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官衔和军队的等级制度怎么划分?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31
唐朝的官衔和军队的等级制度怎么划分?

唐皇朝的行政机构,承袭隋代,以三省六部制为核心,在这个基础上,依据历史的惯例与经验,再衍生出一些具有执行、监察、侍从或其他功能的机构,共同组成唐皇朝的朝官制系统。 唐代的朝政决策与执行机构是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总的说来,中书省负责发布诏令。中书省在唐代曾一度称为内书省、西台、凤阁和紫微省,长官中书令通常担任相职,参与军国大事的决策。其下属中书侍郎在唐代初期作为中书省长官的副手,在唐高宗和武后时,开始被任命为宰相。这种情况到安史之乱后成为惯例,因此中书侍郎在实际上也脱离了中书省的日常事务。 中书省最重要的诏令起草工作,唐代主要由中书舍人实际负责。中书舍人共有六员,还兼负宰相会议的秘书事务。由于起草诏令事关重大,实际上参与了军国政事,不仅需要较高的文学才能,也要有较好的政治才干,因此唐代十分重视中书舍人一职,其被视为文学之士担任的最高职务。此外,中书省还设置起居舍人二人以记录皇帝言行与诏令内容;通事舍人十六人以负责朝见礼仪和传达诏命;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和右拾遗各二至六人的谏官,以对国家政事提出批评和建议。 门下省,在唐代一度被称为东台、鸾台和黄门省。负责对诏令的审议与封驳,即拥有封还皇帝诏书和驳回臣下章奏的权力。这一职权唐代实际上主要由门下省官员给事中行使,给事中一般设置四人。门下省长官侍中和副长官门下侍郎通常兼任宰相之职。虽然对诏令照例进行审议并署名,但较少行使封驳职权。唐玄宗时,李乂任黄门侍郎(即门下侍郎),“乂在门下,多所驳正,开元初,姚崇为紫微令,荐乂为紫微侍郎,外托荐贤,其实引在己下,去其纠驳之权也”。可见门下侍郎行使纠驳权,由于职高望重,对中书省(紫微省)诏令的颁布有一定的牵制作用,以致中书省长官亦不得不有所顾忌。门下省和中书省一样也设置谏官,包括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和左拾遗各二至六人,以负责对朝廷各项决策的得失进行评论和建议。此外,与中书省相对应,门下省还设起居郎二人,负责朝廷政事的记录和皇帝言行与诏令的记录整理。 为了便于决策活动的进行,中书、门下两省还分别设置一些下属机构与官职。其中较重要的有:中书省下属的集贤殿书院和门下省下属的弘文馆,这两个机构收藏有大量图书,具有皇家图书馆的性质,可供皇帝、宰相和其他官员参考。史馆,初属门下省,后属中书省,负责国史的修撰。符宝郎,属门下省,负责各种印鉴符节的掌管。 尚书省是唐代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在唐代初年,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为正宰相,因此尚书省既是朝政决策机构也是最高行政机构。但到唐中宗时,由于皇朝内部的权力再分配,尚书仆射被排斥于宰相之外,因此尚书省成为单纯的朝廷行政机构。唐代尚书省的总办公机构称为都省,“掌举诸司之纲纪,与其百僚之程式”。负责尚书省各类文书的审核、签发与存档,指导六部诸司工作。都省事务由尚书左右丞和左右司郎中、员外郎主管。而尚书省的长官左右仆射,在唐代中期以后,多成为授予大臣的荣誉职衔,并不具体负责尚书省日常事务。 尚书都省之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之下又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吏部主要负责官吏的铨选、考课、封爵和勋赏;户部主要负责户籍、土地、赋役、仓储和市易;礼部主要负责科举考试和礼仪、祭祀;兵部主要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刑部主要负责刑狱和财政审计:工部主要负责国家土木工程和屯田、水利。六部的长官为各部尚书,副长官为各部侍郎,而诸司的长官为各司郎中,副手为各司员外郎。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的任务,是上承皇帝和宰相等最高决策集团所颁布的诏令,把它们拟定为具体实施的政令,再颁发给朝廷的九寺五监及地方各府、州、县具体执行。另外,六部诸司还负责检查和处理朝廷各部门和地方府州向尚书省申报的一般行政事务。因此,朝廷的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以及国子、少府、军器、将作、都水五监,实际上是接受尚书省指令的下级事务机构。正如唐代史学家苏冕所说:“九寺、三监……是王者之有司,各勤所守,以奉职事,尚书准旧章立程度以颁之。”九寺的长官称为卿,总称为九卿,其副手为少卿和丞。国子监的长官称为祭酒:都水监的长官称为使者;少府、将作、军器监的长官都称为监。九寺五监的职权范围,上承尚书省六部诸司,且与六部有大体固定的对应关系。按照唐代的“故事,诸司、诸使及天下州府有事,准令式合申省者,先申省司取裁”,“然后施行”。这里的诸司即指九寺、诸监、诸卫,省司即指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由此可见唐代前期尚书省在国家行政系统中的枢要地位。 为了使官吏系统有效而正常的运转,除了建立各种与决策和行政机构有关的制度外,还必须对各级官吏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为此,唐代承袭前代制度,建立御史台,以监督各级行政机构对国家政令的实施,以及对违犯朝廷法纪和律令的官吏进行纠举和弹劾,即“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唐代御史台的长官为御史大夫,副长官为御史中丞。唐代中期以后,御史大夫职位崇高,不常设置,御史中丞成为实际上的御史台长官。 御史台的下属机构是台院、殿院和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任职,统称为三院御史。唐代规定,侍御史设置四人,主要职责为纠察弹劾百官和参与审讯重大案件,其中年资最深者一人,还负有处理御史台内部日常事务的职责。殿中侍御史设六人,主要掌管百官朝见皇帝的序列班次,以及负责京城左、右巡,纠察其管辖区域内的不法之事。监察御史设十人,主要负责“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职责更为繁多。但就监察御史的主要职责来说,以分察和分巡最为重要。所谓分察,是指监察尚书省六部,并可列席尚书省会议。分巡,是出使巡察地方州县,把各地的“长吏政俗、闾阎疾病、水旱灾伤,并一一条录奏闻”。从御史台的职权来看,虽然十分繁杂,但其主要职责仍然是对整个官吏系统进行监察和对不法官吏进行弹劾。 在唐代的朝廷官制系统中,中书、门下两省与尚书省六部、九寺五监、御史台一起,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朝政决策一执行一监察系统,是唐皇朝的核心机构。