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现代城市管理体质改革的重点措施应包括哪些方面?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2
城市经济改革的举措有哪些?

一、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如何增强企业的活力。而要增强企业活力,首先应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如上所述,在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下,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是,经济管理权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实际上是各级行政机构的附属物,缺乏必要的自主权和生气活力。所以,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应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增强企业的活力。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从1978年10月开始试点工作。首先在四川重庆钢铁公司、成都无缝钢管厂、宁江机械厂、四川化工厂、新都县氮肥厂和南充钢厂等六家企业开始。到1979年初,四川省试点企业已扩大到100家。制定了14条扩权办法。主要内容是: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可以增产市场需要的产品并可组织来料加工,允许企业可以销售商业、物资、供销部门不收购的产品;允许企业可以试制新产品,并可自己组织展销。在增产增收的基础上,企业可以按工资总额和计划利润指标,进行计划内利润留成和超计划利润留成,职工可以得到一定的奖金;折旧基金留归企业部分由40%提高到60%。流动资金试行金额信贷,有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可以利用外资对外装配加工等。以上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979年5月,国家有关部门也在京、津、沪等地选择一些企业进行试点工作。

为了加强扩权试点工作的指导,1979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规定》、《关于提高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的暂行规定》、《关于开征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税的暂行规定》、《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流动资金金额信贷的暂行规定》等5个文件。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选择企业试点。到1979年底,全国扩权试点企业扩大到4200家。到1980年又发展到6600家。这些企业占全国国营企业总数的16%、产值的40%和利润的70%,商业系统扩权试点企业8900个,占商业系统独立核算单位的50%。通过这些实验性的改革,使企业在责、权、利方面得到初步结合,特别是企业利润分配由过去的企业基金制度改为利润留成制,使企业经济利益与经营成果初步挂起钩来。

随着国家对经济调整工作的进行,并在总结前几年扩权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1984年5月国务院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即扩权10条),在生产经营计划、产品销售、产品价格、物资选购、资金使用、资产处理、机构设置、劳动人事、工资奖金和联合经营等10个方面,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初步改变了企业只按国家计划生产,不了解市场需求,不关心产品销路,不关心盈利亏损的状况,开始树立和增强经营观念、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服务观念,使企业的活力得到初步增强,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技术和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企业增产增收,国家和企业都增加了收入。

二、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制

经济责任制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把责(经济责任)、权(经济权力)、利(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的实行,可以把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三者的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和职工收入的增加。

经济责任制要求企业的主管部门、企业、车间、班组和职工,必须层层明确在经济上对国家应负的责任,建立和健全企业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各项专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并采取一定的考核和奖惩办法,它要求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三者的关系,把企业、职工的经济责任、经济效果同经济利益联系起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多劳多得,有奖有罚,克服平均主义。实行经济责任制,要注意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是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即解决企业经营好坏一个样的问题(即企业吃国家“大锅饭”);另一方面,是建立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处理好企业内部的关系,解决好职工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即职工吃企业“大锅饭”)。

贯彻经济责任制,企业所应遵循的原则是,必须全面完成国家计划,按社会需要组织生产,认真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保证产品质量;努力降低生产成本;职工收入只能在生产发展的基础增长;要有奖有罚;要把贯彻、完善经济责任制与技术改造结合起来,要统筹兼顾,加强领导等。

国家对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在分配方面主要有三种类型:(1)利润留成;(2)盈亏包干;(3)以税代利,自负盈亏。具体形式有: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适用于增产增收潜力较大的企业);全额利润留成(适用于生产正常、任务饱满、利润较稳定企业);超计划利润留成(适于任务严重不足,利润大幅度下降企业);利润包干(适用于潜力较大微利企业);亏损包干(对亏损企业实行“金额补贴,亏损不补、减亏留用或分成”等办法);以税代利、自负盈亏(适于管理水平高、生产稳定、有盈利的大中型企业)。另外,在二轻集体所有制企业由统负盈亏改为自负盈亏,并确定一个合理的课税所得额为基数,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减收所得税,税后利润大部分留给企业。

