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四荒土地的认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1
根据国家最新法律规定,四荒土地是什么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依法归我国农民集体使用的“四荒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四荒地”,具体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属于现行经济环境中未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的土地。使用期限:“四荒”使用权承包、租赁或拍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荒地指的是农村较丰富的土地资源,包括依法归我国农民集体使用的“四荒地”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四荒地”,具体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属于现行经济环境中未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的土地,但它们属于宝贵资源的一种。 “四荒地”既可以采取家庭联产承包的方式进行承包,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既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法律分析:四荒土地具体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属于现行经济环境中未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的土地,但它们属于宝贵资源的一种。 “四荒地”既可以采取家庭联产承包的方式进行承包,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既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八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九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五十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 ...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实施办法》的通...
    答: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自治区境内治理和开发农村集体所有的“四荒”资源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四荒”不包括“四荒”范围内的公用设施、永久性标记占地、河道行洪区荒滩地和矿产资源、地下水资源。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四荒...
  •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
    答: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土地是指乡(镇)、村、组(社)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依法用于农业的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和“四荒”等其他土地。“四荒”是指未开发利用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 承包的四荒土地要清化收缴费吗
    答:收取适当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四荒地是集体性质的土地。农村的荒地除了国家规定属于国有性质(如河道及其滩涂)的以外,一般性质属于集体土地,村民具有使用权。在农村常见的“四荒地”是就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
  • 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的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
    答:“四荒”资源的转让和治理开发,是指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其“四荒”使用权在规定期限内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按协议书(合同)进行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的行为。第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四荒”资源的治理开发工作,主要负责规划、协调、服务、监督、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主动...
  • 承包了村集体的荒地,会不会有什么补贴?
    答:四荒地承包是要交承包费,承包费是由当地村委会、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经济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多少,可参照承包土地流转金折算。在补贴方面,没有相关的规定。目前尚不清楚有哪些地方补贴或豁免。前几年清理土地或减少承包费用应得到奖励,请参考当地政策。最后澄清,农村四荒承包后也可以合法流转。在我们...
  • 农村四荒土地何人能取得承包经营权
    答: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 四荒地为什么可以抵押
    答:二、四荒地抵押的注意事项 1、自留山与责任山不属于四荒土地。自留山和责任山是林地的组成部分,不能用于抵押。 2、我国过去的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得抵押,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中肯定了以拍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可以设定抵押。 3、以承包方式...
  • 四荒地政策
    答:开垦荒地、营造林地、治沙改土等从事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1993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承包、租赁、拍卖“四荒”使用权,最长不超过50年。——1996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由于“...
  •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国家在环境治理上有何特殊要求?_百 ...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1996年中央有关文件明确,治理者对“四荒”享有治理开发自主权。国家依法保护治理开发“四荒”的成果和治理者的合法权益。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水土保持...
  • 承包的四荒土地可以确权吗
    答:法律分析:根据第二轮土地承包相关规定,有四类土地不能确权,其中就包括四荒地,主要是因为:四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有的就算空闲,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不能因为有人开垦耕作了,就给予其确权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