在这些核心机构之外,还有一系列辅助机构,多属皇家宫廷机构性质,直接为皇室宫廷服务。它们主要包括秘书、殿中、内侍三省和东宫官吏。其中前三个机构虽然也称为“省”,但其地位实际与寺监相等,其长官亦均称为“监’,副长官称为“少监”。 秘书省是掌管皇家图籍档案的机构,除设置监、少监和丞的官职负责省事外,还设立秘书郎掌管皇家的经史子集四部图书的抄写贮藏,校书郎负责校雠典籍。此外,负责天文历法的太史局(又称司天台),一度也属于秘书省管辖。殿中省下辖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负责皇帝的衣食住行与医药。内侍省则是宫廷宦官和宫女的管理机构。东宫官是皇太子的下属宫廷机构,其设置模仿朝廷的结构:其太子方师、太傅、太保(总称三太)和太子少师、少傅、少保(总称三少)是太子的导师,另设太子宾客作为太子侍从官,这些职官都没有具体职掌。设詹事府总管东宫官吏和政事,相当于中书门下和尚书省六部。设左春坊负责侍从规谏,相当于门下省之职,右春坊负责文书启奏,相当于中书省之职。此外,在左春坊之下设崇文馆,掌图书经籍;司经局掌校刊经史;典膳局、药藏局、内直局、典设局和官门局,负责太子的衣食住行。以上这些机构,与弘文馆、秘书省、殿中省大体对应。另外还设立东宫三寺,即家令寺、率更寺和仆寺,负责东宫具体事务的执行,也与九寺五监相对应。虽然东宫官职庞大繁多,但实际上多为闲职。 在文官系统之外,唐代还设有武官系统。由于唐代前期实行府兵制度,所以在朝廷设立十六卫。十六卫的名称,唐代前期变化甚多,到唐玄宗开元时方大体上固定为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右左威卫、右左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和左右千牛卫。其中前十二卫均管辖府兵,只有后四卫不辖府兵,负责京城和宫殿诸门警卫以及皇帝的贴身宿卫。每卫设大将军一人和将军二人统率,下有长史、录事参军总管各卫日常事务,仓、兵、骑、胄四曹分别负责俸禄、给养、考绩、宿卫、马匹、兵械等具体事务。十六卫直接统属于皇帝,但他们没有调兵的权力。需要命将出征时,一般由皇帝和宰相议定后,颁发诏令到兵部,由兵部再发下符契,与诏令一起同时颁下各折冲府或州郡发兵。除十六卫外,东宫官中还仿照十六卫建制设有十率府,各设率一人,副率一至二人统管,下辖一定数量的府兵,作为太子的禁卫部队。以上十六卫总称为南衙诸卫,因其官署均在长安、洛阳两京宫城之南的皇城内。 唐高宗时,由宫城北门玄武门禁军发展而来的北衙禁军开始兴起,逐渐取代南衙请卫的职能。南衙诸卫则由于府兵制的废弃,逐渐成为闲司,其长官大将军、将军也变为武官升迁的官阶,不再拥有实际职权。 最先设置的北衙禁军是左右羽林军,玄宗时设左右龙武军,肃宗时又设左右神武军,以上称为北衙六军,各设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三人统率。唐代宗时再以神策军列入北衙禁军行列,德宗以宦官任神策军左右护军中尉统率,因此神策军势力迅速发展,凌驾于北衙六军之上。唐代后期,北衙六军的大将军、将军等职也逐渐成为武官迁转的官阶,实际并无兵权。 唐代的地方行政系统,在唐代前期,采用州、县二级制。到唐代中期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同时出现了新的二级行政区——府。 州的长官为刺史,其下属僚佐主要有上佐、判司和录事参军。上佐指长史、司马,没有具体职事,辅佐刺史处理州事,但又往往成为安排闲冗官员的职位。因此唐代后期的中、下州一般都不置上佐之职。判司指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参军,与朝廷尚书省六部相对应,具体分管州的官吏考课、礼仪、赋税、仓库、户口、驿传、刑狱和工程水利筹各个方面的事务。录事参军则负责监察举劾本州六曹官吏,相当于朝廷御史台与尚 书左右丞的职责。此外,唐代的州级官员还有经学博士、医学博士、市令等,分别负责学校、医药与市场交易。 唐代县的长官为县令,下设县丞、主薄和县尉,作为主要僚佐。县丞是县令的副手,相当于州上佐;主薄负责勾检稽失,监察官吏,相当于州录事参军;县尉负责管辖诸曹吏员、追捕盗贼,相当于州判司。唐代最盛的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全国有府州三百二十八个,县一千五百七十三个,可见唐代地方官吏系统的庞大。 随着时间的发展,唐代的地方行政机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是府与道的出现。唐代把京都和曾作为陪都的州,为显示其地位的重要而称为府。府的设官与州相同,仅名称稍有变化,如其长官改称尹,副长官改称少尹等。此外,在边疆地区还设置都护府,以管辖广大边境区域,都护府的设官也与州相同,仅其长官称为都护与副都护。 道在唐代前期,是一种监察区。贞观元年(627),唐太宗“因山河形便,分天下为十道”。各道由皇帝不定期派巡察使或采访使巡视,监察地方官吏和了解各地情况。开元二十一年(733),唐玄宗“又因十道分为十五道,置十五采访使,检查如汉刺史之职”。唐代后期,道的长官观察使一般都兼任节度使,拥有军权,权力更大,形成大小不等的方镇。各个方镇管辖的行政区域也称为道,这样的道到唐宪宗元和时有四十七个。正如宋人洪迈指出:“唐世于诸道置按察使,后改为采访处置使,治于所部之大郡。既又改为观察使,其有戎旅之地,即置节度使。分天下为四十余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但令访察善恶,举其大纲。然兵甲、财赋、民俗之事,无所不领,谓之郡府,权势不胜其重。”道的长官的下属,有副使、行军司马、判官、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等一大批幕职官员。 唐代沿袭隋制,把官员分为九品,每品内又分为正、从,共为十八个等级。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还分为上下阶,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实际上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散官等级是三十二等。这些等级总称为流内官,为正式文武官员。此外还有流外九品,实际上已属于吏员,不属于正式官员的范围。官员的散官称号与品级大致对应,表示官员地位与资历高低,作为升迁的序列。 唐代的品级与散官还与官员服饰等级制度相联系。唐代规定,三品以上官服紫,四品、五品服绯(朱红),六品、七品服绿,八品、九品服青。同时,唐代高级官员都有一个表示其身份的鱼符,以袋盛之,称为“鱼袋”。三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金饰之,称为金鱼袋。五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银饰之,称为银鱼袋。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

