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塘被私人加宽塘基改为耕田违法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4
农村水塘被私人加宽塘基改为耕田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我国《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我国水资源短缺,人均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4,同时在时空分布上极不均衡。
因此,水资源是我国最宝贵的自然资源之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只有严格依照《宪法》的规定,坚持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才能保障我国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满足各方面对水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原《水法》就依据《宪法》作出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新《水法》仍然延续了这一规定。新《水法》第2条还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因此,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含义是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形态的水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我国水资源权属法律制度的基础和核心,一切水事立法都必须遵循和维护这一制度。
答:农村水塘被私人加宽塘基改为耕田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我国《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我国水资源短缺,...
答:水塘归为农田范围,其土地依法属于村集体所有,如果要改变土地用途,必须经村集体同意,然后报土地部门和建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拿到土地使用证和准建证,然后才能进行建设,如果没有被批准就建设,属于违法建筑,依法是要无偿拆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
答:私自改建的行为当然违法。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答:自家小院打井是不违法的。在自己家小院打井,只要不影响到邻居的房屋安全,或超出了宅基地范围面积,仅做吃水用,是不违法的,但要作为商业用途,需办理合法的手续。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开采地下水必须在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实行统...
答:采用这种方法进行挖淤需要淤泥运输装置和堆料场。因此,必须在淤积物中预先设置排水系统。用水力冲沙法排沙通常是行之有效的,但这些方法的缺点是耗水量大,此外还须保证水库的重新蓄水量。干清淤法顾名思义,就是在将水库完全排空后进行清淤。而且这种方法弊多于利。该方法优点:易于掌握清淤方量(可见...
答:3、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其承包得水塘、水库内擅自改变内貌,人为的导致水塘、水库淤塞或塘堤坝坍塌、管漏,只允许从事水产养殖,严禁将承包水塘、水库用于违法经营。 4、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直于合同期满。 5、 在合同承包期内,如遇承包范围的水塘、水库被征用或集体规范...
答:1、宅基地位置私自变更。有的人农村宅基地规划为半亩的。地址也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这家人并没有按照要求建房,擅自移动了位置,导致村落整体规划出现了偏差,甚至道路的位置都受到了影响,还有的影响了隔壁邻居建房,导致邻里纠纷。这样的行为是违规的,建议抓紧拆除,根据要求在规定的地方建房。2、违规搭建...
答:有河流、水塘、水井,小孩必须第一要注意安全,“房前屋后塘连塘,定死少年郎”,这是有水地段不利的负面。这里关于旺财的说法是相对不定虚词,但关于安全的说法是实质性的实词,是直接要面对的问题。风水还把道路列入水、列入财的范畴,在风水的实际运用和操作中,道路和水、财的含义等同。现代化的...
答:被用地单位的土地调整和补偿安置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第三十六条乡(镇)村各项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批准后一年未使用的土地,应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继续耕种。第三十七条农村专业户、个体工商户和经济联合体等从事非农业生产需要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应持有关部门的证明...
答: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1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