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什么是城市规划灰线?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8
谁能告诉我,什么是城市规划灰线?

七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橙线和黄线。其中“红线”主要针对道路控制;
“绿线”是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
“蓝线”规定城市水面,主要包括河流、湖泊及护堤;
“紫线”规定历史文化街区;
“黑线”规定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市政管网。
“橙线”轨道交通管理
“黄线”地下文物管理。
"红线"是指道路用地与其它建设用地分界线,红线与建筑控制线之间还有可能存在绿线,黄线等。红线
所谓“建筑红线”,就是指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授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的用以界定公路两侧能否建盖永久性非公路设施的界线。建筑红线控制就是路政管理部门按照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红线范围以内建盖永久性非公路设施的管理过程。
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建造。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规定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除基地内连通城市管线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线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1.在人行道地面上空:(1)2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大于0.4米;(2)2.50米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米,并不应大于3米;(3)3.50米以上允许突出阳台,凸形封窗、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4)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减1米,并不大于3米。2.在无人行道的道路上空:(1)2.50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应大于0.4米;(2)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
规划红线   一般称道路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   规划绿线   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按建设部出台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规定,绿线内的土地只准用于绿化建设,除国家重点建设等特殊用地外,不得改为他用。   规划蓝线   一般称河道蓝线,是指水域保护区,即城市各级河、渠道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以及清淤路。根据河道性质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蓝线控制也不一样。   规划黑线   一般称“电力走廊”,指城市电力的用地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原则上在电力规划黑线以外,建筑物任何部分不得突入电力规划黑线范围内。 3、道路规划红线:一般称道路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4、河道规划蓝线:一般称河道蓝线,指城市各级河、渠道用地规划控制线。5、绿地规划绿线:一般称绿线,指城市各级绿地用地规划控制线。6、电力规划黑线:一般称电力走廊,指城市电力线路用地规划控制线。7、文物保护规划紫线:指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或建筑保护单位用地及其周围进行规划保护的规划控制线。8、建筑控制线:指根据城市规划需要确定的建筑物可建范围的控制线。9、建筑红线:指经规划确定的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绿线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某某城市绿线规划管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12号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9月9日建设部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第三条 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绿线管理工作。紫线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19号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11月15日建设部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本办法所称紫线管理是划定城市紫线和对城市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 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划定。其他城市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紫线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紫线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紫线管理工作。
黄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4号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1月8日经建设产第7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保证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城市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黄线的划定和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黄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黄线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服从城市黄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黄线管理、对违反城市黄线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五条 城市黄线应当在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时划定。 蓝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5号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1月28日经建设部第8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城市蓝线的划定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蓝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蓝线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城市蓝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蓝线管理、对违反城市蓝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五条 编制各类城市规划,应当划定城市蓝线。  城市蓝线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各类城市规划时划定。  城市蓝线应当与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灰线应用于保护规划,是指历史地段,文保区或者文保单位等的边界线。城市规划的紫线只划定到保护范围,而灰线的限定更加详细。不知楼主是否见过保护规划的图则,对单个文保单位可能会设置两个或者三个保护层次,最核心成为“绝对保护区”、绝对保护区外围设有“建设控制区”,有些点还有更大范围的“环境协调区”,这三个区所划定的界线都属于灰线。

灰线概念出自文物保护法,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规划术语。

七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橙线和黄线。其中“红线”主要针对道路控制;
“绿线”是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
“蓝线”规定城市水面,主要包括河流、湖泊及护堤;
“紫线”规定历史文化街区;
“黑线”规定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市政管网。
“橙线”轨道交通管理
“黄线”地下文物管理。
"红线"是指道路用地与其它建设用地分界线,红线与建筑控制线之间还有可能存在绿线,黄线等。红线
所谓“建筑红线”,就是指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授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的用以界定公路两侧能否建盖永久性非公路设施的界线。建筑红线控制就是路政管理部门按照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红线范围以内建盖永久性非公路设施的管理过程。
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建造。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规定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除基地内连通城市管线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线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1.在人行道地面上空:(1)2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大于0.4米;(2)2.50米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米,并不应大于3米;(3)3.50米以上允许突出阳台,凸形封窗、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4)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减1米,并不大于3米。2.在无人行道的道路上空:(1)2.50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应大于0.4米;(2)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
规划红线   一般称道路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   规划绿线   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按建设部出台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规定,绿线内的土地只准用于绿化建设,除国家重点建设等特殊用地外,不得改为他用。   规划蓝线   一般称河道蓝线,是指水域保护区,即城市各级河、渠道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以及清淤路。根据河道性质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蓝线控制也不一样。   规划黑线   一般称“电力走廊”,指城市电力的用地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原则上在电力规划黑线以外,建筑物任何部分不得突入电力规划黑线范围内。 3、道路规划红线:一般称道路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4、河道规划蓝线:一般称河道蓝线,指城市各级河、渠道用地规划控制线。5、绿地规划绿线:一般称绿线,指城市各级绿地用地规划控制线。6、电力规划黑线:一般称电力走廊,指城市电力线路用地规划控制线。7、文物保护规划紫线:指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或建筑保护单位用地及其周围进行规划保护的规划控制线。8、建筑控制线:指根据城市规划需要确定的建筑物可建范围的控制线。9、建筑红线:指经规划确定的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绿线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某某城市绿线规划管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12号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9月9日建设部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第三条 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绿线管理工作。紫线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19号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11月15日建设部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本办法所称紫线管理是划定城市紫线和对城市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 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划定。其他城市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紫线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紫线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紫线管理工作。
黄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4号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1月8日经建设产第7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保证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城市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黄线的划定和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黄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黄线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服从城市黄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黄线管理、对违反城市黄线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五条 城市黄线应当在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时划定。 蓝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5号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1月28日经建设部第8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城市蓝线的划定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蓝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蓝线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城市蓝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蓝线管理、对违反城市蓝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五条 编制各类城市规划,应当划定城市蓝线。  城市蓝线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各类城市规划时划定。  城市蓝线应当与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就是施工队在开挖前用白石灰预先确定开挖位置