1981和1982年,工业企业普遍推行了经济责任制。企业内部实行经济责任制,把每个岗位的责任、考核标准、经济效果同职工的收入挂起钩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调动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增产增收;(2)促进了企业的整顿,企业的经营管理得到了改善和加强;(3)比较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平均主义问题,使按劳分配原则得到进一步的贯彻;(4)进一步改变了对企业统收统支,捆得过死的状况,使企业有一定的机动财力,可用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兴办集体福利设施,改善生活条件;(5)不仅对一线生产工人落实了经济责任,而且对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和辅助人员等都有明确的责任,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建立起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6)促进了工业的调整。

总之,经济责任制的推行,为工业企业在管理体制改革上探索出了一条新的道路。

三、实行利改税制

从1980年开始,曾在400多个工业企业中进行“以税代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试点工作,效果较好。试点企业销售收入的增长,明显地超过总产值的增长,特别是实现利润和上交税费的增长,大大高于总产值和销售收入的增长。而且在企业实现利润的增长部分中,保证了大部分以税金和资金占用费的形式上缴国家,企业所得也增加了。试点结果表明,上缴利润改为上缴税金的方向是正确的。1983年4月,国务院决定实行利改税的第一步,即税利并存制度(见1983年4月24日国务院批转《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在企业实现利润中,先征收一定比例的所得税和地方税,然后对税后利润采取多种形式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并从1983年6月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

根据规定,凡是有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其所实现的利润按55%的税率交纳所得税,其税后利润,一部分上交国家,一部分按照国家核定的留利水平留给企业。上交国家部分,可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递增包干上缴、固定比例上缴、交纳调节税和定额包干上缴4种办法。有盈利的国营小型企业,根据实现的利润,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交纳所得税。交纳后,由企业自负盈亏,国家不再拨款。对税后利润较多的企业,国家收取一定的承包费,或者按固定数额上交一部分利润。对于亏损企业,继续实行定额补贴,超亏不补,减亏分成(国家政策允许的亏损)。凡属经营不善造成的亏损,责其限期整顿,在规定限期内,经财政部门审批后,适当给予亏损补贴,逾期不补。

第一步利改税是税利并存。企业缴纳税利后,留用的利润,要建立五项基金,即新产品试制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这五项基金必须分别管理、分别使用。一般说,前三项基金不得少于全部留利的60%,后二项基金,不得高于留利的40%。1983年实行利改税第一步的国营工业企业共26500户,为盈利企业总户数的94.2%。 1983年全国实行利改税的国营企业新增加的收入,以税金和利润形式上缴国家的部分约占70%左右,企业所得约30%左右。其中用于职工奖励基金的部分约为8%。

第一步利改税实行后,企业的大部分利润以所得税的办法的办法上缴,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基本上纳入固定轨道,减少了过去那种争基数、争留成比例的现象,比较好地处理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体现了“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分配原则。不过,利改税第一步,仍有一些缺陷,主要是企业纳税后的税后利润,还须在国家与企业间进行分配,因而还不能真正体现企业的盈亏责任制。同时,利税并存,企业所得税和税后利润的分配,仍然是按照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来分配,因而行政干预自然存在。

为了克服上述缺陷,中央决定自1984年10月1日起,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其基本内容是:将国营企业应当上交国家财政的利润按11种税种向国家交税,税后利润归企业自己安排使用。具体办法是,国营大中型企业按55%的比例税率交纳所得税,然后再按照企业不同情况,征收调节税。对国营小型企业则按新的八级超额累进税交纳所得税。

实行利改税制是解决国家和企业在分配关系上的一条新的、正确的、有效的途径。它通过设置税种、税制进一步改善税制,可以充分运用税收的调节作用,更好地调节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利改税后,税率固定,企业同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固定下来;它既能使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均衡入库,又能使企业心中有数,有更大的压力和活力,来努力改善经营管理,以便争取更多的收入。另外,实行利改税后,还可减少部门、地区对企业过多的行政干预,国家也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利用税收杠杆,调节生产与分配,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四、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文化大革命”时“左”的指导思想,片面强调“一大二公”,人为地搞生产资料所有制升级,消灭个体经济,使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越来越单一化,结果生产停滞不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方针指引下,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调整所有制结构,允许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实行国家、集体、劳动者个体一起上的方针,支持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同时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外商独资经营的企业也发展起来。国家在支持城镇个体工商业发展的同时,还允许他们(包括待业青年和其他人员)根据生产需要申请合作经营,也可以按平等互利原则,与国营经济组织联营。集体企业在遵守国家法令和国家计划指导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集体企业还可按照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职工集资、适当分红、集体积累、自主分配的原则,自主经营管理。在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起来。这种情况从社会劳动者人数的变化可以看出。如1978年,城镇个体劳动者人数为15万人,1982年发展为107万人,1984年更增加为339万人;农村集体和个体劳动者,1978年30250万人,1982年33278万人,1984年增加到35368万人。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1978年7451万人,1982年8630万人, 1984年8637万人。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1978年2048万人,1982年2651万人,1984年增加为3216万人。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比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增长快,是这一时期党和国家大力支持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结果。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分布在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科研文教卫生等行业。在支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同时,还大力发展全民、集体、个体经济之间的灵活多样的合作经营和联合经营,使整个经济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

