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原料药有要求必须通过GMP认证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1
请问制剂用原料药必须通过GMP认证的规定,具体条款在什么地方,谢谢

现行版本的GMP有附录,其中的附录就包含原料药的所有要求项目,你自己在网上搜索下就有

《教师法》提出,我国将逐步实施教师聘任制。实施这项制度是一个长期缓进的过程,有赖于相应人事制度的配套改革。如何从法律上保证这种制度的实施,实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之间新型关系的转换,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长期以来,我国教师管理制度实行任命制,学校作为教育行政机关的附属物,教师和学校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形成的是行政法律关系。与此同时,教师按公务员对待,享有公务员享有的一般权利,并履行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一般义务。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与教师的关系是以共同的意愿为前提,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形成双向选择、各具相应权责的合同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机关与其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之间结成的一种以行政权力为其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有两大特点:(1)其成立上的法定性,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不同,它不是由当事人的意识表示为设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律关系任何一方都无权决定其权利和义务。(2)其权利和义务关系上的不对等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一方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相对人一方只履行义务,不享受权利。而合同法律关系作为关系产生上的意思自治的特点。合同法律关系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是由法律主体的法律行为设定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取决于法律双方主体的约定。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约束较少。(3)此类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多数情况下是对等的。而实行教师聘任制,就是学校与教师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签订聘约合同,借助于教育法规来明确学校内部各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各教育主体的地位和作用等。  

二、教师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

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法应当享有的各种权益;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法应当承担的各种职责。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权利可归结为福利待遇权;职业自由权,即享有管教学生、处置教学的自由、民主参与学校管理权;自身发展权。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而必须承担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

在教师任命制下,教师的义务多于权利,教师是学校的管理对象,并非管理的主体。而在聘任制下,教师的权利应当更加广泛:(1)建议权,即教师有权对于教学及行政事项提供革新意见。并通过校务会议、教务会议、辅导会议等来实现。(2)报酬权,即教师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抚恤、保险等权益及保障。(3)进修权,即教师有权参加在职进修、研究及学校交流活动。(4)结社权,即老师有权参加教师组织并参与其他依法令规定所举办的活动。(5)申诉权,即教师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或学校有关其个人的措施,认为违法或不当、损害其权益者,得依法提出申诉。(6)专业自主权,即教师教学及对学生辅导,依法令及学校章则享有专业自主权。(7)拒绝权,即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教师可拒绝参与教育行政机关或学校所指派与教学无关的工作或活动。(8)其他依法应享有之权。[1]

实施教师聘任制,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相当程度的对等性。教师行使权利的同时,履行一系列义务,诸如遵守聘约的义务、依法辅导学生的义务、维护学生隐私权的义务等。我国《教师法》虽然已颁布实行,但其对教师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尚无明确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实施教师聘任制,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有待于详细而规范的法律行为落实。学校管理机构与教师之间的权利

1、GMP认证是全面质量管理在制药行业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而药品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2、产品质量认证的种类按质量认证的责任不同,可分为自我认证、使用方认证、第三方认证。按认证内容不同,可分为质量认证、体系认证、安全认证。药品关系人命安危,因此药品认证属于安全认证,是属于一种强制性的认证。

3、GMP是一部体现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新概念的国际GMP,其特点体现在它是结合 ISO9000~9004标准系列修改而成的标准。而在国外有些国家执行着美国FDA认证的标准,我国也有些单位通过了美国FDA认证。

4、国际认证的意义本身就是不仅要加强药厂内部诸多质量因素的过程控制,也要对药厂外部关键质量因素有所控制。如配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仪器设备以及建筑材料的质量采取控制措施。

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代表国家对药品独立地进行第三方公正评价的GMP认证机构,其代码C12。负责国际药品贸易中优先采购、使用推荐、优先受理新药药品申请。迄至1998年6月31日末取得认证的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再受理新药生产的申请。

6、GMP认证是集软件、硬件、安全、卫生、环保于一身的强制性认证,那么它就必须建立和运行着科学的、公认的国际管理体系,要请有资历的第二方(咨询机构)汇同本企业专家进行整体策划、评估,制订出适合本企业 (含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规范的质量管理手册及作业指导书,在学习、培训、运转的不断修正过程中,再来申请GMP认证才是每个药业人明智的选择。

  • 我国原料药有要求必须通过GMP认证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答:6、GMP认证是集软件、硬件、安全、卫生、环保于一身的强制性认证,那么它就必须建立和运行着科学的、公认的国际管理体系,要请有资历的第二方(咨询机构)汇同本企业专家进行整体策划、评估,制订出适合本企业 (含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规范的质量管理手册及作业指导书,在学习、培训、运转的不断...
  • 原料药要过GMP吗
    答:是的,如果是用于国内生产成品药的原料药,必须有GMP才行 如果是用于出口,那要看出口国的需求,亚非拉很多不需要GMP,欧美光中国的GMP还不行
  • 制药企业使用的原料需不需要过GMP认证
    答:需要 GMP是为确保药品质量万无一失,对药品生产中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所规定的一系列基本要求,企业只有通过GMP认证才能生产药品,GMP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1963年美国FDA以法令的形式正式颁布,中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引入GMP概念,在医药企业中推行,现在中国也以...
  • 药品原辅料厂家都必须有药品GMP证书吗?什么样的原辅料厂家有药品GMP...
    答:原料药厂家必须要GMP证书,否则不能按照药品销售,也就是不能卖给药厂。辅料还没有强制执行GMP,不需要GMP证书。除了中药饮片和中药材,按照原料药销售给药厂的原料药厂家都有GMP证书。
  • 什么是GMP认证?
    答:GMP认证是集软件、硬件、安全、卫生、环保于一身的强制性认证,那么它就必须建立和运行着科学的、公认的国际管理体系;要请有资历的第二方(咨询机构)汇同本企业专家进行整体策划、评估,制订出适合本企业 (含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规范的质量管理手册及作业指导书,在学习、培训、运转的不断修正...
  • gmp提前多久认证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是促进药品生产企业全面提高质量、改善管理的重要手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2004年6月30日前,我国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必须全部符合GMP要求并取得认证证书,时限比原来规划的提前了一年半。2004年7月1日起,凡未取得药品制剂或原料药GMP证书的生产企业,将...
  • 原料药都需要什么认证
    答:医药企业要获得生产原料药的批文的程序是很麻烦的,首先得研究,研究原料的合成,检验,进行详细的研究后组成申报资料,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申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认为你的研究符合规定,生产的原料安全、有效、稳定后,会发给你一个生产批件。条件是必须由持有GMP认证证书的生产企业申报。
  • 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最高要求吗
    答:GMP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GMP要求制药、食品等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
  • 国家对药品出口有什么管理制度和规定?
    答:一、2004年6月30日以前, 国所 药品制剂和原料药 生产必须符合GMP要求,并取得“药品GMP证书”。二、生产血液制品、粉针剂和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企业,若 局分别规定 1998年12月31日(国药管安〔1998〕110号)、2000年12月31日(国药管安〔1999〕261号)、2002年12月31日(国药管安〔...
  • 药品GMP认证药品GMP认证细分
    答:1. 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这是基础,涵盖了整个药品生产企业的设施、设备、管理流程等,以保证其具备生产合格药品的能力。2. 中药饮片GMP认证:针对中药的特殊性,对中药原料的处理、炮制和饮片质量有特定要求,确保中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3. 原料药车间GMP认证:重点关注原料药的生产环境和质量控制,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