辖26街道(东区6、南区5、西区8、北区7),275居委会,2766居民组;郊区辖7乡1镇,44村。 1958年,撤消乡镇,建立人民公社,郊区建万年红、东风、岳麓3个公社,18个大队;城区辖4区、25街道、233居委会、2731居民组。 1958年,长沙县、望城县划归长沙市管辖,1959年2月,撤消郊区,1959年3月,望城县并入长沙县;长沙市辖25街道5镇26个公社、227居委会、2489居民组。 1977年,恢复望城县建置,将原长沙县拆分为长沙、望城两县。 1978年,长沙市辖5区2县,16县辖区,84公社6镇,29街道,1132大队,308居委会。 1983年,浏阳、宁乡、湘阴划归长沙管辖,旋即湘阴复归岳阳地区。 1984年,公社制度(公社、大队和生产队)取消,恢复乡村建制(乡镇、村、居民组)。 1993年,浏阳撤县改市。 1995年,四个县(市)“撤区并乡”,长沙市辖5区、3县和1市,38街道、67镇和53乡,648居委会和3091村。 1996年,城区区划调整,撤销原东南西北和郊区五区,设立芙蓉、天心、岳麓、开福和雨花5区,芙蓉区主体为东区大部、天心区为南区大部、开福区为北区大部、岳麓区为西区大部,雨花区主体为郊区大部、原东区和南区划入部分。 2008年,望城县含浦、坪塘、莲花和雨敞坪镇等4镇成建制划归岳麓区管辖,4个镇的行政建制、人口、面积、所辖村(居)委会个数、政府驻地均不变;雷锋镇划归高新区代管(湘民行发[2008]3号)。 2011年6月,撤销望城县,设立长沙市望城区,原望城县行政区域为新设立的望城区行政区域。 2015年1月,长沙县暮云街道、南托街道调入天心区管辖,跳马镇调入雨花区管辖。 截至2011年,长沙市辖6个市辖区、2个县和1个市;59个街道、87个镇和24个乡;1,236个行政村和578个社区。



长沙行政区划的主要变化:

1、1949年刚解放时,长沙市辖8区:
城东区、城南区、城西区、城北区、文艺区、金盆区、岳麓区、会春区,区下辖82保、1838甲。没有辖县。
2、1950年8月,废除保甲制度。
3、1955年10月,东、南、西、北4区建306个居委会、2909个居民组,区名去掉“城”。文艺区、金盆区、岳麓区、会春区合为郊区。
4、1957年内4区辖26街道(东区6、南区5、西区8、北区7),275居委会,2766居民组;郊区辖7乡1镇,44村。
5、1958年9月,农村撤消乡镇,建立人民公社,郊区建万年红、东风、岳麓3个公社,18个大队;城区辖4区、25街道、233居委会、2731居民组。
6、1958年12月,长沙县、望城县划归长沙市管辖。
7、1959年2月,撤消郊区。3月,长、望两县合并称长沙县,属长沙市领导。长沙市辖25街道5镇26个公社、227居委会、2489居民组。
8、1977年12月,恢复望城县建置,将长沙县分为长沙、望城两县。
9、1978年底,长沙市辖5区2县,16县辖区,84公社6镇,29街道,1132大队,308居委会。
10、1983年2月,浏阳、宁乡、湘阴划归长沙市管辖。
11、1984年2月,长沙市辖4县1郊的人民公社先后改为同名的乡(镇)。
12、1993年1月,浏阳撤县改市。1995年7月辖县(市)撤区并乡建镇,长沙市辖5区3县1市,38街道67镇53乡,648居委会3091村。
13、1996年,辖区区划调整,撤销郊区,设立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5区。
14、2002年底,长沙市辖5区3县1市,54街道79镇39乡,568居委会2727村。
15、2007年,长沙市辖5个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4个县(市):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浏阳市。各区、县(市)共辖83个镇,比2006年增加3个,2007年共31个乡,53个街道。各镇、乡和街道共辖村1258个,社区566个,与2006年相同。
16、2008年,望城县坪塘、含浦、莲花、雨敞坪四镇划归岳麓区,雷锋镇由望城县委托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同年八月长沙县榔梨镇韶光社区居委会正式划归芙蓉区东岸乡管辖。至此长沙市城区面积由573平方千米变为975平方千米。
17、2011年7月,望城撤县改区,成为长沙市城区,长沙市城区由975平方千米增至1938平方千米。
18、2015年1月14日,长沙县暮云街道、南托街道划入天心区,长沙县跳马镇划入雨花区。 至此,长沙市城区面积增加至2185千米。