九卿
《周礼·冬官·考工记》“匠人”条谈到建筑宫室规模时说:“内有九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九,分其国以为九分,九卿治之。”注云:“六卿三孤为九卿。”此指天官■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以及少师、少傅、少保,合为“九卿”。
秦汉通常以奉常(太常)、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大鸿胪)、宗正、治粟内史(大司农)、少府为九卿,实即中央各机关的总称。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少府为大府。魏晋南北朝以后,设尚书分主各部行政,九卿专掌一部分事务,职位较轻。明清有大小九卿之别。明之大九卿为六部尚书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小九卿为太常寺卿、大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司卿。清代皇帝的谕旨中常以六部九卿并提,可见不把六部计算在九卿之内。九卿究竟指哪些官,说法不一致。其小九卿则指宗人府丞、詹事、太常寺卿、大仆寺卿、光禄寺卿、鸿胪寺卿、国子祭酒、顺天府尹、左右春坊庶子。

九译令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典属国之下设有“九译令”一官。典属国是掌管当时少数民族事务之官,因各少数民族语言不同,彼此交往,必须经过翻译,故设九译令。“九译”是多次转译之意,即所谓“重译来朝”。

九门提督
清代步军统领之别称。

九品
古代官吏的等级。两汉以俸禄“石”(d4n)之多寡作为官吏的等级,如“万石”、“二千石”等。曹魏开始定官阶为九品,如相国为第一品,尚书令为第三品等。从第一品到第九品共九等,北魏时,开始在官品中分正、从。从第四品起,正、从品又各分上、下阶,共为三十等;唐、宋文职与北魏同,武职自三品起即分上、下。隋及元、明、清保留正、从品,而无上、下阶之称,共分十八等,文武并同。

二府
西汉丞相与御史府并称“二府”,亦称“两府”。成帝时罢御史大夫,改置司空,其名废。宋代为了加强对内控制,以掌管军事的枢密院和掌管政务的中书省共同行使行政领导权,并称为“二府”,为当时最高国务机关。又明清时对府“同知”的别称,即第二知府之意。

二十等爵
战国时秦国商鞅制定的爵位等级。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整理秦国以前的爵制,制定赏功的爵位为二十级:(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以上相当于士);(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以上相当于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即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以上相当于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汉武帝刘彻时,因避讳改为列侯或通侯。以上相当于诸侯)。秦、汉两代沿用。战国时秦国五大夫以上有食邑。汉初改为公大夫以上有食邑,官大夫以下得免役。汉文帝以后,又改为五大夫以上才得免役。

