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宅基地确权法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3

法律主观:

根据《确定 土地所有权 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 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 宅基地 ,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 拆迁 、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 集体土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2、《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 土地使用权 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 买房 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 继承 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 农村宅基地,土地为什么不给确权
    答: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改变用途出让或出租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我国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理制度,不能随便改变用途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3、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城镇居民在1999年之后在...
  • 农村宅基地确权一户多宅怎么办?
    答: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非本集体农民依法取得宅基地可以登记 ...
  • 1991年农村宅基地政策
    答:一户一宅政策是199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8年8月29日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并于199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城里人不能购买农村房屋,依据哪个文件?30年前买的房屋合法吗?_百度...
    答: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时止,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过批准的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由上可知,在1999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城里人购买的农村宅基地...
  • 祖上留下的宅基地怎么申请确权
    答:综上所述,祖上宅基地确权申请流程包括向村委会提交申请并填表、村委会审核并填写呈批书、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政府审批,最后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使用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
  •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答: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
  • 农村宅基地能盖几处房屋?
    答:2、非本集体成员,属于异地宅基地建房,经过批准的,可以凭借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办理确权登记。要注意的是,城市居民购买宅基地,将不给确权。3、对于在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前,合法获得房屋继承的或者宅基地,不受一户一宅影响,给予确权登记。总之,宅基地政策原来越完善,...
  • 宁波国有土地房屋确权办法
    答:2.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93年11月1日《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宅基地建房的,且在1993年11月1日后未发生变化的,在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73号)文件...
  • 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什么规定
    答: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物权法》第152条至第155条专门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做出了规定,它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 无证宅基地能确权吗?超占面积能确权吗?
    答:宅基地方面 1987年1月1日旧土地法实施前,已使用旧宅基地并已建成房屋的,占地范围在旧土地法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按实际用地范围确权;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新土地法实施前使用的宅基地,探索完善审批手续,按规定面积予以确权;1999年后未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不予确权。房屋方面 199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