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被个体户老板承包!种果树!村委并没有通知个别农户!就把土地承包出去了!也没给农户出相应的土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5-12
我家的责任田已经栽上果树两年多了,现在村里有人要求重新分地,我的果树地别人分到了,而且不给我补偿,

根据法律事实和规定,确定是否要求赔偿。

如果承包土地不属于基本农田,承包人在所承包的土地上栽种苹果树,属于合法行为。在承包合同期限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果树属于较长时期内才能受益的项目。承包人因所承包的果园被调整的,应获得经济补偿。

发包方违反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以同其协商解决。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节选)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一、农村新增人口土地承包权利的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本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家庭承包方式作为基本的承包方式,家庭是相对于村集体享有承包主体资格的承包方。家庭中的个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这种权利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但这种权利是通过所在户来行使的。而且,这种权利在土地发包时和土地承包期内,在法律和政策上的规定是不同的,在发包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纳入平均分配的方案,发包到户;而在承包期内,由于集体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的法律制度,也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对于新增人口的问题,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承包土地是“大稳定、小调整”,前提是稳定。“大稳定、小调整”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在个别农户之间小范围适当调整。做好“小调整”工作还应坚持以下几条原则:一是“小调整”只限于人地矛盾突出的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二是不得利用“小调整”提高承包费,增加农民负担;三是“小调整”的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四是绝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解决人地关系的矛盾,按“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只能在农户之间进行个别调整。目前已留有“机动地”的地方,必须将“机动地”严格控制在耕地总面积5%的限额之内,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超过的部分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包到户。目前尚未留有“机动地”的地方,原则上都不应留“机动地”。对于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应当是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而对于新增人口要求承包地的问题,在符合政策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村民自治和相应的行政指导协调解决。

二、村委会在履行农村土地承包调整职能过程中,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也不具备行政赔偿资格。
行政诉讼的被告应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而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对于村委会履行农村土地承包调整职能,也不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首先,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显然不属于行政机关。其次,村委会对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权不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职权。《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村委会对于土地承包作为发包方,在统一发包时,应当保障全部的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承包权;而在承包期内,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村委会则不能为了保障新增人口都及时得到承包土地,而频繁调整土地承包关系。只有在人地矛盾突出,并且有可供调整的土地,也只能依法进行个别调整。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综上,村民委员会、村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对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是基于对土地的所有权,是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一种公共事务的管理,是区别不同情况多方面的经营、管理;对于土地承包调整事项,村委会只有提交研究权和事务执行权。这种权利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所享有的国家行政职权,村委会对土地的管理代表的是村民自治原则范围内的村民会议的意志,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独立的行政主体,对于授权的事项,有独立的决定权,并能对外独立承担行政法律责任。而村委会对集体土地的承包调整事项没有独立的决定权,必须提交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这个问题有两种理解和处理方法:
1,村委会发包给专业户用来种植果树的这块土地,属于村委会在土地承包调整时预留下来的、用于增加集体收入的机动承包土地。村委会掌管的机动承包地与下分到农户的三十年不变的承包地性质不同,是专门用于出租性质的承包。当上一轮的承包合同到期后,村委会将这块机动承包地收回,然后再发包给专业户种植果树。村委会有权这样做,这样做是合法的。但在终止合同、收回土地时,发包方应知会原来的承包农户。
2,村委会发包给专业户用来种植果树的土地,属于按政策规定、按人头分给农户耕种经营的三十年不变的承包土地。是村委会强行从已经签订了三十年不变承包经营合同的农户中收回而进行转包,这样的做法是严重违法的。真要是发生这样的问题,被强行剥夺了三十年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只要拿着自家的三十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到县农委反映,说明情况,政府会迅速出面解决。因为这种情况的发生,是中央三令五申绝不允许的。
冷静的思考,这里提到的问题,属于第一种情况的可能性较大。纯商业性质的出租承包,到期后终止合同,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未能再续合同,不能因此向发包方提出补偿要求。
再变换一个角度考虑,农村中任何一个村委会、任何一名村委会干部,绝不会无知到不顾后果的与中央的三令五申对着干,而强行从农户中收回已经签订了三十年不变承包经营合同的土地,这是农民的保命田,是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田。因此,这里提到的问题属于第二种情况的可能性很小。
农村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而且非常复杂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都会积极慎重稳妥的加以解决。

你好,村委的行为违法,建议到信访局反映情况,要求调查村委的行为。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直接去法院起诉村委会,最好是集体诉讼。

违反农村承包的相关规定。

现在的维权也就是是网络了离了网络别的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

  • 农村耕地被个体户老板承包!种果树!村委并没有通知个别农户!就把土地...
    答:1,村委会发包给专业户用来种植果树的这块土地,属于村委会在土地承包调整时预留下来的、用于增加集体收入的机动承包土地。村委会掌管的机动承包地与下分到农户的三十年不变的承包地性质不同,是专门用于出租性质的承包。当上一轮的承包合同到期后,村委会将这块机动承包地收回,然后再发包给专业户种植果树。
  • 耕地种果树违法吗
    答:在我国农民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但是农民可以对其进行使用,也必须要具备主体资格,然后有经营权证,就可以合法使用土地。如果是基本农田,是不可以种植果树的;不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如果自家的承包地属于耕地,那么要经过相应的审批,才能种植果树。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承包农田耕地可以种果树吗?
    答:如果你承包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是不可以种植果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里发展林果业”。可以在荒山、荒滩、丘陵薄地、窑厂废弃地等不属于基本农田的耕地里种植果树。
  • 农村土地承包有果树怎么补偿
    答: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承包有果树除了需要遵守《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以外,还需要查看地方政策,各地方政策不一样,无法统一解答。以下截取部分相关规定以供参考。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
  • 耕地种果树违法吗
    答:一、耕地种果树违法吗1、耕地种果树违不违法,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经过政府批准,在政府的许可下进行种植,不属于违法行为;(2)如果未经批准,私自种植果树,则属于违法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
  • 农村土地承包可以种果树吗
    答:农村土地承包可以种果树视土地性质而定:如果是基本农田,是不可以种植果树的;不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如果自家的承包地属于耕地,那么要经过相应的审批,才能种植果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不是基本农田的农村承包耕地可以种果树吗?最好有法律依据。
    答:如果该农户没有占用基本农田,则没有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如果他占用了基本农田,则违反了法律政策规定,属于明令禁止行为,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具体法律政策规定依据如下:(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
  • 农民把耕地租给别人种果树违法吗
    答:不违法,只要这块土地是农民的。
  • 利用耕地种植果树是否违反土地法?
    答:利用耕地种植果树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根据规定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
  • 承包的农田里面能不能种植果树
    答:农民在自已承包责任田内,应该有种植果树的权利,因为农民大苦了,国家没什么补贴给农民,强制农民种粮,不值线的东西,谁愿意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