二千石
汉代对郡守的通称。按汉制郡守之品秩为二千石,即月俸一百二十斛,习惯上称之为二千石。汉代之“二千石”品秩又分为“中二千石”、“真二千石”、“比二千石”等。

二千石曹
汉代制度:郡守的官秩为二千石。诸侯王国之“相”也为二千石,因此称地方行政长官之郡守为“二千石”。西汉成帝时,设尚书4人,分四曹理事,其中有“二千石曹尚书”,主管郡国二千石之事。

二十四衙门
明代宫廷宦官机构有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神官、尚膳、尚宝、印绶、直殿、尚衣、都知等十二监;惜薪、钟鼓、宝钞、混堂等四司;兵仗、银作、浣衣、巾帽、针工、内织染、酒醋面、司苑等八局,合称二十四衙门。各专设“掌印太监”等,为宫廷内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官署。

八子
皇帝妃嫔的名号。西汉制度:“八子视千石,比中更。”

八座
东汉至唐代一般以尚书令,仆射、六曹(部)尚书为八座。清代则用作六部尚书的代称。又俗称大官坐八人所抬之轿者为“八座”。

八部大人
北魏初期沿用鲜卑族原有的部族制,设置“八部大人”、“南部大人”以统率诸部族。后又续设东、西、南、北四部大人,以后又扩大为八部,称为“八部大人”,以掌国政。

八旗制度
清代满族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公元1601年(明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开始将本族的人以及所属的人分编为“旗”,以旗帜作标志。这年先在“牛录制”的基础上建黄、白、红、蓝四旗。到1615年(万历四十三年,即努尔哈赤建号的前一年)因人数增多,又增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前者称“四正”,后者称“四镶”,合称“八旗”。每旗(满语称“固山”)下辖五参领(甲喇),每参领辖五佐领(“牛录”)。凡满族成员分隶各佐领,平时生产,战时从征。皇太极时,又把降附的蒙古人和汉人编为“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与“八旗满洲”共同构成清代八旗的整体。满洲八旗中的正黄、正白、镶黄称为“上三旗”,是皇帝的亲军,由皇帝直接统帅,其他五旗称为“下五旗”,由满洲贵族统之。编入八旗的人户,称为“旗人”或“旗下人”。八旗制度在建立初期,兼有军事、行政和生产三方面职能,是与当时满族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对推动满族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入关后满族统治者利用八旗制度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其积极意义日趋缩小。作为一个军事组织,八旗军队与绿营兵同为清廷统治全国的工具。八旗子弟都有当兵的义务,被挑选入伍即为八旗兵。八旗的编制是三百人为一“牛录”,设一佐领以统之。五牛录设一“参领”,五参领为一“固山”,即一“旗”设一“都统”以统之,又设副都统以为副。清统一全中国后,八旗兵分驻首都及全国重要地方。作为行政机构,在某些地区,八旗各级衙署与州县系统并存,直至清末。清亡后,八旗制度才全部瓦解。

七子
皇帝妃嫔之一。西汉制度:“七子视八百石,比右庶长”。

十三衙门
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由宦官吴良辅等的建议,设立“十三衙门”,在宫廷内侍奉皇室及其家族,以宦官为主管。十三衙门为: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宣徽院)、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尚宝司)、司设监、尚方司(尚方院)、惜薪司、钟鼓司(礼仪监、礼仪院)、兵仗局、织染局(经局)等。公元1661年,康熙即位后裁撤,职掌归“内务府”。

唐朝沿用隋朝官职制订三省六部制,主要机构有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三省分别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武官在兵部,其余属于文管,具体如下:

一、三师:

太师、太傅、太保;

二、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宰相、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令、侍中、尚书令;

三、三省:

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四、六省:

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殿中省、秘书省、内侍省;

五、六部

1、吏部:

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

2、户部:

户部司、度支司、金部司、仓部司;

3、礼部:

礼部司、祠部司、膳部司、主客司;

4、兵部:

兵部司、职方司、驾部司、库部司;

5、刑部

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门司;

6、工部

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

六、御史台:

台院、殿院、察院;

七、五监:

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

八、九寺:

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

九、朝廷中央禁军:

1、南衙十六卫:

左右卫 、 左右骁卫 、 左右武卫、 左右威卫、 左右领军卫 、左右金吾卫 、 左右监门卫、 左右千牛卫

2、北衙十军

左右羽林军 、 左右龙武军、 左右神武军 、左右神策军 、左右神威军。

扩展资料:

唐朝经济、社会、文化、艺术呈现出多元化、开放性等特点,在诗、书、画、乐等方面涌现出大量名家,如诗仙李白、诗圣杜甫、诗魔白居易,书法家颜真卿,画圣吴道子,音乐家李龟年等。唐朝接纳各国交流学习,形成开放多元的文化。

唐朝是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之一,声誉远播,与亚欧国家均有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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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文官官衔唐初高祖武德年间的文散官定制为:
开府仪同三司、左光禄大夫,从一品;
特进、右光禄大夫,正二品;
散骑常侍,从三品;
太中大夫、通直散骑常侍,正四品;
中大夫,从四品上;员外散骑常侍,从四品下;
中散大夫,正五品上;散骑侍郎,正五品下;
通直散骑侍郎,从五品上;员外散骑侍郎,从五品下;
朝议郎、承议郎,正六品;通议郎、通直郎,从六品;
朝请郎、宣德郎,正七品;朝散郎、宣义郎,从七品;
给事郎、征事郎,正八品;承奉郎、承务郎,从八品;
儒林郎、登仕郎,正九品;文林郎、将仕郎,从九品。
共二十九阶。

