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5-03
规划预留基本农田指标干什么用的

基本农田保护区指标科学划分,依据下列原则和程序划分:
1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原则是:
(1)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土地利用方针,优先保护集中连片和高产稳产的耕地;
(2)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资源调查区划为依据;
(3)与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和规划相适应,规划年限一般应在10年以上; (4)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相协调;
(5)以基期年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和图件为基础资料。
2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程序是:
(1)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2)依据经批准的规划,到实地划区定界,落实保护标志和责任人;
(3)制定有关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措施;
(4)检查验收,建立档案。其中,规划的制定程序包括:1)准备工作。主要是组织准备、制定计划、资料收集和资料整理。2)规划制定。包括各类规划指标的预测和确定,规划图件的制定等。3)规划的报批。

这些制度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
(三)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严禁通过调整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变相占用基本农田。
(四)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制度。
(五)禁止破坏和闲置、荒芜基本农田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
(六)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七)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定期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八)基本农田地力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基本农田承包经营者,要采取措施,培肥地力,防止基本农田污染。

2规划制度编辑
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3区制度编辑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件和程序划定的特殊区域
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具体范围
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并进行严格管理: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实验田;
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4审批制度编辑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5平衡制度编辑
建设占用多少基本农田,就必须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农田制度编辑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7责任制度编辑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承担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要通过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并作为考核政府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8检查制度编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定期组织土地、农业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有以下特点:第一,基本农田有一定的时间性。它由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和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组成。所谓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永久性耕地”。为了保障人们生存需要,这部分耕地是不能占用的。所谓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中规划为在一个阶段内必须保持相对稳定的耕地。第二,基本农田是根据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和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基本农田一般都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也就是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都称为基本农田。耕地与基本农田的主要区别在于:耕地的概念比基本农田的概念要大,基本农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部分耕地,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才视为基本农田。

在中国,国家根据国情制订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基本农田实施严格的保护政策。基本农田就是按照一定区域在一定时期的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规划就是依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为保护基本农田而编制的专项规划。是专门为保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永久性耕地”的基本农田而编制的,以确保基本农田用途不改变,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从而保障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需要,这部分耕地一经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作为基本农田划定,是不能占用的,国家重点建设确需占用时,需报经国务院批准。

  • 国家对基本农田是怎么规定的
    答: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
  • 国家实行什么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答: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
  • 国家实行什么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答: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并保护高标准农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农用地科学安全利用,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第十五条 国家加强...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答: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是为了什么
    答: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第三条 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
  • 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答: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必须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
  • 如何保护基本农田
    答:制定一系列标准,严把工作质量关。广西坚持制定统一的标准,为高质量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工作提供保障。对此,严格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管制、耕保、规划、利用多方联动,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实地踏勘论证,制定了重大...
  • 什么是基本农田,如何划定划基本农田保护区 ?
    答: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的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① 经国务院有关主 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22修订版
    答:第二章划定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第九条省、自治区、...
  •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答: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地方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必须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等,确保基本农田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