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王安石变法?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4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是什么?

一、富国之法
1、青苗法
内容: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2、募役法(又称免役法)
内容: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3、方田均税法
内容: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4、农田水利法
内容: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
5、市易法
内容: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6、均输法
内容:设立发运使,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情况,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
二、强兵之法
1、保甲法
内容: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
2、裁兵法
内容:整顿厢军及禁军,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3、将兵法(又叫置将法)
内容: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以提高军队素质。
4、保马法
内容:将原来由政府的牧马监养马改为由保甲民户养马。保甲户自愿养马,可由政府给以监马或者给钱自行购买,并可以免除部分赋税。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5、军器监法
内容:督制造兵器,严格管理,提高武器质量
三、取士之法
1、改革科举制度
内容:颁布贡举法,废除明经科,而进士科的考试则以经义和策论为主,增加法科。
2、三舍法
内容: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



扩展资料
从参知政事到宰相,王安石先后实行变法革新,积极推行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推行新法期间,曾与以司马光为代表的所谓顽固派展开激烈的斗争。王安石赞扬商鞅在历史上的功绩,说“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同时,痛斥程颢、程颐的复古主义,说他们“俗儒不知变”。
在和所谓顽固派的斗争中,王安石有三句名言:“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说的是,天象的变异不值得害怕,祖宗的传统不能作依据,别人的议论用不着顾虑。“三不足”口号,清晰传递出王安石敢于冲破传统思想的精神。
因此,引起了当时顽固派的恐惧和不安。司马光一再写信给王安石,极力为旧制度辩护,要求停止变法,说调整国家的行政结构,是侵夺原设官吏的职权;派人到各地推行新法,是生事扰民;整理国家财政收入,是与民争利;不接受劝告,是拒谏。
他还指斥王安石“弃先圣之道,违天下之心”,使天下“纷纷扰扰”。有人甚至把发生旱灾,也说成是实施新政触犯上天的结果,是王安石的过错,说什么“去安石,天必雨”。
苏轼兄弟先是赞成变法的,后来也动摇了,并从背后一击,把王安石大骂一顿,并劝其不要做“逆人情之事”,而要“使圣人之道焕然复明于世”。由于受到顽固派的激烈反对,王安石最后不得不罢相,变法也以失败告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王安石变法为啥屡遭围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王安石变法

革命导师列宁曾经称赞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这是因为在王安石执政期间,进行过在历史上具有进步意义的“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是北宋著名政治家。公元1069年,48岁的翰林学士王安石,被宋神宗任命为参知政事(即副宰相),第二年又被任命为同平章事(即宰相),从这时起,就开始了王安石变法。那时,北宋王朝遇到了空前的社会危机。土地兼并剧烈,军费开支庞大,阶级矛盾尖锐,外患骚扰严重。王安石年轻时曾广泛接触社会,面对北宋贫弱腐败的现实,他立下了改变现状的志向。由于他在政治和文学方面有很大的名声,宋神宗上台后,就委以他变法的重任。
王安石变法的指导思想是富国强兵。重在发展生产、开发财源、增强兵力。他颁布了平均赋役的均输法、免役法、发展生产的青苗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还有政府控制市场、物价的市场法等。在强兵方面,有给将领训练士兵权力的将兵法、寓兵于民的保甲法以及保马法、军器监等。
王安石的新法,实行了约16年。短短10余年中,全国兴修水利10700多处,灌溉田达36万多顷,农业得到大发展,朝廷增加了收入,储备了大量物资,加强了国防力量。新法减轻了农民的一些负担,“积贫积弱”的局面初步得到改变。但是,王安石变法限制、打击了地主豪绅官僚和大商人的利益,在朝廷内外都遭到不少反对派的反对和攻击。公元1076年10月,王安石终于抵挡不住顽固势力的强大压力,被迫辞去宰相职务。公元1085年,宋神宗死去,守旧派的首领司马光担任宰相,至此,新法完全被废除。
王安石看到变法失败,非常痛心,不久就忧愤而死,终年66岁。他的变法虽然失败了,但在历史上的影响却是深远的。