五、改革流通体制

长期以来我国旧的流通体制是一种按行政区、行政层次统一收购与供应的单一的流通体制。这种流通体制,商品流通渠道少,流通环节多,流通网络不健全,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的需要,而且给人民生活也带来许多不便。因此,必须进行改革。流通体制的改革,是要建立一种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的商品流通体制。建立和发展以社会主义国营商业为主体,以城市为中心的集体、个体、联合体等多种商业形式的流通体制。

国营商业改革,要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区别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实行多种管理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业经营者。中心城市的贸易中心,要坚持开放服务原则,进一步突破行业、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界限,通过相互渗股而组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定分配的批发企业,发展多种批发方式,进行灵活经营。同时还要加强商业网点、设施的建设,减少流通环节。建立发展多种商品流通渠道。恢复货栈贸易,积极发展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恢复城乡集市贸易,开展工业产品的自销,并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等。

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实行商品分工、城乡通开的新体制。农村供销合作社是集体商业组织,要在社员自愿原则下,继续扩大吸收社员股金或采取集资形式兴办企业。要充分利用遍布城乡的网点、人员、资金和设备等有利条件,逐步建立起生产、加工、运销等多功能的服务体系,并要从提供信息、原材料和推销产品等方面积极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各级供销社要积极发展跨部门、跨地区的多种形式、多层次的横向联合,发展多种流通方式。对于某些产地比较集中的产品,可组织专业企业联合集团,组织产销联营。在大中城市要逐步发展农副产品的批发市场,使产区与销区直接贸易,积极推行分购联销或联购分销的经营方式。

关于生产资料的流通体制,长期以来是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调拨分配方式、“条块分割”的封闭式的体制。其中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的通用物资,由国家计委平衡分配,称为统配物资;其余的工业品生产资料分为三类物资,一部分由省、市、自治区安排生产和销售,大部分由企业自销。这种体制的缺陷是,国家统得过多、管得过死,造成产销脱节,流通渠道单一,流通环节多,物资流通不畅,周转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国家不断缩小指令性计划分配物资的范围和品种,适当放宽了自销权力,因而扩大了市场交换的范围和品种,一些重要物资如煤炭、钢材等也进入了市场,逐步开放了生产资料市场。工业消费品则分别采取了统购统销,计划收购和订购、选购等多种购销形式。 1984年末,全国已建立工业品贸易中心1254个,建立生产资料贸易中心96个,下放工业品二级批发站489个。初步形成了多种渠道的商业流通网络。

六、改革计划、财政体制

(一)计划体制的改革。我国计划管理体制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实行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结果。宪法中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实行计划经济,需要建立一套以计划管理体制为主体的经济管理体制,计划管理体制涉及生产、建设、流通、分配等各个方面,它制约着其他各种经济管理体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普遍实行,生产队和农民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地、因地制宜安排生产;国家同时减少了收购、派购农副产品的种类和比重。在工商业方面,也推行了经济责任制,通过扩权,使企业在计划安排、产品购销、利润分配、资金运用等方面比过去有了较多的权力。许多企业实行利改税、利润分成或利润包干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注意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城乡集市贸易空前活跃,有些商品价格放开,一部分计划分配物资由物资企业经营,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此外,在财政体制上价格体制等也进行了改革。所有以上情况,都涉及到计划管理体制,促使计划体制也进行了改革。