  长沙地区秦为长沙郡治,汉代为长沙国的都城,唐代和宋代为潭州长沙郡治,元代为天临路治,明代改为长沙府治,清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为湖南省治。中华民国建立以后,裁善化县并入长沙县,湖南的省治、长沙府治与长沙县同治。1913年撤长沙府,1933年设“长沙市”,市、县分治。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长沙历经多次调整,1951年自长沙县析置望城县,1959年望城县并入长沙县,长沙县划归长沙市管辖。1977年,自长沙县复置望城县,长沙市辖二县。1983年宁乡县和浏阳县划归长沙管辖。1996年长沙市辖区调整,撤销原东、南、西、北与郊五区,新设立芙蓉、天心、岳麓、开福与雨花五区。2011年撤销望城县,设立长沙市望城区。截止2011年,长沙市下辖6市辖区2县,代管1县级市,共计170个乡级行政区划,其中59个街道,87个镇和24个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1950年,废除“保甲”。
  1955年,划分为东、南、西、北城区四区,组建306个居委会、2909个居民组,区名去掉“城”字。
  1957年,新设郊区,城区四区辖26街道(东区6、南区5、西区8、北区7),275居委会,2766居民组;郊区辖7乡1镇,44村。
  1958年,撤消乡镇,建立人民公社,郊区建万年红、东风、岳麓3个公社,18个大队;城区辖4区、25街道、233居委会、2731居民组。
  1958年,长沙县、望城县划归长沙市管辖,1959年2月,撤消郊区,1959年3月,望城县并入长沙县;长沙市辖25街道5镇26个公社、227居委会、2489居民组。
  1977年,恢复望城县建置,将原长沙县拆分为长沙、望城两县。
  1978年,长沙市辖5区2县,16县辖区,84公社6镇,29街道,1132大队,308居委会。
  1983年,浏阳、宁乡、湘阴划归长沙管辖,旋即湘阴复归岳阳地区。
  1984年,公社制度(公社、大队和生产队)取消,恢复乡村建制(乡镇、村、居民组)。
  1993年,浏阳撤县改市。
  1995年,四个县(市)“撤区并乡”,长沙市辖5区、3县和1市,38街道、67镇和53乡,648居委会和3091村。
  1996年,城区区划调整,撤销原东南西北和郊区五区,设立芙蓉、天心、岳麓、开福和雨花5区,芙蓉区主体为东区大部、天心区为南区大部、开福区为北区大部、岳麓区为西区大部,雨花区主体为郊区大部、原东区和南区划入部分。
  2008年,望城县含浦、坪塘、莲花和雨敞坪镇等4镇成建制划归岳麓区管辖,4个镇的行政建制、人口、面积、所辖村(居)委会个数、政府驻地均不变;雷锋镇划归高新区代管(湘民行发[2008]3号)。
  2011年6月,撤销望城县,设立长沙市望城区,原望城县行政区域为新设立的望城区行政区域。
  2015年1月,长沙县暮云街道、南托街道调入天心区管辖,跳马镇调入雨花区管辖。