王安石变法是指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进京述职,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治平四年(1067年),久慕王安石之名的宋神宗即位。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全面改革的想法。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开始实行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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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的先进之处: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宋朝社会基本上还是建立在手工劳动基础上的农业社会,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根本,农业发展了,农副产品丰富起来,其他一切事业才有发展的可能性。

二、大力扶持中小工商业者。宋代城市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水平明显超越汉唐,这是宋代社会经济最有潜力和前途的发展方向。

三、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宋初三朝的教育事业不仅远不及汉唐盛世,而且“比五代时期还要萧条”。宋仁宗时范仲淹等人“庆历兴学”,情况有所改善,但多数官办学校骤兴骤衰,王安石等人大规模兴教办学,成效显著且持续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王安石变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姜锡东:“王安石变法”的成败得失



因为辽、西夏的不断武力侵扰及国内官僚贪污、腐败,内外交困,从而使宋王朝的危机更加严重,农民的反抗也一浪高过一浪,财政的亏空相当突出,官员及军队的腐败变本加厉,政治一定要改革,这些已经成了统治者的共识,只是在怎样改革上,有着十分严重的分歧。宋神宗继位以后,最终下定决心,任用及支持王安石进行变法。这就是著名的王安石变法,历史上称熙宁变法。

王安石为了推行他的新法,他首先设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并且开始陆续选拔支持新法的人,并把他们安插到条例司中,从而使之成为议订及推行新法的总枢纽。接着就颂貊新法,新法关于理财方面主要有:

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均田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

新法关于强兵的措施主要是:

新兵法。针对“更戍法”造成的“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局倚,把军队固定在某一固定区,置将统领并就地训练。全国分置92将,每将统兵3000人。

另外,也有保马法及置军器监等,旨在增加战时的马匹以及武器与衣甲,从而改善军队装备。

王安石在推行新法过程中,大力设置“经义局”,修编《(诗)、(书)、(周礼)三经新义》,并且以此作为各地学校的必读教材和科举取士的标准,这样为推行新法作理论上以及组织上的准备。

新法限制而且损害了大官僚的既得权益,在推行之初,就曾遭到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的反对,变法派内部意见不一致,宋神宗在宫中后妃以及朝廷中保守派官僚联合攻击新法的情况下,最终动摇了。变法也失败了,王安石也于次年去世。

王安石变法是北宋社会矛盾激化的产物。变法不会解决和封建专制主义同时产生及发展的各种矛盾。因此北宋王朝日趋腐朽了。



王安石变法发生于宋神宗熙宁年间,是北宋宋神宗进行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正月,宋神宗即位,立志革新,于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欲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但是,王安石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
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但是由于保守派力量强大以及变法派内部的矛盾,变法最终还是失败。

王安石变法与在其之前的范仲淹所组织的庆历新政来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很有趣的
东西。
这里需要现来看看范仲淹在王安石变法大约30年前所设想的是什么:
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