我国原来的计划管理体制的缺陷,主要是统得过多,计划太死,日用品生产比较单调,人民生活不够丰富多采。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计划管理体制改为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三种计划管理形式。指令性计划,过去叫直接计划即计划执行单位必须坚决执行的计划。指导性计划,过去叫间接计划,即不是必须坚决执行的计划。市场调节,在“一五”期间和60年代调整时期实行过,其他时期均被忽视。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属于计划调节的范畴,市场调节是计划调节的补充。

指令性计划,适用于国营经济中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生产和分配,尤其适用于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骨干企业。对于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应根据需要,对粮食及其他重要农副产品的征派购下达一些具有指令性的指标。对指令性计划管理的改进,就是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范围,对大多数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要将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并努力提高指令性计划的科学性。

指导性计划,适用于全民所有制的大量中小型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以及其他经济形式的企业,国家对这些企业下达指导性计划,并不强制执行,主要运用经济杠杆,必要性辅之以行政手段来促进计划的实现。计划执行单位对指导性计划有权结合社会需要和本单位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使计划更切合实际。

市场调节,主要适用于各种各样小商品和农副土特产品。这些产品国家不作计划,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进行调节,国家通过政策法令和工商行政工作进行管理。

计划管理体制初步改革如下:

(1)端正计划指导思想,克服急于求成“左”的影响,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原则,在制定计划时力求速度和效益的统一。

(2)重视中长期计划,开始健全计划体系。

(3)注意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改变过去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减少指令性实物指标;允许企业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社会需要编制生产经营计划,逐渐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

(4)重视运用经济杠杆调节经济活动。通过调整价格发放银行信贷、健全税制、实行财政补贴等经济办法,促使了生产的发展、产品质量的提高、科技进步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如提高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产品收购价格,对这些农产品连续高产起了很大作用;调整油菜籽、烤烟的收购价格,实行浮动价格,调整奖售办法等,对这些农产品的按计划生产起了促进作用。对一些轻工业如烟酒、棉布、化纤织物和部分耐用消费品的价格也作了有升有降的调整,结果,打开了销路,减少了积压,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一部分小商品价格放开,产品生产和供应都有所改善,人民生活也较为丰富多采。对电子、化工、机械等行业的部分产品实行了浮动价格。信贷方面对部分基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的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将流动资金的无偿使用改为有偿使用,企业必须还本付息,承担经济责任,因而提高了企业认真经营的意识。