没有灰线吧……
我国在城乡规划管理中设定了红、绿、蓝、紫、黑、橙和黄等7种控制线。

城市规划没有灰线的说法

应该没灰线吧,难道是石灰线?

  • 谁能告诉我,什么是城市规划灰线?
    答:灰线就是白灰线.就是土方开挖前应该对测量放线的线(包括轴线、中心线、开挖边线等线)进行复核.
  • 谁能告诉我,什么是城市规划灰线?
    答:规划黑线 一般称“电力走廊”,指城市电力的用地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原则上在电力规划黑线以外,建筑物任何部分不得突入电力规划黑线范围内。 3、道路规划红线:一般称道路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4、河道规划蓝线:一般称河道蓝线,指城市各级河、渠道用地规划控制线。5、绿地规划绿线:一般称绿线,指城市各级绿...
  • 谁能告诉我画一个田径场(用石灰画线)的步骤及操作程序?
    答:a.规划场地 b.简单的线不需要其他工具,定好两点,直接用灰勺盛半勺石灰放地上拖至标点即可,很直,这是经验。c.如何画曲线?简单,定好圆心、半径,皮尺连到灰勺上,画就行了。画这东西很简单,都不要什么工具,呵呵,都是实际经验,我们学校以前都是我来画的,稍微有点技术,就是线要画的粗细...
  • Solidworks3D转工程图时会显示草图,谁能告诉我怎么去除这些灰线呢?
    答:视图中的每一个灰色线条,在屏幕左侧的设计树里都能一一对应且为显示状态,将光标移至显示的草图出单击右键选择隐藏即可,或在左侧的设计树里进行类似操作。
  • 施工放线怎么学
    答:1.施工员需要看懂施工相关图纸,放线一般是按照图纸,来进行实际操作的,所以必须先看懂图纸。2. 掌握多种放线仪器的使用方法,例如经纬仪、全站仪等。3. 建筑物定位。这是房屋建筑工程开工后,第一回进行放线,由城市规划单位,以及施工企业的专职测量员,进行专业地操作,先定位,然后用全站仪或是经纬...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答: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
  • 谁能告诉我一下安装汽车DVD导航一体机时,后面那些线都是干什么用的啊...
    答:要看是什么主机 一般都有喇叭线(白灰绿紫) 长通 (黄)ACC (红) 地线(黑) 倒车检测线 倒车后视视频 好一点的就带RCA音频输出 AUX视频输入 数字电视 等 还有就是CAN bus 协议盒子 差不多了
  • 如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文件--〉消防、环保、卫生和交通部门的对施工图审查意见--〉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建设单位向规划管理部门缴纳执照费--〉建设单位向测绘院申请订立城市道路规划红线界桩--〉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放样 --〉建设单位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复验灰线--〉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这种花叫什么名字?谁能告诉我它的详细资料?
    答:单叶对生,长 约lOcm,二回羽状全裂,裂片狭线形,全缘无齿。头状花序着生在细长的花梗上,顶生或腋生, 花茎5一8cm。总包片2层,内层边缘膜质。舌状花l轮,花瓣尖端呈齿状,花瓣8枚,有白、粉、深红色。筒状花占据花盘申央部分均为黄色。瘦果有椽,种子寿命3~4年,干粒重69。花期夏、 秋季。
  • 谁能告诉我水稻现在还不抽穗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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