太宗贞观十一年略作改动调整,仍为二十九阶,成为永制:
开府仪同三司为从一品;
特进为正二品,光禄大夫为从二品;
金紫光禄大夫为正三品,银青光禄大夫为从三品;
正议大夫为正四品上,通议大夫为正四品下;
太中大夫为从四品上,中大夫为从四品下;
中散大夫为正五品上,朝议大夫为正五品下;
朝请大夫为从五品上,朝散大夫为从五品下;
朝议郎为正六品上,承议郎为正六品下;
奉议郎为从六品上,通直郎为从六品下;
朝请郎为正七品上,宣德郎为正七品下;
朝散郎为从七品上,宣义郎为从七品下;
给事郎为正八品上,征事郎为正八品下;
承奉郎为从八品上,承务郎为从八品下;
儒林郎为正九品上,登仕郎为正九品下;
文林郎为从九品上,将仕郎为从九品下。唐朝武官官衔从一品 骠骑大将军;
正二品 辅国大将军,从二品 镇军大将军;
正三品上 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千牛卫大将军,正三品下 怀化将军;
从三品上 云麾将军、归德大将军,从三品下 归德将军;
正四品上 忠武将军,正四品下 壮武将军、怀化中郎将;
从四品上 宣威将军,从四品下 明威将军、归德中郎将;
正五品上 定远将军,正五品下 宁远将军、怀化郎将;
从五品上 游骑将军,从五品下 游击将军、归德郎将;
正六品上 昭武校尉,正六品下 昭武副尉、怀化司阶;
从六品上 振威校尉,从六品下 振威副尉、归德司阶;
正七品上 致果校尉,正七品下 致果副尉、怀化中候;
从七品上 翊麾校尉,从七品下 翊麾副尉、归德中候;
正八品上 宣节校尉,正八品下 宣节副尉、怀化司戈;
从八品上 御侮校尉,从八品下 御侮副尉、归德司戈;
正九品上 仁勇校尉,正九品下 仁勇副尉、怀化执戟长上;
从九品上 陪戎校尉,从九品下 陪戎副尉、归德执戟长上

唐朝的官员品级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三师) 太尉,司徒,司空(三公)
说明:是一种很高的虚衔,一般无实际执掌,不常设。
正二品 尚书令(一人),侍中(二人),中书令(二人)
从二品 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
正三品 六部尚书(各一人),门下侍郎(二人),中书侍郎(二人),御史大夫
正三品下 左散骑常侍(二人),右散骑常侍(二人)
从三品 国子祭酒
正四品上 六部侍郎,尚书左丞(一人),御史中丞
正四品下 左谏议大夫(四人)
从四品下 尚书右丞(一人),国子司业
正五品上 中书舍人(六人),国子博士
从五品上 六部各司郎中
正六品上 太学博士
从六品上 六部各司员外郎,国子助教
从六品下 侍御史,国了监丞
从七品上 左补阙(六人),右补阙(六人)
正八品上 监察御史
从八品上 左拾遗(六人),右拾遗(六人)
刺史
(每州一人) 上州:从三品
中州:正四品下
下州:正四品下

别驾
(一人) 上州:从四品下
中州:正五品下
下州:从五品上

长史
(一人) 上州:从五品上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无

司马
(一人) 上州:从五品下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从六品上

录事参军事
(一人) 上州:从七品
中州:正八品上
下州:从八品上

录事
(一至二人) 上州:从九品下
中州:从九品上
下州:从九品下

六曹参军
(各一人) 上州:从七品下
中州:正八品
下州仅三曹,从八品下

县 县令
(一人) 京县:正五品上
上县:从六品上
下县:从七品上

县丞
(一至二人) 京县:从七品上
下县:正九品下

主薄
(一至二人) 京县:从八品上
下县:从九品上

尉 京县:从八品下
下县:从九品下

录事 京县:从九品下
唐以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不足二万户为下州.
唐代之县,等别如下:
京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内者。
畿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外者。
望县:繁华重要之地
紧县:重要之地
上县:有六千户以上
中县:有二千户以上
中下县:有一千户以上
下县:不足一千户者
其它县不列品

唐皇朝的行政机构,承袭隋代,以三省六部制为核心,在这个基础上,依据历史的惯例与经验,再衍生出一些具有执行、监察、侍从或其他功能的机构,共同组成唐皇朝的朝官制系统。

唐代的朝政决策与执行机构是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总的说来,中书省负责发布诏令。中书省在唐代曾一度称为内书省、西台、凤阁和紫微省,长官中书令通常担任相职,参与军国大事的决策。其下属中书侍郎在唐代初期作为中书省长官的副手,在唐高宗和武后时,开始被任命为宰相。这种情况到安史之乱后成为惯例,因此中书侍郎在实际上也脱离了中书省的日常事务。

