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保护大学生兼职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9
保护大学生兼职的法律有哪些?

受《民法》有关雇佣关系的保护。
在法律法规中但凡涉及雇主与雇工,就可以推定两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在大学生兼职的行为中,双方签订的用工协议或口头约定即可视为雇佣合同,可以认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
即使双方没有签订雇佣合同或进行约定,但只要符合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要件,仍然可以认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因此,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行为适用雇佣关系的有关法律规定,可以通过雇佣关系予以保护。

大学生兼职是否在劳动法保护范畴内,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其本身不算是正常劳动者,其仍属于学校统一管理,不具有出卖人力资源换取报酬的资格,其兼职主要是为了增加社会实践经验,一般而言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只签订实践用工协议或实习协议、勤工俭学协议什么的,这是属于劳务合同的一种,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对此,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及内容、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且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
  第一,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即自然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第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而且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存在隶属关系,即人身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支配,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劳动力的支配权是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没有隶属关系。
  第三,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第四,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第五,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约定上述内容。

 受《民法》有关雇佣关系的保护。在法律法规中但凡涉及雇主与雇工,就可以推定两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在大学生兼职的行为中,双方签订的用工协议或口头约定即可视为雇佣合同,可以认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即使双方没有签订雇佣合同或进行约定,但只要符合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要件,仍然可以认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因此,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行为适用雇佣关系的有关法律规定,可以通过雇佣关系予以保护。

这并不存在是否大学生的问题,这种情况就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现在劳动法还是空白,劳动合同法中只有签订短期的劳务合同的形式吧,做兼职很多商家都会违规违法操作,但是法律上维护的条文还是相对较少的。

我感觉还是得自己擦亮眼睛,如上当受骗了,或被骗去几十块,就算是报警,效果也不大

  • 法律如何保护大学生兼职
    答:因此,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的行为适用雇佣关系的有关法律规定,可以通过雇佣关系予以保护。
  • 法律仲裁保护兼职吗
    答:适用劳动合同法。 因此兼职是否受劳动法保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根据从属性、人身依附性和有偿性三方面进行判断。 但一般而言,兼职的主体多为尚未毕业的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法律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 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兼职学生并非《劳...
  • 大学生兼职的法律
    答:大学生兼职《劳动合同法》肯定是会保护的,此法条是保护任何一位劳动工作者;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就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如果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是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一、大学生兼职劳动合同法保护吗? 大学生兼职是受法律保护的,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
  • 兼职受劳动法保护吗
    答:由此可见,兼职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实践中,兼职的主体多为尚未毕业的大学生勤工俭学,根据法律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综上,兼职学生并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应属于雇佣...
  • 兼职权益受侵害如何保障
    答:法律分析:1.报警。在遭遇大金额数目的欺骗或拖欠,甚至威胁到人身安全的侵权行为时,还是需要报警来处理。2.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虽然前面提到,大学生兼职不属于人社局管辖范畴,但可以投诉商家违法用工,劳动监察大队一般都会调查,并给于回复。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
  • 兼职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答:兼职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另外...
  • 做兼职不签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答:1. 兼职工作通常按小时计酬,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2. 兼职员工有权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与雇主达成口头协议。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4. 兼职员工可以同时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5. 但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
  • 兼职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大学生在校期间要重视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在兼职前,需自觉学习相关劳动法、合同法知识,如此,在兼职中才能既锻炼自己,增加劳动技能、减少经济负担而且又能保护自己、愉悦身心,拥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这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基本条件。对用人单位要进行一定的考察和了解,兼职的大学生应该了解聘方的实际情况.比如...
  • 我国劳动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对于大学生兼职行为有哪些保护措施?
    答:大学生兼职是否在劳动法保护范畴内,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其本身不算是正常劳动者,其仍属于学校统一管理,不具有出卖人力资源换取报酬的资格,其兼职主要是为了增加社会实践经验,一般而言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只签订实践用工协议或实习协议、勤工俭学协议什么的...
  • 兼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答:二、兼职协议可以随时终止吗兼职协议可以随时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赋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任意解除权,但终止用工应当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员工辞工只需要提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