长沙行政区划变更(1949——2012)
1949年8月至1958年为不管县时期,只管市、郊,没有辖县;
1959年以后为管县时期,有辖县;
1949年8月,长沙市辖8区:城东区、城南区、城西区、城北区、文艺区、金盆区、岳麓区、会春区,下辖82保、1838甲。
1950年8月,废除保甲制度。
1955年10月,东、南、西、北4区建306个居委会、2909个居民组,区名去掉“城”。
1957年内4区辖26街道(东区6、南区5、西区8、北区7),275居委会,2766居民组;郊区辖7乡1镇,44村。1958年9月,农村撤消乡镇,建立人民公社,郊区建万年红、东风、岳麓3个公社,18个大队;城区辖4区、25街道、233居委会、2731居民组。1958年12月,长沙县、望城县划归长沙市管辖。
1959年2月,撤消郊区。3月,长、望两县合并称长沙县,属长沙市领导。长沙市辖25街道5镇26个公社、227居委会、2489居民组。1977年12月,恢复望城县建置,将长沙县分为长沙、望城两县。1978年底,长沙市辖5区2县,16县辖区,84公社6镇,29街道,1132大队,308居委会。1983年2月,浏阳、宁乡、湘阴划归长沙市管辖,湘阴县随即划归岳阳地区。 1984年2月,长沙市辖4县1郊的人民公社先后改为同名的乡(镇)。1993年1月,浏阳撤县改市。1995年7月辖县(市)撤区并乡建镇,长沙市辖5区3县1市,38街道67镇53乡,648居委会3091村。1996年,辖区区划调整,撤销郊区,设立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5区。2002年底,长沙市辖5区3县1市,54街道79镇39乡,568居委会2727村。
2007年,长沙市辖5个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4个县(市):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浏阳市。各区、县(市)共辖83个镇,比2006年增加3个,2007年共31个乡,53个街道。各镇、乡和街道共辖村1258个,社区566个,与2006年相同。国务院2001年10月10日国函〔2001〕131号批复: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芙蓉区藩正街迁至岳麓区岳麓大道。
2007年,长沙市辖5个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4个县(市):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浏阳市。各区、县(市)共辖83个镇,比2006年增加3个,2007年共31个乡,53个街道。各镇、乡和街道共辖村1258个,社区566个,与2006年相同。
2008年,望城县坪塘、含浦、莲花、雨敞坪四镇划归岳麓区,雷锋镇由望城县委托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同年八月长沙县榔梨镇韶光社区居委会正式划归芙蓉区东岸乡管辖。至此长沙市城区面积由573平方千米变为975平方千米。
2011年7月,望城撤县改区,成为长沙市城区,长沙市城区由975平方千米增至1938平方千米。[2]
长沙市总面积11819.5平方公里(即1.18万平方公里),其中长沙市城区面积193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约为342平方公里;长沙市总人口704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51万人(2010年),长沙城区常住人口约410万(2011年)。
截至2012年10月1日,湖南省长沙市辖六区二县一市:长沙市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及长沙县、宁乡县、浏阳市;总共辖82个街道、95个镇、14个乡。

