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荒地政策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30
四荒政策法规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 荒”资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指出,“四荒” 是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包括荒地、荒沙、荒草和荒水等)。 “四荒”必须是农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的土地。下列土地不得作为 “四荒”进行承包:1、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2、属于 国家所有的未利用土地;3、有林地。其中,农民的自留山、责任山 也属于林地,不在“四荒”之列;4、“四荒”的承包不包括属于国 家所有的地下资源(如矿产)和埋藏物;5、土地的权属不明确、存 在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认权属,在问题未解决之前不 得作为“四荒”承包。承包人承包“四荒”进行治理的,治理开发的 规模要适度。要根据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四荒”资源状况和承包方的 经营能力,确定每一个承包人承包“四荒”的面积,既承认不同承包 人的经营能力的差别,允许不同的承包人承包经营不同面积的“四荒” ,不搞平均分配,又要注意防止承包面积的差别过于悬殊,引发矛盾。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一些农户没有经营能力(例如没有足够的资金、技 术和劳动力),不能承包的,实际上失去了承包经营“四荒”土地的 权利和机 会,可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四荒”土地“先折股、后 承包”等方法,对这部分成员给予适当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6条第2款规定,承包“四荒”的,应当遵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按照国 务院办公厅《通知》的要求,承包“四荒”进行开发治理,应当以保 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为主要目标,以植树 种草为重点,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各 业生产。承包“四荒”涉及农业资源的各个方面,必须遵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例如,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不得在25度以上陡 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5度以上坡地上整地造林、抚育幼林,垦复 油茶、油桐等经济林木,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按 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开垦“四荒”的,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 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按照水法的规定,不得围湖造地, 不得围垦河道。按照农业法的规定,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围湖 造田以及开垦国家禁止开垦的陡坡地。按照森林法的规定,禁止毁林 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等等。这些都是承包 “四荒”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

您好,2021土地流转补偿政策:1、要求土地流转关系的时间在三年以上,同时面积在一千亩以上的,才能有机会得到国家补贴;2、土地流转的价格不能低于农民种植的纯收入,这样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3、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农村要有工伤营业执照,并有一定的规模。新政策要求土地流转的操作流程规范、合同手续完备,要有法律效应。【摘要】
土地流转对四荒地有那些优惠政策【提问】
您好,2021土地流转补偿政策:1、要求土地流转关系的时间在三年以上,同时面积在一千亩以上的,才能有机会得到国家补贴;2、土地流转的价格不能低于农民种植的纯收入,这样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3、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农村要有工伤营业执照,并有一定的规模。新政策要求土地流转的操作流程规范、合同手续完备,要有法律效应。【回答】
地方补偿标准请咨询当地农业农村局。【回答】
我问你答的啥【提问】
您好,土地流转不分什么类别的地。【回答】

开垦荒地、营造林地、治沙改土等从事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1993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承包、租赁、拍卖“四荒”使用权,最长不超过50年。——1996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由于“四荒”治理开发投资回收期长,风险大,必须有长期稳定的政策。允许“四荒”使用权一定50年或更长的时间不变。——1998年11月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四荒”使用权承包、租赁或拍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1999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放权属所有证明。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采取多种形《推进退耕还林。有条件的地区可本着协商、自愿的原则,由农村造林专业户、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租赁、承包退耕还林,其利益分配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鼓励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集中连片造林,鼓励个人兴办家庭林场,实行多种经营。——2002年4月1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

  • 四荒地承包期限多少年
    答:法律分析:承包、租赁、拍卖“四荒”使用权,最长不超过50年。承包、租赁、拍卖“四荒”使用权,最长不超过50年。由于“四荒”治理开发投资回收期长,风险大,必须有长期稳定的政策。允许“四荒”使用权一定50年或更长的时间不变。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
  • 荒地的承包期限是多少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关于农村四荒地承包年限政策如下:1993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开垦荒地、营造林地、治沙改土等从事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19...
  • 四荒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
    答:50年。2002年4月1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指出,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荒地的承包期...
  • 农村利用荒山坡造成土地国家有什么政策
    答: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 四荒山可以建民宿么
    答:2018年10月发布的《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中提到:对使用“四荒地”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建设的乡村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以上政策都在鼓励和支持四荒地承包人员利用四...
  • 农村承包荒地有什么政策?
    答:《土地管理法》第38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7条对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
  • 地方征地补偿创新隐忧:中央政策到基层都变样?
    答:笔者老家所在的农村尤其如此,“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较多。于是,本世纪初,响应国家推出的退耕还林政策的号召,将村里面的荒沟种上泡桐、速生杨树。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第二轮承包期已经过半,本就人多地少的新密市农村,人地矛盾问题更加突出。这样,农民不但可以享受国家每年每亩210...
  • 如何经营管理“四荒地”
    答:如果“四荒地”面积大,不分散,还可以创办村集体企业,形成规模化、规范化的经营模式。从工业途径上看,中西部地区农村可以借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利用东部产业转移的大好形式,以土地入股或者参股的模式引进东南沿海的中小企业,或者就地卧倒,出台优惠措施吸引村内或者乡内的优秀企业人才、有为青年、回乡...
  • 承包了村集体的荒地,会不会有什么补贴?
    答:四荒地承包是要交承包费,承包费是由当地村委会、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经济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多少,可参照承包土地流转金折算。在补贴方面,没有相关的规定。目前尚不清楚有哪些地方补贴或豁免。前几年清理土地或减少承包费用应得到奖励,请参考当地政策。最后澄清,农村四荒承包后也可以合法流转。在我们...
  • 四荒地是什么土地性质
    答:集体性质的未利用地。广义的荒地指可供开发利用和建设而尚未开发利用和建设的一切土地,主要包括宜农、宜林和宜牧荒地等。狭义的荒地通常指宜农荒地,即宜于耕种而尚未开垦种植的土地和虽经耕垦利用,但荒废而停止耕种不久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