中书省最重要的诏令起草工作,唐代主要由中书舍人实际负责。中书舍人共有六员,还兼负宰相会议的秘书事务。由于起草诏令事关重大,实际上参与了军国政事,不仅需要较高的文学才能,也要有较好的政治才干,因此唐代十分重视中书舍人一职,其被视为文学之士担任的最高职务。此外,中书省还设置起居舍人二人以记录皇帝言行与诏令内容;通事舍人十六人以负责朝见礼仪和传达诏命;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和右拾遗各二至六人的谏官,以对国家政事提出批评和建议。

门下省,在唐代一度被称为东台、鸾台和黄门省。负责对诏令的审议与封驳,即拥有封还皇帝诏书和驳回臣下章奏的权力。这一职权唐代实际上主要由门下省官员给事中行使,给事中一般设置四人。门下省长官侍中和副长官门下侍郎通常兼任宰相之职。虽然对诏令照例进行审议并署名,但较少行使封驳职权。唐玄宗时,李乂任黄门侍郎(即门下侍郎),“乂在门下,多所驳正,开元初,姚崇为紫微令,荐乂为紫微侍郎,外托荐贤,其实引在己下,去其纠驳之权也”。可见门下侍郎行使纠驳权,由于职高望重,对中书省(紫微省)诏令的颁布有一定的牵制作用,以致中书省长官亦不得不有所顾忌。门下省和中书省一样也设置谏官,包括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和左拾遗各二至六人,以负责对朝廷各项决策的得失进行评论和建议。此外,与中书省相对应,门下省还设起居郎二人,负责朝廷政事的记录和皇帝言行与诏令的记录整理。

为了便于决策活动的进行,中书、门下两省还分别设置一些下属机构与官职。其中较重要的有:中书省下属的集贤殿书院和门下省下属的弘文馆,这两个机构收藏有大量图书,具有皇家图书馆的性质,可供皇帝、宰相和其他官员参考。史馆,初属门下省,后属中书省,负责国史的修撰。符宝郎,属门下省,负责各种印鉴符节的掌管。

尚书省是唐代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在唐代初年,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为正宰相,因此尚书省既是朝政决策机构也是最高行政机构。但到唐中宗时,由于皇朝内部的权力再分配,尚书仆射被排斥于宰相之外,因此尚书省成为单纯的朝廷行政机构。唐代尚书省的总办公机构称为都省,“掌举诸司之纲纪,与其百僚之程式”。负责尚书省各类文书的审核、签发与存档,指导六部诸司工作。都省事务由尚书左右丞和左右司郎中、员外郎主管。而尚书省的长官左右仆射,在唐代中期以后,多成为授予大臣的荣誉职衔,并不具体负责尚书省日常事务。

尚书都省之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之下又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吏部主要负责官吏的铨选、考课、封爵和勋赏;户部主要负责户籍、土地、赋役、仓储和市易;礼部主要负责科举考试和礼仪、祭祀;兵部主要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刑部主要负责刑狱和财政审计:工部主要负责国家土木工程和屯田、水利。六部的长官为各部尚书,副长官为各部侍郎,而诸司的长官为各司郎中,副手为各司员外郎。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的任务,是上承皇帝和宰相等最高决策集团所颁布的诏令,把它们拟定为具体实施的政令,再颁发给朝廷的九寺五监及地方各府、州、县具体执行。另外,六部诸司还负责检查和处理朝廷各部门和地方府州向尚书省申报的一般行政事务。因此,朝廷的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以及国子、少府、军器、将作、都水五监,实际上是接受尚书省指令的下级事务机构。正如唐代史学家苏冕所说:“九寺、三监……是王者之有司,各勤所守,以奉职事,尚书准旧章立程度以颁之。”九寺的长官称为卿,总称为九卿,其副手为少卿和丞。国子监的长官称为祭酒:都水监的长官称为使者;少府、将作、军器监的长官都称为监。九寺五监的职权范围,上承尚书省六部诸司,且与六部有大体固定的对应关系。按照唐代的“故事,诸司、诸使及天下州府有事,准令式合申省者,先申省司取裁”,“然后施行”。这里的诸司即指九寺、诸监、诸卫,省司即指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由此可见唐代前期尚书省在国家行政系统中的枢要地位。

为了使官吏系统有效而正常的运转,除了建立各种与决策和行政机构有关的制度外,还必须对各级官吏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为此,唐代承袭前代制度,建立御史台,以监督各级行政机构对国家政令的实施,以及对违犯朝廷法纪和律令的官吏进行纠举和弹劾,即“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唐代御史台的长官为御史大夫,副长官为御史中丞。唐代中期以后,御史大夫职位崇高,不常设置,御史中丞成为实际上的御史台长官。

御史台的下属机构是台院、殿院和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任职,统称为三院御史。唐代规定,侍御史设置四人,主要职责为纠察弹劾百官和参与审讯重大案件,其中年资最深者一人,还负有处理御史台内部日常事务的职责。殿中侍御史设六人,主要掌管百官朝见皇帝的序列班次,以及负责京城左、右巡,纠察其管辖区域内的不法之事。监察御史设十人,主要负责“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职责更为繁多。但就监察御史的主要职责来说,以分察和分巡最为重要。所谓分察,是指监察尚书省六部,并可列席尚书省会议。分巡,是出使巡察地方州县,把各地的“长吏政俗、闾阎疾病、水旱灾伤,并一一条录奏闻”。从御史台的职权来看,虽然十分繁杂,但其主要职责仍然是对整个官吏系统进行监察和对不法官吏进行弹劾。