  1949年之后区划的主要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1950年,废除“保甲”。
  1955年,划分为东、南、西、北城区四区,组建306个居委会、2909个居民组,区名去掉“城”字。
  1957年,新设郊区,城区四区辖26街道(东区6、南区5、西区8、北区7),275居委会,2766居民组;郊区辖7乡1镇,44村。
  1958年,撤消乡镇,建立人民公社,郊区建万年红、东风、岳麓3个公社,18个大队;城区辖4区、25街道、233居委会、2731居民组。
  1958年,长沙县、望城县划归长沙市管辖,1959年2月,撤消郊区,1959年3月,望城县并入长沙县;长沙市辖25街道5镇26个公社、227居委会、2489居民组。
  1977年,恢复望城县建置,将原长沙县拆分为长沙、望城两县。
  1978年,长沙市辖5区2县,16县辖区,84公社6镇,29街道,1132大队,308居委会。
  1983年,浏阳、宁乡、湘阴划归长沙管辖,旋即湘阴复归岳阳地区。
  1984年,公社制度(公社、大队和生产队)取消,恢复乡村建制(乡镇、村、居民组)。
  1993年,浏阳撤县改市。
  1995年,四个县(市)“撤区并乡”,长沙市辖5区、3县和1市,38街道、67镇和53乡,648居委会和3091村。
  1996年,城区区划调整,撤销原东南西北和郊区五区,设立芙蓉、天心、岳麓、开福和雨花5区,芙蓉区主体为东区大部、天心区为南区大部、开福区为北区大部、岳麓区为西区大部,雨花区主体为郊区大部、原东区和南区划入部分。
  2008年,望城县含浦、坪塘、莲花和雨敞坪镇等4镇成建制划归岳麓区管辖,4个镇的行政建制、人口、面积、所辖村(居)委会个数、政府驻地均不变;雷锋镇划归高新区代管(湘民行发[2008]3号)。
  2011年6月,撤销望城县,设立长沙市望城区,原望城县行政区域为新设立的望城区行政区域。
  2015年1月,长沙县暮云街道、南托街道调入天心区管辖,跳马镇调入雨花区管辖。
  截至2011年,长沙市辖6个市辖区、2个县和1个市;59个街道、87个镇和24个乡;1,236个行政村和578个社区。
  1995年撤区并乡镇
  1983年,长沙市四个辖县中,39县辖区,223乡(含116个未改乡的公社)、14镇,2891个行政村(含1352未改行政村的大队)、48居委会(即社区),18847村民组和322居民组。其中长沙县9县辖区,41乡和1镇,523村和8居委会,5679村民组和23居民组;望城县7县辖区,1乡、5镇、33公社,12村、443大队、20居委会,228村民组和6299生产队、191居民组;浏阳县11区,5镇、65乡,1004村、13居委会,12940村民组、70居民组;宁乡县12区,3镇、74公社,909大队、7委,12873生产队,38居民组。1990年,四县共39区,201乡和20镇,2894村和67居委会,37713村民组和404居民组。1995年撤区并乡,四县(市)调整为113乡镇4街道,其中长沙县调整为21乡镇(14镇7乡),望城县21乡镇(14镇7乡),浏阳市40乡镇街道(4街道17镇19乡),宁乡县35乡镇(17镇18乡)。
  1996年城区调整
  编辑
  1996年长沙市撤销东、南、西、北和郊区,设立芙蓉、天心、岳麓、开福和雨花区
  新设区调整内容及新设区下级区划:
  芙蓉区行政体制继承原东区;辖原东区的韭菜园、府后街、五里牌、浏正街、文艺路、解放路、都正街、朝阳街、人民路9个街道,原郊区马王堆(不含五一、火焰、友谊、高桥4个村)、东岸二个乡、火星镇、湘湖渔场、国营东屯渡农场;共计9街道2乡1镇2场。
  天心区行政体制继承原南区;辖原南区裕南街、金盘岭、城南路、书院路4个街道,原西区坡子街、学院路2个街道,原郊区大托乡、雨花亭乡的石人、新开、渔场3个村、园艺场和畜牧农场;共计6街道1乡2场。
  岳麓区行政体制继承原西区,辖原西区麓山路、银盘岭街道、桔子洲、望月村4个街道,原郊区岳麓乡、望岳乡2个乡、东方红农场、西湖渔场、养鹿场、以及岳麓渔场,自望城县划入天顶乡;共计4街道3乡4场。
  开福区行政体制继承原北区,辖原北区望麓园、伍家岭、新河、清水塘、北站路、黑石渡、民主东路、上大垅8个街道,原西区西长街、如意街、通泰街3个街道,原郊区福安乡、国营综合农场和红色渔场,自长沙县划入捞刀河镇、自划入望城县霞凝乡;共计11街道1镇2乡2场。
  雨花区行政体制继承原郊区,辖原南区左家塘、候家塘、井湾子、圭塘、南大路5个街道,原郊区黎托乡、洞井、雨花亭(不含石人、新开、渔场3个村)3个乡和马王堆乡的五一、火焰、友谊、高桥4个村;共计5街道3乡。

  2015年撤并乡镇

  岳麓区
  东方红镇和麓谷街道合并为麓谷街道。合并后,辖区总面积37.2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8万,辖3个村、8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地设麓圆社区。

  开福区
  青竹湖镇与新港街道合并为青竹湖街道。合并后,辖区总面积34.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2万,辖4个村、11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地设青竹湖镇人民政府驻地。

