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去世二个月父亲瞒着我和我两个姐姐偷着和一个女人结了婚我想问这种情况民政上有责任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2
我姐姐最近婚姻出现问题,她现在情绪失控,有自残行为。家里人天天看着她,请问该怎么办?心理咨询有用吗

多和她聊天吧,现在要让她体会到家里人的关怀,让她知道,这个世界除了婚姻还有亲人的爱可以依赖。如果已经离婚了,就不要再勉强了,最好家里人陪着去个开心的地方旅游一下,婚姻不是人生的全部,要让她知道这个道理。每一个失败的婚姻后面都有一段新的感情在守候,所以失去未必是坏事。如果还没离婚,就要尽量劝他们不离婚吧,不管为什么,女人总是受伤的因素多一些,如果她对那个男的已经心灰意冷了,也就不会这样闹了。有必要的是胡再去看心理医生吧!现在找一个家里的亲戚,就是平时她比较信服的人来好好把道理讲明白比较好。

你姐姐在和田法庭上已经离婚了,虽然没有拿离婚证,但是现在去民政局也可以办理离婚证明的。

事实上,离婚证明不仅仅是有离婚证才可以,法院证的离婚判决书也是可以证明离婚状态的。

当然你姐姐也可以拿着和田法庭上的离婚判决书去你们当地的民政局,去申请离婚证明。

不过有可能有些地方的民政局不会给你姐姐办理离婚证。

这里建议你姐姐不要纠结离婚证,有和田法庭上的离婚证明就可以了。

没有,婚姻自由!!!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 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我首先表示痛心,您母亲刚走他就另娶他人。按通常情况来讲,这种情况不属于民政部的责任,因为这只能归于道德方面。以上是我个人观点。死者已逝,生者当自强,希望你能早点走出阴影,一家人和睦相处。

民政上没有,但你可以利用道德舆论. 未与子女商讨跟他理论。相信你加油!

一男一女双方自愿结婚,且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民政无责。

没有,是你父亲在瞒天过海

  • 我母亲去世二个月父亲瞒着我和我两个姐姐偷着和一个女人结了婚我想问...
    答:没有,婚姻自由!!!
  • 母亲去世不到一个月,我爸就有其他女人了,而且很多人告诉我这女的人品...
    答:你的母亲去世不到一个月,你爸就有了其他的女人了,而且很多人都告诉你这个女人人品不好,怕这个女人骗了你的爸爸,其实你明知道这个女人人品不好,有可能骗你爸爸,但是有一点你也没有办法了,因为你的爸爸如果真的认准了他,而且是真心实意的,要想和这个女人好的话,不撞南墙是不回头的,所以你...
  • 妈刚走,爸瞒着我再娶,半年后爸住院,我给后妈塞一万,我做的对吗?
    答:我气得看了后妈一眼,然后去问大夫,大夫说:“你们父亲这病跟你们后妈没关系,你们母亲刚去世的那会儿,他就查出来得了这个病,但是他怕你们担心,一直让瞒着没说,现在刚刚做了手术,你们应该感谢人家老太太,没日没夜的陪着照顾,儿女都做不到这个份上!”我和弟弟去看父亲,我们埋怨父亲为什么不...
  • 母亲刚因癌症去世,之前一直瞒着我和哥哥,我在外地工作,每次和她通电...
    答:不让你们知道,是不想你们操心,希望你们专心工作,生活的更美好,现在,你母亲已经去世了,如果你一直的自责,就违背了你母亲的初衷,所以你当务之急是努力工作,没有事的时候,多给父亲打电话,让自己和家人过得越来越好,这就是对你母亲最大的孝心,希望我的建议对你有帮助,也预祝你的生活更美好...
  • 母亲刚去世两个月父亲就又找了个,我心里是很不乐意但是又没有办法说...
    答:朋友,这样的事情,做孩子的最好不要开口,让你的亲戚和父亲的朋友去说他,那样会好些,让亲戚不说别的,就给他说,凭什么找个图钱儿找你的,你的孩子怎么办,还让不让家里人出门了,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最好别和那个人联系生活了,有孩子和我们呢!有什么事就说,我们会帮你的,那样的话,...
  • 我妈78岁去世了,不到半月爸爸又找了一个老伴住一起了,这样对吗?_百度...
    答:我母亲在78岁时离世,然而不到半个月,父亲就找到了一个新的伴侣并与之共同生活。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理解,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对于关爱和陪伴的需求日益增加。他们需要更多的照顾和爱护。其次,我们可以想象,如果老母亲在天有灵,她可能会希望看到自己的伴侣...
  • 老妈去世至今快有两个月。怎么我至今心情还是没安静下来
    答:先给你最后一个问题的答案,你的精神没有问题的,至亲的人的去世无论对谁都是很大的打击,像你现在的情况只有两个解释:一是你的母亲对你的影响完全进入生命,二是你的承受能力比常人要差一点。如果是第一种,你就该想到,你母亲对你的爱也不会允许你心情如此的不平静,如此的压力大,因为现在你的...
  • 2000年我母亲癌症去世,四个月后我父亲找了一个带了个儿子的年轻女人回家...
    答:把这件事情公开给媒体,咱就算走也要走的光明正大,让全国人民看看他们母子俩的丑恶嘴脸,反正也是要离开,这样的坏人不能让他们好过.这么多苦一个人受,这些年也辛苦你了.世上唯一的至亲也被别人蒙蔽了双眼,给你造成了更大的伤害.事到如今,只能将这份伤害转化为动力,争取靠自己的力量成功,等到时候他们来...
  • 妈妈去世不到两年,今天发现爸爸和一个女的在交往,我很愤怒,我该怎么办...
    答:年轻人!你是否太自私了呢?你妈妈已经去世两年,你爸爸有权利寻找孰于他的人生伴侣。你无权干涉也不可以干涉,你现在要做是的好好读你的书,为你未来的人生做准备,而不是想破坏别人的幸福,尽管那是你爸爸,他的人生可以决定的也只有他自己。另外,你心中的阴影也只有你自己能够解决,这以你爸爸无...
  • 爸爸今年84岁,妈妈刚去世两个月,他要找个60岁的老伴,我该同意吗?
    答:1. 您的父亲今年已经84岁高龄,考虑到他的人生阶段和情感需求,他寻求伴侣的理解和支持是合情合理的。2. 母亲去世仅两个月,这对他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他可能需要时间来缓解悲痛,同时寻找伴侣也可能是一种寻求慰藉的方式。3. 对于您来说,面对父亲想要找个60岁老伴的愿望,重要的是进行沟通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