在唐代的朝廷官制系统中,中书、门下两省与尚书省六部、九寺五监、御史台一起,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朝政决策一执行一监察系统,是唐皇朝的核心机构。在这些核心机构之外,还有一系列辅助机构,多属皇家宫廷机构性质,直接为皇室宫廷服务。它们主要包括秘书、殿中、内侍三省和东宫官吏。其中前三个机构虽然也称为“省”,但其地位实际与寺监相等,其长官亦均称为“监’,副长官称为“少监”。

秘书省是掌管皇家图籍档案的机构,除设置监、少监和丞的官职负责省事外,还设立秘书郎掌管皇家的经史子集四部图书的抄写贮藏,校书郎负责校雠典籍。此外,负责天文历法的太史局(又称司天台),一度也属于秘书省管辖。殿中省下辖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负责皇帝的衣食住行与医药。内侍省则是宫廷宦官和宫女的管理机构。东宫官是皇太子的下属宫廷机构,其设置模仿朝廷的结构:其太子方师、太傅、太保(总称三太)和太子少师、少傅、少保(总称三少)是太子的导师,另设太子宾客作为太子侍从官,这些职官都没有具体职掌。设詹事府总管东宫官吏和政事,相当于中书门下和尚书省六部。设左春坊负责侍从规谏,相当于门下省之职,右春坊负责文书启奏,相当于中书省之职。此外,在左春坊之下设崇文馆,掌图书经籍;司经局掌校刊经史;典膳局、药藏局、内直局、典设局和官门局,负责太子的衣食住行。以上这些机构,与弘文馆、秘书省、殿中省大体对应。另外还设立东宫三寺,即家令寺、率更寺和仆寺,负责东宫具体事务的执行,也与九寺五监相对应。虽然东宫官职庞大繁多,但实际上多为闲职。

在文官系统之外,唐代还设有武官系统。由于唐代前期实行府兵制度,所以在朝廷设立十六卫。十六卫的名称,唐代前期变化甚多,到唐玄宗开元时方大体上固定为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右左威卫、右左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和左右千牛卫。其中前十二卫均管辖府兵,只有后四卫不辖府兵,负责京城和宫殿诸门警卫以及皇帝的贴身宿卫。每卫设大将军一人和将军二人统率,下有长史、录事参军总管各卫日常事务,仓、兵、骑、胄四曹分别负责俸禄、给养、考绩、宿卫、马匹、兵械等具体事务。十六卫直接统属于皇帝,但他们没有调兵的权力。需要命将出征时,一般由皇帝和宰相议定后,颁发诏令到兵部,由兵部再发下符契,与诏令一起同时颁下各折冲府或州郡发兵。除十六卫外,东宫官中还仿照十六卫建制设有十率府,各设率一人,副率一至二人统管,下辖一定数量的府兵,作为太子的禁卫部队。以上十六卫总称为南衙诸卫,因其官署均在长安、洛阳两京宫城之南的皇城内。

唐高宗时,由宫城北门玄武门禁军发展而来的北衙禁军开始兴起,逐渐取代南衙请卫的职能。南衙诸卫则由于府兵制的废弃,逐渐成为闲司,其长官大将军、将军也变为武官升迁的官阶,不再拥有实际职权。

最先设置的北衙禁军是左右羽林军,玄宗时设左右龙武军,肃宗时又设左右神武军,以上称为北衙六军,各设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三人统率。唐代宗时再以神策军列入北衙禁军行列,德宗以宦官任神策军左右护军中尉统率,因此神策军势力迅速发展,凌驾于北衙六军之上。唐代后期,北衙六军的大将军、将军等职也逐渐成为武官迁转的官阶,实际并无兵权。

唐代的地方行政系统,在唐代前期,采用州、县二级制。到唐代中期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同时出现了新的二级行政区——府。

州的长官为刺史,其下属僚佐主要有上佐、判司和录事参军。上佐指长史、司马,没有具体职事,辅佐刺史处理州事,但又往往成为安排闲冗官员的职位。因此唐代后期的中、下州一般都不置上佐之职。判司指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参军,与朝廷尚书省六部相对应,具体分管州的官吏考课、礼仪、赋税、仓库、户口、驿传、刑狱和工程水利筹各个方面的事务。录事参军则负责监察举劾本州六曹官吏,相当于朝廷御史台与尚 书左右丞的职责。此外,唐代的州级官员还有经学博士、医学博士、市令等,分别负责学校、医药与市场交易。

唐代县的长官为县令,下设县丞、主薄和县尉,作为主要僚佐。县丞是县令的副手,相当于州上佐;主薄负责勾检稽失,监察官吏,相当于州录事参军;县尉负责管辖诸曹吏员、追捕盗贼,相当于州判司。唐代最盛的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全国有府州三百二十八个,县一千五百七十三个,可见唐代地方官吏系统的庞大。

随着时间的发展,唐代的地方行政机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是府与道的出现。唐代把京都和曾作为陪都的州,为显示其地位的重要而称为府。府的设官与州相同,仅名称稍有变化,如其长官改称尹,副长官改称少尹等。此外,在边疆地区还设置都护府,以管辖广大边境区域,都护府的设官也与州相同,仅其长官称为都护与副都护。

