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处罚类型有哪些?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4
土地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它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土地管理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
1
)没收违法所得;
(
2
)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
3
)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
4
)罚款;
(
5
)资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

6
)责令退还土地

土地 行政处罚 类型有哪些? 土地 行政处罚的种类 有以下五种: 1、罚款; 2、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责令退还非常占用的土地; 4、 没收违法所得 ; 5、责令限期改正、治理。 土地行政处罚 管辖 第五条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但法律 法规 以及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省级、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七条国土资源部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权管辖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 (一)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 立案 调查而不予立案调查的; (二)案情复杂,情节恶劣,有重大影响的。 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将本级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除外。 第九条有 管辖权 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可以报请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指定管辖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指定管辖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管辖决定。 第十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受移送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土地行政处罚立案等相关时限 1、立案时限。执法监察机构核查后,认为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启动立案呈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立案。 2、 追诉时效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恢复原状前,应当视为具有继续状态)。 3、 证据 先行登记保存。调查中发现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发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4、处罚告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前,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口头形式提出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笔录。 5、听证告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放弃听证的,应当书面记载。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听证机构应当制作《听证通知书》,并在听证的7个工作日前通知当事人和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 6、处罚决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经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案情特别复杂的除外。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处罚是要分很多种类型的,而且违法的情况不一样,处罚的条例就会有所不同,虽说行政处罚没有上升到犯罪的地步,但是我们还是要吸取教训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这样才是我们公民所应该做的事情,只有遵守法规才能维护一个国家的和平。

  •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答: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包括: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限期拆除;5、吊销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明确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审理的具体要求。行政处罚权是重要的行政权力。为加强内部监督,防止调查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确保...
  • 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包括有:1. 没收违法所得 、2.限期改正、3.罚款、4.行政处分、5.缴纳复垦费、6.责令停止施工,自行拆除、7.强制拆除。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处罚种类均出自于《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
  • 土地行政处罚类型有哪些?
    答:土地 行政处罚的种类 有以下五种: 1、罚款; 2、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责令退还非常占用的土地; 4、 没收违法所得 ; 5、责令限期改正、治理。 土地行政处罚 管辖 第五条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但法律 法规 以及本...
  • 土地行政执法的手段有哪些?
    答:土地管理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1 )没收违法所得;(2 )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3 )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4 )罚款;(5 )资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6 )责令退还土地
  • 非法占用农用地行政处罚
    答: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 在土地法中对非法占用土地的罚款标准
    答: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公共用地或未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恢复到占用以前的原貌;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原使用者,由此而给原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追究违法使用者的民事责任;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
  • 违法用土地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答: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 倒卖土地使用权行政处罚有哪些规定?
    答:倒卖土地一般是属于犯罪,是接受刑事处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
  • 侵占他人土地怎么处理?但是土地没有证明
    答:罚款数额为非法占用土地的每平方米30元以下。对于农民非法占地建住宅,则不论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必须予以拆除,但没有罚款的规定。 二是行政处分。如果非法占地的主体是政府及部门或者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除了要予以行政处罚外,对有关责任人还要给予行政处分。按照 “15号令”规定:(...
  • 村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非法流转土地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可进行行政处罚,甚至会受到刑事惩罚。非法转让土地的责任人如果属于政府公务员或者其他行政监察对象,依法应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