把这十条分类一下,就知道
前五条是政治政策,专门针对官吏与行政阶层,中三条是国
家强富的内容,后两条则是实施手段。
而王的变法呢?
青苗,均输,市易,方田,保甲,保马等。可以说,这些政策都是国富
层次的。从另外的一个角度说,是对范仲淹的改革中的中三条的完善化与具体化。但是
这一对比,又从另外的层次上发现了王变法中的弊端——即忽略了中国社会为官僚社会
的现实,而主观的出发将改革的重点放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上——这势必造成主观的希
望富强国家的主观愿望与变法实施的过程中因为吏治不清造成变法到了基层变味的后果
。不客气的说,王的改革政策,太书生化了。他是有远大的政治抱负,没错,但是他的
改革政策却缺少可实践性和操作性,虽然从条目上和政策上看起来是合理的,但是从实
施上却因为忽略了中国的实际而归于最后的失败。如果说当时的朝廷内部对他的改革有
反对势力的话,那么对比下范的改革和王的改革就会知道,反对范的都是“小人”,反
对王的都是“君子”——诸如韩琦,欧阳修等。这些人为什么反对呢?如果说他们是保
守的,这点我承认,但是是不是他们同时也认为王的变法初衷虽然好,但是政策上不可
行呢?比如你文中所引用的,司马光反对王说他改革的时候官吏又在增加的事情,对于
当时的宋的官员臃肿的社会现实,为了改革又新设置官吏来推行变法,是不是会造成全
国的官僚体系的混乱从而更加扰民呢?事实上我觉得这是相当说的过去的。王不去着手
搞管理上的行政改革,却通过简单粗暴的方式来推行变法(比如对反对变法的人撤消其
官职等等)这样的手段,是否将他的相权作为了一种绝对的存在从而一意孤行的忽略了
反对派指陈的其变法中的缺陷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王可以做很好的政治理论家,却
无法做真正的成功政治者就是因为他在思考问题上过于理想化了,虽然其设置国家的社
会结构是学理上说的通的,但是其实施上是绝对的书生意气了。虽然用志大才疏来形容
是有点过,但是从其变法的推行上,专断与缺乏对于官场现实的判断力导致了变法的失
败——可以说,王的失败从其开始所制订的政策与其着眼点上就有问题的。
再来说另外的一个问题,王的变法其实还是偏重申韩一些,其推行中的一些政策又章现
了其“王霸之辩”的特点。这无疑会遭到朔派的儒学思想的人的反对了。
当然,说的是从学理上的分析,也是从政策上来分析王变法,记得以前曾经看过的一篇
《从青苗法看王安石变法失败》就很有特色。对王的为人,确实是君子和好学者,从他
后来创建新学一派,后来为朱熹所融合奠定了中国后七百年的思想传承,在中国的思想
史上是有一席之地的。

一分钟了解王安石变法



  • 王安石变法叫什么变法
    答:王安石变法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王安石变法,是发生在宋神宗时期的改革,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
  • 王安石主持的一场改革运动史称熙宁变法又称什么?
    答: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积弱局面的改善 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
  •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北宋时期政治改革中的一次重要尝试,是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新党派推行的一系列经济、财政、军事和法律制度的改革措施。其主要内容如下:转移赋税:王安石提出了“青苗法”,取消原先的田赋制度,改为按照每年的农作物产量征收赋税,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推广均输法:均输法是...
  •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 募役法 又称“免役法”,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由司农寺拟定,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
  • 王安石变法叫什么变法
    答:王安石变法,又称熙宁变法或熙丰首迅变法,是宋神宗时期由王安石发起的一场旨在改变北宋积贫积弱局面的社会改革运动。这场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年)启动,持续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因此也被称为熙宁变法或熙丰变法。王安石变法的核心目标是发展生产、富国强兵,以应对宋朝面临的政治危机。这场...
  • 王安石变法的起因,过程,结果分别是什么?
    答:王安石变法是王安石当针对北宋当时积贫积弱的社会现实,以富国强兵为目的,而掀起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当时朝局,官员机构庞大而又臃肿,办公速度慢。军队多而不精。赋税重,民不聊生。王安石为解决这些问题,在当时朝局上书了许多政策,当时最为重要的分别是农田水利法,均输法,青苗法,免役法(又称...
  • 王安石变法又称什么?
    答:因变法时间发生在北宋熙宁元年(1068)四月,又称熙宁变法或熙宁新政
  •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是什么?
    答:王安石变法的背景、内容和结果如下:背景:官僚机构膨胀,军队不断扩充,官俸和军费开支浩大,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土地兼并严重,社会阶级矛盾尖锐。结果:新法触犯了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宋神宗死后,1086年司马光任宰相,新法几乎全部废除。内容:从理财入手,颁布了“农田水利法”、均输...
  •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是什么,司马光为什么反对?
    答:王安石推行新法旨在富国强兵,公私两利,新法也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变法内容总体上分为四类:其一是财政方面的,方田法、均税法属于此类;其二是农村农业方面的,青苗法、水利法等;其三是前两者兼而有之的,免役法、均输法等;其四则是军事军备方面的,保甲法等。王安石的新法并非一时冲动,是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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