道在唐代前期,是一种监察区。贞观元年(627),唐太宗“因山河形便,分天下为十道”。各道由皇帝不定期派巡察使或采访使巡视,监察地方官吏和了解各地情况。开元二十一年(733),唐玄宗“又因十道分为十五道,置十五采访使,检查如汉刺史之职”。唐代后期,道的长官观察使一般都兼任节度使,拥有军权,权力更大,形成大小不等的方镇。各个方镇管辖的行政区域也称为道,这样的道到唐宪宗元和时有四十七个。正如宋人洪迈指出:“唐世于诸道置按察使,后改为采访处置使,治于所部之大郡。既又改为观察使,其有戎旅之地,即置节度使。分天下为四十余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但令访察善恶,举其大纲。然兵甲、财赋、民俗之事,无所不领,谓之郡府,权势不胜其重。”道的长官的下属,有副使、行军司马、判官、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等一大批幕职官员。
唐代沿袭隋制,把官员分为九品,每品内又分为正、从,共为十八个等级。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还分为上下阶,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实际上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散官等级是三十二等。这些等级总称为流内官,为正式文武官员。此外还有流外九品,实际上已属于吏员,不属于正式官员的范围。官员的散官称号与品级大致对应,表示官员地位与资历高低,作为升迁的序列。

唐代的品级与散官还与官员服饰等级制度相联系。唐代规定,三品以上官服紫,四品、五品服绯(朱红),六品、七品服绿,八品、九品服青。同时,唐代高级官员都有一个表示其身份的鱼符,以袋盛之,称为“鱼袋”。三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金饰之,称为金鱼袋。五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银饰之,称为银鱼袋。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

  • 唐朝的官衔和军队的等级制度怎么划分?
    答:左右羽林军 、 左右龙武军、 左右神武军 、左右神策军 、左右神威军。
  • 唐朝的官衔和军队的等级制度怎么划分?
    答:唐朝的官员品级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三师) 太尉,司徒,司空(三公)说明:是一种很高的虚衔,一般无实际执掌,不常设。正二品 尚书令(一人),侍中(二人),中书令(二人)从二品 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正三品 六部尚书(各一人),门下侍郎(二人),中书侍郎(二人),御史大夫 正三品下 左散骑常侍(二人...
  • 唐朝的官衔和军队的等级制度怎么划分
    答:从一品; 特进、右光禄大夫,正二品; 散骑常侍,从三品; 太中大夫、通直散骑常侍,正四品; 中大夫,从四品上;员外散骑常侍,从四品下; 中散大夫,正五品上;散骑侍郎,正五品下; 通直散骑侍郎,从五品上;员外散骑侍郎,
  • 中国古代军队的官衔是怎么划分的?
    答:古代军队的编制单位,统带一校之官称校尉。汉武帝初置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等八校尉,为专掌特种军队的将领,其地位略次于将军,后通称将佐为八校。晋武帝时设有军校,为任辅助之职的军官。清代有步军校、护军校等官职。春秋时晋国上中下三军皆设尉,秦汉时太尉、大尉...
  • 唐朝的武官官职。
    答:1、从一品 骠骑大将军;2、正二品 辅国大将军,从二品 镇军大将军;3、正三品上 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千牛卫大将军,正三品下 怀化将军;4、从三品上 云麾将军、归德大将军,从三品下 归德将军;5、正四品上 忠武将军,正四品下 壮武将军、怀化中郎将;6、从四品上 宣威将军,从四品下...
  • 古代的军事等级划分!
    答:元有都元帅、元帅。将军 :春秋时晋国以卿为将军,战国时始为武官名,汉代将军名号颇多,魏晋南北朝更繁,隋唐以后历代皆设有将军官名。校尉:为专掌特种军队的将领,其地位略次于将军,后通称将佐为八校。晋武帝时设有军校,为任辅助之职的军官。清代有步军校、护军校等官职。中、下士为官职者。
  • 唐朝官职
    答:1、三师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为三公。皆正一品。三师,天子所师法,无所总职,非其人则阙。三公,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亲王拜者不亲事,祭祀阙则摄。隋废三师,贞观十一年复置,与三公皆不设官属。2、尚书省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
  • 唐朝官衔制度,阶级等级制,以及爵位制,是什么,各享有什么样的权利?俸禄...
    答:俸禄多少就不知道了,应该会按每年的国库收入有所变化吧! 其它你可以进这个参考一下。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4%90%E6%9C%9D%E5%AE%98%E8%81%B7%E8%A1%A8
  • 唐朝官职表(详细一点)
    答:官: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将(唐太宗李世民称帝前的官职,之后不设)。 爵:亲王、公主 从一品: 职官: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 武散官:骠骑大将军 爵:嗣王、郡王、国公 正二品: 职官:尚书令(因李世民曾任此职,后来此职一直空置)、大行台尚书令 文散官:特进 武...
  • 唐朝的官衔制度
    答:贞观时期分全国为十道,玄宗时分天下为十五道,至唐后期,全国已被划分成四十余道,每道皆置观察使,雄藩重镇则带节度使,不带节度使者则带都团练使或都防御使。它们虽仍是使职,实际上已经成为统领一道军政、民政、财政、司法等大权的行政长官了。州县二级建制实际上变成了道、州、县三级建制,出现了“制敕不下支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