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河滩地,本人开荒20多年,现被征用,我该怎么办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5-13
农村开荒地使用20几年了,现在征收了,居委会说地是集体的,没有钱赔偿,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办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 另行制定。

这样的情况主要有两方面的补偿,第一是对于河滩现有投资和养殖种植物进行补偿,第二是对于没有到期的二十年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尽管如此,但毕竟是村集体的荒地,你应该只能得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当然你还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获得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补偿。 我们这里一般按征用土地安置补偿的百分三十至百分之四十给开荒者。

开发荒滩,你付出了劳动,现在被征用,你应该得到补偿,怎么补偿没有具体规定,只能协商。开发的荒滩,三年内免费使用,三年后就应该履行承包手续。白种了十七年,你应该暗自庆幸,这样征了你的地你就不感到委屈了,给你些补偿就应更高兴了。尽量争取多给点补偿吧。

你没有土地使用权,如果你是林地,你就能得到一定的补偿,如果你只是普通的耕地性质,估计不能得到补偿

  • 我家有一块20多年前开垦的河滩地用于种植 现在政府要收回
    答:首先要明确是不是政府行为 第一 看你们家所在地是否是农村 现在全国在搞城中村改造 如果是农村 那么应该就是跟其他耕地一样的赔偿 其次,你说20年前开垦的河滩 是你自己开垦的呢还是政府或者乡·村集体开垦 然后承包给你 如果你自己开垦的 可以要求赔偿其他的费用 但是你这样的...
  • 土地开荒20年以上土地权归属谁
    答:土地开荒20年以上土地权归属永远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不管是开荒或者使用多少年,土地永远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
  • 农村开荒土地后又丢荒多年,现在被建设占用,补偿款归集体还是归个人?
    答:这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经过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开荒的村民,享有补偿款,谁开荒的,补偿款一般给谁。《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 自家开荒耕种20多年的土地,村干部提出是村里的,还打算买给附近工厂...
    答:土地权属集体所有,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土地没有使用权证,村委会要收归集体是符合土地法律规定。但是要出卖(企业征用)也必须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征用程序,除了实际耕种者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归自己享有补偿外,其他土地补偿应归村集体所有。开荒成本和之后你家的土地改良成本需要提供...
  • 开荒一块地种了二十多这次申请确权镇政府说是国有土地国有土地村上收...
    答:查看您与村集体签订的承包合同,明确合同中关于土地性质的约定,以及村集体是否有权发包该地块。追溯承包费缴纳记录:收集历年缴纳承包费的证据,包括收据、转账记录等,以便进一步厘清事实。法律咨询: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已缴纳的承包费是否能追回,以及下一步应该如何合法合规地...
  • 农村土地开荒几十年该怎么判归属?
    答:农村土地开荒归属集体所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1、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
  • 开荒超过30年使用权归谁
    答:土地归国家所有或农民集体所有。开荒者一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但不能用于建房。对于开荒地,一般是维持原有开荒者的使用权。开荒者当认为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行政处理等方式寻求救济.荒地30年后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经县级...
  • 请问有土地连续耕种20年以上就可确认该土地为耕种者所有的法律规定吗...
    答:有规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 农村开荒土地后又丢荒多年,是否归集体所有,有何法律依据?
    答:在得到政府批准之后才可以开始实施。村民私自开荒,未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当然不受法律保护,其产生的经济损失理应由个人承担。你的问题在于你第一次开完荒之后有没有去领证。如果有就表示你有使用权了,回收的时候要给补偿,没有那还是集体或国家的。
  • 个人的开荒地受法律保护吗?集体占用个人的开荒地应该有补偿吗?请哪位...
    答:开荒地如果是依法的,受法律保护,对开垦的荒地有使用权,集体占用个人开荒地应该给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