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准书写繁体字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13
大陆写繁体字违法吗?

大陆写繁体字是不违法的,但是在公务用语用字方面要以简体字为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九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第十一条 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第十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一、在我国大陆,没有这种规定。
二、我国之所以推广简体字,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广大群众能够方便地学习,结果证明这是英明的决策,我国十多亿人中,几亿人成功地、在较短时间内脱盲,成为现在的大众学习、学习型社会的基础。
三、但我国并未因此否决繁体字。因为繁体字更好地传承了传统文学的美学。比如爱字,繁体爱,比简体爱字更美、更有“心”。大陆有很多人在使用繁体字,比如广告、比如书法家,在一些大学,也有全本繁体字的教材,比如朱东润先生的中国古典文学作品方面的书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有关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条文摘抄如下)

第十三条 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第十五条 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木有,你可以任意写!



  汉字简化
  汉字的简化工作从1956年开始,到1964年3月,制订出了《简化字总表》(以下简称《总表》)。1977年曾推出过《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但遭到不少人的反对。1986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语委《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从此,“二简字”被停止使用。

  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
  为纠正社会用字混乱,便于群众使用规范的简化字,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64年编印的《简化字总表》。原《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叠”、“覆”、“像”、“罗”不再作“迭”、“复”、“象”、“罗”的繁体字处理。因此,在第一表中删去了“迭〔叠〕”、“象〔像〕”,“复”字字头下删去繁体字〔覆〕。在第二表“罗”字字头下删去繁体字〔罗〕,“罗”依简化偏旁“罗”类推简化为“啰”。“瞭”字读“liǎo”(了解)时,仍简作“了”,读“liào”(瞭望)时作“瞭”,不简作“了”。 此外,对第一表“余〔馀〕”的脚注内容作了补充,第三表“讠”下偏旁类推字“雠”字加了脚注。?   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应当保持稳定,以利应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废止。我们要求社会用字以《简化字总表》为标准:凡是在《简化字总表》中已经被简化了的繁体字,应该用简化字而不用繁体字;凡是不符合《简化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包括《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简化字和社会上流行的各种简体字,都是不规范的简化字,应当停止使用。希望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文化、教育、新闻等部门多作宣传,采取各种措施,引导大家逐渐用好规范的简化字。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1986年10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九七一年进入联合国后,全面推动中文简体字,排除繁体字。联合国有关一个国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关条例也规定,所有地区语言文字和语言文字来源于该国所使用的现代语言,应保持一致。台湾地区现在使用之繁体中文为正体字,香港特别行政区为繁体字。

  • 大陆用繁体字违法吗
    答:大陆用繁体字不违法。但是在公务用语用字方面要以简体字为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九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 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
  • 大陆用繁体字违法吗
    答:一、大陆用繁体字违法吗1、按照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公开文件一律不能使用繁体字,原因是在当时新中国刚建立环境下文盲率过高,繁体字不容易记住书写,所以强行简化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九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
  • 看到有人说在中国大陆用繁体字犯法/违规,有这规定吗?
    答:一、在我国大陆,没有这种规定。二、我国之所以推广简体字,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广大群众能够方便地学习,结果证明这是英明的决策,我国十多亿人中,几亿人成功地、在较短时间内脱盲,成为现在的大众学习、学习型社会的基础。三、但我国并未因此否决繁体字。因为繁体字更好地传承了传统文学的美学。比如爱字...
  • 繁体有法律规定不可以用吗?
    答: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
  • 内地用繁体字会犯法吗?
    答:内地用繁体字是否违法,要看使用文字的客观事实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就是违法。该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1、文物古迹;2姓氏中的异体字;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4、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5、出版、教学...
  • 有法律规定取名字不能用繁体字么?
    答:能用繁体字,但只限于日常生活。名字是不能用繁体的。真正用到工作,入学,医疗,还有登记户口,办理证件,就要写简体字,因为我们大陆推行的是简体字。汉字的简化工作从1956年开始,到1964年3月,制订出了《简化字总表》(以下简称《总表》)。1977年曾推出过《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但遭到不少人的...
  • 内地能用繁体字吗?
    答:内地不能用繁体字 因为我们国家规定,我们现在所使用的字体是简体字,如果你在国内使用繁体字的话,有很多人,他是读不懂的,既影响你的发挥也影响别人,跟你的沟通,还有所用的字体不标准,在香港,新加坡一代,他用的是繁体字,这样跟他们当地的习俗有关,与内地是没有关系的,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 繁体字能在内地用吗?
    答:3.目前仍然使用繁体字的地区有中国的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汉字文化圈诸国,新加坡以及马来西亚等海外华人社区多为繁简体并存,中国内地在文物古迹、姓氏异体字、书法篆刻、手书题词、特殊需要等情况下保留或使用繁体字。4.200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明确规...
  • 签名用繁体字有法律效力么?
    答:达到下列要求的签字,即具备法律效力:1、签名只要能表明本人的身份就行,不管是简体还是繁体,都是身份的一种表征,因此,用简体或者繁体,不影响签订合同主体的认定;2、签字意味着承认合同中条款的约定,表示自愿接受和遵守合同的权利和义务;3、签字要求是本人自愿,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欺诈和胁迫...
  • 大陆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准书写繁体字吗?
    答: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