一、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制,形成自上而下的三级城市管理新模式
(一)成立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为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有关县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邑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县城管执法局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形成了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全方位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格局。(二)再造综合执法新架构。一是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原城管执法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含水利、渔业、水保)、食品药品监管、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林业、文化、旅游、粮食等领域的全部或部分执法职责划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行政处罚权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并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明确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范围、执法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同时,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进行充实调整,核定编制360名,划转人员197人,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二是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道路、排水、照明)、城市公共空间秩序、城市地下空间管理、供水、供气、供热等职责划入城市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构建了“大城管”新格局,构筑了全新的管理模式,为城市管理步入长效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完善基层执法机构。在13个镇(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的执法中队合署办公。按照人口、执法工作量等因素,核定5-11名编制不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各镇街(开发区)现行配置具有行政资格的执法人员4-6名,各镇街(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相应配置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联合执法等工作。完善执法联动机制,由镇街(开发区)统一指挥和调度县直部门派驻的所有行政执法队伍,搭建“资源统筹、联合执法”的镇街(开发区)综合执法平台。
二、规范权力运行,实现制度引领,打造权责明确城市管理执法新体系
(一)构建权力运行新体系。一是划转相关部门行政权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将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16个领域的15个职能部门的793项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调整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并要求职能部门负责综合执法权力有关依据的清理,明确执法依据和标准,一并提供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为文明执法提供了理论基础。二是重新修订综合执法局三定方案。编办对综合执法局“三定”规定进行重新修订,赋予职权,厘清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依法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三是编制镇(街道)权力清单。各镇(街道)均保留行政权力事项83项,其中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19项、其他行政权力45项。进一步划清镇(街道)行政执法权限、明确镇(街道)行政执法责任、理顺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构建规范化管理新体系。一是推行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出台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行政处罚程序》《执法规范》《案件审理制度》等执法制度,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目前,国土、林业、水务、文化、规划等领域已基本实现专业化执法。二是推行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按照执法办案信息化要求,加快网上办案系统建设,将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六个网上”实现“四个规范”。即“线索网上登记、立案网上受理、文书网上生成、质量网上控制、审批网上分级、结案网上存档”,实现“程序规范、文书规范、审批规范、结案规范”,以“标准化车间作业”的方式,确保执法公开、规范、高效。三是推行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按照“四统一、五到位”的要求,执法中队实现了统一教育培训、统一装备投入、统一执法规范、统一建设标准,基本完成了办公场所、人员配备、执法装备、工作职责、工作机制五到位。(三)构建“数字城管”管理新体系。整合住建、交警、城管、工商、交通等部门力量,实现统一运作、联合执法。树立“互联网+”理念,打造“智慧交通”模式,累计投资300余万元建成数字城市管理系统,实现与“雪亮工程”数据共享,将175处县城主次干道、学校、超市商场、公交站台等城市管理关键部位视频监控纳入数字城管视频平台。依托平台成立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将发现的问题批转到不同业务部门处理。通过整合管理资源,克服了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弊病,实现了从单兵出击到协同作战、从多头管理到统一管理的转变。
三、强化部门联动,凝聚执法合力,构建协调顺畅综合
执法新机制出台了《平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和镇街的职责权限,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一)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协作配合。一是明确部门职责权限。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合理划分职能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权限,妥善处理好职能划转后监管与处罚的关系,切实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落实镇(街道、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街道、开发区)统一指挥和调度县直部门派驻的所有行政执法队伍,搭建“资源统筹、联合执法”的综合执法平台。(二)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推进。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镇(街道、开发区)的协作配合,定期研究解决综合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或争议事项,推进综合执法相关工作。(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了巡查、发现、制止、抄告、综合执法案件移送、基层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相关责任追究等9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移送程序,信息共享内容,司法衔接过程等,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有无”,构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监管体系。
四、坚持民生导向,做好结合文章,营造城市管理良好发展的新态势
(一)动与静结合实现“两提升一改善”。在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将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通盘考虑、双管齐下,实现了通行能力、停泊能力大提升和交通秩序大改善。一方面,“路口渠化改造”使机动车通行能力大提升。一是最大限度拓宽靠近路口的道路宽度,将右转车道转向口提前设置,并将右转车道向前延伸部分设为直行车道,实现了右转车辆不受红灯限制,也为直行车辆增添了一个车道,此举提高路口车辆通行能力20—30%。二是增设左转待停区,在左转弯车道增加数米长的白色虚线框,向左前方延伸到道路中间,此举使一个红绿灯周期可多通行3至4辆车。三是路口设置安全岛,安全岛内铺设红色沥青、栽种景观植物,岛上方建有钢结构张拉膜遮阳棚,引导行人自动进“岛”等候通行,不仅实现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流,还绿化美化了路口环境。另一方面,按照“合理布局、充分设点、尽力便居”的原则,利用商业区、公园、广场等车流密集场所周围的闲置空地,新建永久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10处,提供停车位1100个;在部分道路两侧科学施划停车位5000余个,配套相应的引导标识和管理制度,有效缓解了城区停车难问题,乱停乱放现象基本遏制。(二)快与慢结合提升居民的出行舒适度。将公共交通“快捷系统”与骑行步行“慢行系统”统筹谋划和设置,取得了互相补充、互相支撑、相得益彰的效果。一方面,公交以“快”字当头。确立了“让公交成为群众出行首选,让群众等车时间不超过8分钟”的公交服务标准。目前,县城公交车运行总数达到105辆,运营线路7条,建设公交港湾候车亭90个、停车站点牌150个,运行里程达到112.5公里,形成了“双环嵌套,多线兼顾环绕”的公交线网格局。另一方面,绿道以“慢”字为要。在浚河、兴水河和部分主干道建成全长约58公里的11条慢行绿道,将各个生态公园和县城广场绿地连接成线,形成绿网相连、绿脉相通、绿道相接的城市生态景观系统和慢行系统。同时,将公共自行车与公交、慢行绿道紧密结合、相互支撑,在住宅小区、商贸区域等人流较多的地段重点布局,设立了55个公共自行车服务点,投放了1100辆自行车供居民在绿道骑行。(三)堵与疏结合取得多赢效果。“堵”即管制、强制、处罚,通过必要的形式依法予以惩戒;“疏”即教育、劝告、引导,从理性上将其不规范转变为规范。平邑县坚持“堵疏结合、服务民生”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占道经营等管理难题。一方面,铁腕治堵。针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和市容问题,采取依法行政与服务监督相结合的措施,坚决取缔道路沿线违法搭建的棚户和违章摆放的摊点。同时,加大对涉牌涉证、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另一方面,科学疏导。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对占道经营在坚决取缔的同时,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充分征求商贩建议,将城区7处闲置空地进行平整,设置了年货市场和临时菜市场。
五、几点思考
(一)搞好城市管理,既要做好顶层设计,又要因地制宜。搞好城市管理,为经济发展提供软实力,实现惠民、强企、兴业、优政的目标,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体制,需要做好顶层设计。但各地的实际不一样,因此又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务求实效。(二)搞好城市管理,既是发展所需,更是民心所盼。城市管理水平代表着城市的形象,体现着民生质量,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事,也是市民感受最直接的事。增强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要求我们必须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全力打造宜居宜业环境,努力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三)搞好城市管理,既要领导重视,又要事无巨细。城市管理涉及面广、头绪复杂,没有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单兵突进或部门各自分散作战,很难出效果。必须建立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工协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具备严实细的工作作风和事无巨细求完美的“工匠”精神,认真审视城市管理中的细节,大到规划的设计执行、建筑物的色彩格调,小到一块路沿石的修补、一个井盖的更换,都要体现精细化,建设得要精致、品质高,管理得要无盲区、无死角。(四)搞好城市管理,既要坚持政府主导,更要强化市场运作。在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撑。特别是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既要及时到位,又要较大幅度地增加城市管理方面的财政支出。同时,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全面开放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市场,支持和鼓励外来资本、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其中,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局面.

