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网购退货的规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7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民法典关于网购退货的规定
    答:网购退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没有关于网购退货的规定。不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规则如下:从快件被签收的那个时间算起,收货人只要不满意就可以选择退货,但前提条件是,如果不是商品质量原因,要在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才可以退货;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民法典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答:法律分析: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
  • 民法典关于退货的规定
    答: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为在网购中,消费者无法看到实物,属于弱者,基于对消费者的保护,所以法律对此进行规定。并未违反民法典。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民法典退货规定
    答: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部分规定的商品除外。 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 网购退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答: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消费者自行承担退回商品的运费。退换货时,消费者应当不拆除商品的标签,保证商品是完好的。也就是要保持商品原有的品质、功能,消费者打开包装查验商品的或者为确认商品进行合理的调试也视为商品完好。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商品的也适用上述退换货规则,消费者在签收商品后的...
  • 拼多多仅退款不退货违反哪条法律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答:拼多多仅退款不退货违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不退货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如果数额很大,可能构成诈骗罪。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 民法典商品退换货条款是什么
    答:《民法典》自2021年3月份颁布实施,其中并没有关于退换货的具体规定,退换货规定主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民法典 产品质量问题退货退款的
    答: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
  • 民法典三包法规定退换货条件
    答:根据国家关于新三包的规定,部分商品实施三包的时间规定如下: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 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2.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
  • 网购合同签了退货了还有效吗
    答:网购合同纠纷退货了的,一般就失效了。在司法实践中,网购退货的,一般属于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在债权债务终止后产生纠纷的,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