  望城区
  靖港镇和格塘镇合并为靖港镇。合并后,辖区总面积92.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6.5万,辖14个村、2个社区,镇政府驻地设靖港镇政府驻地。
  新康乡和高塘岭街道合并为高塘岭街道。合并后,辖区总面积69平方公里,总人口约9万,辖11个村、10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地设高塘岭街道办事处驻地。
  茶亭镇和东城镇合并为茶亭镇。合并后,辖区总面积116.4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8万,辖16个村、2个社区,镇政府驻地设茶亭镇政府驻地。
  铜官镇和书堂山街道合并为铜官街道,将东城镇慎家桥社区五杉片划入铜官华城村,茶亭镇郭亮村划入铜官。合并后,辖区总面积90.3平方公里,总人口约5.6万,辖9个村、5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地设铜官镇政府驻地。
  乌山镇和喻家坡街道合并为乌山街道。合并后,辖区总面积97.7平方公里,总人口约8.2万,辖12个村、4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地设乌山镇政府驻地。
  雷锋镇和廖家坪街道合并为雷锋街道。合并后,辖区总面积79.8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8万,辖8个村、2个社区。镇政府驻地设雷锋镇政府驻地。

  长沙县
  金井镇和双江镇合并为金井镇。合并后,辖区总面积204平方公里,总人口约6.5万,辖24个村、3个社区,镇政府驻地设金井镇政府驻地。
  开慧镇和白沙镇合并为开慧镇。合并后,辖区总面积122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2万,辖16个村、2个社区,镇政府驻地设开慧镇政府驻地。
  黄兴镇和干杉镇合并为黄兴镇。合并后,辖区总面积157平方公里,总人口约8.1万,辖19个村、3个社区,镇政府驻地设黄兴镇政府驻地。

  宁乡县
  枫木桥乡、偕乐桥镇和灰汤镇合并为灰汤镇。合并后,辖区总面积210.9平方公里,总人口约9.6万,辖26个村、2个社区,镇政府驻地设灰汤镇人民政府驻地。
  坝塘镇和南田坪乡合并为坝塘镇。合并后,辖区总面积163.7平方公里,总人口约7万,辖23个村、1个社区,镇政府驻地设坝塘镇人民政府驻地。
  双江口镇和朱良桥乡合并为双江口镇。合并后,辖区总面积15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8.2万,辖20个村,4个社区,镇政府驻地设双江口镇人民政府驻地。

  浏阳市
  杨花乡和大瑶镇合并为大瑶镇。合并后,辖区总面积149.3平方公里,总人口约9.1万,下辖19个村(社区),镇政府驻地设大瑶镇政府驻地。
  七宝山乡和永和镇合并为永和镇。合并后,辖区总面积234.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万,下辖15个村(社区),镇政府驻地设永和镇政府驻地。
  三口镇和古港镇合并为古港镇。合并后,辖区总面积21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6.3万,下辖20个村(社区),镇政府驻地设古港镇政府驻地。
  太平桥镇和集里街道合并为集里街道。合并后,辖区总面积153.8平方公里,总人口约5.7万人,下辖18个村(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地设集里街道办事处驻地。
  溪江乡和关口街道合并为关口街道。合并后,辖区总面积161.8平方公里,总人口约5万,下辖16个村(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关口街道办事处驻地。

  • 长沙行政区划的1949年之后区划的主要变更
    答:1958年,长沙县、望城县划归长沙市管辖,1959年2月,撤消郊区,1959年3月,望城县并入长沙县;长沙市辖25街道5镇26个公社、227居委会、2489居民组。 1977年,恢复望城县建置,将原长沙县拆分为长沙、望城两县。 1978年,长沙市辖5区2县,16县辖区,84公社6镇,29街道,1132大队,308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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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1949年8月,长沙市划分为八区,即城东区、城南区、城西区、城北区、文艺区、金盆区、岳麓区、会春区,下辖82个保、1838个甲。长沙地区秦为长沙郡治,汉代为长沙国的都城,唐代和宋代为潭州长沙郡治,元代为天临路治,明代改为长沙府治,清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为湖南省治。中华民国建立以后,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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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汉景帝元年(前156年)封十子刘发为长沙王,筑有思母台,后世称定王台,1949年10月1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天,芙蓉区人民区公所诞生;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为科级,毛赓平任第一任区长。1951年9月25 日召开芙蓉区首属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成立芙蓉区人民政府,升为一级政权。1955年6月1日,区人民政府改为区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