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报告时,应讲清哪些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4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向上级报告应报告什么内容

一、如实上告事故造成的原因,目前处理进程,实际损失和预期还可能产生的损失。
二、提出采用的补救措施和处理情况,尽可能减少后期出现类似情况时的损失。
三、提出预防方案,保障后期尽可能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
四、分析可能出现的其它情况,提出预防措施。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扩展资料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条,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参考资料来源: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报告时,应讲清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扩展资料: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2)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 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二条规定,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前面两位说的都是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而非事故报告的内容。要注意区分!
事故报告的内容有六条: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名称及各参建单位的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报告时,应讲清哪些
    答: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报告时,应讲清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
  •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内容。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 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法律分析】: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3、公司主管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
  • 报告事故应当报告哪些内容?
    答:3.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的简要经过是对事故全过程的简要叙述。核心要求在于“全”和“简”。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1)对于人员伤亡情况的报告,应当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2)对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主要指事故所导致的建筑物的毁损、生...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哪些
    答: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报告事故应当包括哪些内 ...
    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
  •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事故报告的内容要求
    答:已经采取的措施,主要指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单位负责人以及已经接到事故报告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为减少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便于事故调查所采取的的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等具体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还应当报告事故所造成的的社会影响、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
  • 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该如何报告
    答: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二、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三、情况紧急特殊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
  •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
    答:1、发生死亡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在报告的同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死亡事故由局安全生产组每月统一上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