解答,
从描述来分析,
应该从便民,
高效,合理等方面。
因有网络技术联网,
以前的工作程序,
也需与时俱进。

  • 试论述现代城市管理体质改革的重点措施应包括哪些方面?
    答:(一)顶层设计与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体制需要顶层设计,但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二)民心所盼与城市发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三)领导重视与细节管理。城市管理需要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同...
  • 试论述现代城市管理体质改革的重点措施应包括哪些方面?
    答:一、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制,形成自上而下的三级城市管理新模式(一)成立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为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有关县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邑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县城管执法局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日...
  • 中发37号文件印发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哪些
    答: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有条件的市和县应当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 (七)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
  •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答:首先是市场化改革。市场化改革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其目的在于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和完善的市场体系,促进经济发展。这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加快金融市场的开放等。其次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改革重点在于完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
  •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答:其次,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是城市发展的基石。改革的重点在于优化城市规划,改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保障。第三,体制机制创新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涉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以及推进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等。这些创新举措有助于...
  • 试论述如何进行组织变革的管理
    答:如何对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制进行改革?1、使基础设施建设从事业型转向企业型。从根本上说,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进行再生产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城市进行物质生产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它本身就是生产性的建设。2、使基础设施从福利型转为营利型,长期将城市基础设施当作非生产性的福利事业,结果造成了...
  • 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答:因此,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第一步就是重新构建社区自治组织体系,以替代原有体制下的居委会。笔者建议建立“一个大会,两个机构”体制: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1)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责是选举产生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审议和决定社区...
  •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依据课本所学可知,从1985年,城市改革全面开展,重点是国有企业的改革。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把原来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发展为由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对国有企业改革实行政企分开,逐步扩大企业的生产经济自主权,实行经济责任制;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村...
  • 我国农村改革的主要措施是什么?城市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答:(4)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广泛地开展以节能为主要目标的技术革新活动,同时集中必要的资金,加强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作好“七五”发展的衔接。(5)组织全国的科技力量,进行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努力发展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6)加强...
  • 试论述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与对策
    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化的长期过程,转变政府职能是贯穿这一过程的重要课题。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责、作用、功能的转换与发展变化。包括管理职权、职责的改变(对哪些事务负有行政管理权责,管什么,管多宽,管到什么程度),管理角色(主角、配角等)的转换,管理手段、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