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化妆品如何进口到国内?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02
如何从国外化进口化妆品到国内详细流程(转

进口化妆品流程:
1.填写申报产品及相关申报信息确认表
2.签订委托申报代理协议
3.准备样品/申报资料
4.审核后送检
5.准备送审资料
6.审核后提交申报
7.取得批件
备注:品行政许可申报流程:
①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备案 (同时申请用户名密码)
②产品检测
③产品申报
④形式审查
⑤技术审查
⑥签批。
(CFDA)国家药监局注册获取证书如下:
1 非特殊类,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国妆备进字J********)
2 特殊类,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妆特进字J********)
上海专业化妆品进口公司哪家好?

国外化妆品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操作手续及证件要求,具体费用产品不同价格不一样,下面是大致的药监局备案流程手续文件,希望能够帮到您,仅供参考:
化妆品的种类:
一般按照功能分类:普通化妆品(又称非特殊化妆品)和特殊类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
(一)发用品:
一般发用品:发油类、发蜡类、发乳类、发露类、发浆类。
(二)护肤品:
1.一般护肤品:护肤膏霜类、乳液类、油类、化妆水类、爽身类、沐浴类。
2.易触及眼睛的护肤产品:眼周护肤类、面膜类、洗面类。
(三)彩妆品:
1.一般彩妆品:粉底类、粉饼类、胭脂类、涂身彩妆类
2.眼部彩妆:描眉类、眼影类、眼睑类、眼毛类、眼部彩妆卸除剂
3.护唇及唇部彩妆类:护唇膏类、亮唇油类、普色唇膏类、唇线笔。
(四)指趾甲用品:
修护类、涂彩类、清洁漂白类。
(五)芳香品:
香水类、古龙水类、花露水类。

特殊类化妆品:
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是较为特殊的化妆品。
1.育发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2.染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3.烫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4.脱毛化妆品是指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5.美乳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6.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7.除臭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8.祛斑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化妆品的进口流程:
1、 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 (发货前办理)
2、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 (发货前办理)
3、备货
4、准备单证
5、发货到港
6、换单
7、报检 (商检部门操作)
8、报关 (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
9、交税
10、中文标签备案 (货物到港后办理)
11、贴标签
12、商检查验放行
13、送货
14、出具卫生证明
进口化妆品商检所需资料:
国外供应商:原产地证、授权书、提单、贸易合同、装箱单、商业发票等;
国内进口商:营业执照、非特殊/特殊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报检委托书、报关委托书等
化妆品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1.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是可以提前申请的;
2.化妆品的外包装上成分必须要与批文上的成分保持一致;
3.化妆品必须要做标签备案,而且标签备案号是唯一性;
4.化妆品报关资料不需要卫生证、植检证等;
5.化妆品半成品是不需要批文;
6.化妆品也是有卫生证才能销售。

国外的化妆品如何进口到国内:

从国外进口化妆品,要办理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化妆品首次进口需先获得国家食药局行政许可审批,其中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办理好进口备案凭证后操作流程:
提供装箱单、合同、发票、产地证、卫生证、外包装
向进口口岸检验检疫局,出入境海关口岸进行申报
经商检审核,海关查验后,缴税,放行
进入到监管仓库进行样品化验,合格后出检验合格证书,拿到证书后就可以自由销

扩展资料:

根据最新申报受理规定规定:
1、申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十)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2、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3、 申请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研制报告
(1)原料研发的背景、过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2)原料的来源、理化特性、化学结构、分子式、分子量;
(3)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依据、范围及使用限量。
(三)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四)原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包括规格、检测方法、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等;
(五)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包括原料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六)代理申报的,应提交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送审样品1件。
4、申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六)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八)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九)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封样并未启封的样品1件。
5、以上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首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六)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七)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八)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九)文字版与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资料来源:药监局官网



  根据最新申报受理规定规定:
  1、申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十)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2、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3、 申请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研制报告
  (1)原料研发的背景、过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2)原料的来源、理化特性、化学结构、分子式、分子量;
  (3)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依据、范围及使用限量。
  (三)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四)原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包括规格、检测方法、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等;
  (五)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包括原料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六)代理申报的,应提交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送审样品1件。
  4、申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六)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八)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九)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封样并未启封的样品1件。
  5、以上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首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六)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七)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八)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九)文字版与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下面我分享一下我一般贸易操作化妆品的经验
一、关于化妆品的进口,首先我们需要的是确认化妆品的种类,海关编码,看是否需要办理批文备案。
大多数品类都需要申请化妆品批文(称为CFDA或SFDA备案)才能进口,比如面膜、面霜、精华液、洗发水、粉底液、口红.....都是需要办理批文备案。不需要办理批文的有洗手液(抑菌达到50%以上杀菌80%以上)、香皂、牙膏、香薰、精油、半成化妆品等
批文备案分为两种是按产品的功效来进行区分的,1)特殊类批文,比如产品有美白、祛斑等功效,需要在北京食药局办理,时效在8-10个月左右。2)非特殊类批文,比如产品有保湿、补水等功效,在北京或者注册地都可办理,时效3-6个月。
二、确认其他进口所需单证是否齐全,
进口所需提供文件资料有,批文、产品的外文包装和翻译件、中文标签、生产日期证明、产地证、成分百分比配方表、箱单、fa/piao、采购合同、提单、申报要素、进口商需有进出口权、收货人备案(以上写到的资料都是进口所需,有这些资料就可进口申报,无需再有其他资料)
三、在确认资料齐全后,就要确认进口的产品是否有加贴中文标签和进口口岸
不同的口岸要求也是不同的,有些口岸没贴中文标的要求必须在海关整改库贴完才能放行(海关整改库贴标价格相对较贵),有些口岸可以直提不用贴标,有些口岸审单放行只有抽中动检才需要进库贴标(一般概率在10%-20%,日本到中国的货查验率会很高)。当然如果没有贴中文标放行之后进口商也应自行加贴中标,不然投入市场被市监局抓到会有处罚。
四、进口流程
1)提供箱单,确认船期,开始订舱
2)国外提货
3)货物到港开始出口报关,出产地证
4)开始海运、空运
5)到达目的港,递交资料开始申报缴税,贴标,放行(没有遇到查验而且不贴标2-3天可送货)
6)国内配送(一周内出检疫卫生证)

进口化妆品因为其中涉及的环节很多,所需资料繁多,经常被认为是复杂业务,其实只要熟悉申报所需资料和流程,进口化妆品也并非是难事。想要进口化妆品首先是要取得化妆品进口备案凭证,此凭证需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在客户办好之后,我们便负责接下来化妆品进口的全套流程。

我们先让客户提供了产品配方、包装翻译件等资料做报关准备,其次货物从国外发货时并没有贴中文标签。这种情况下在进境申报时,是需给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标签或者官方鉴定机构的标签咨询报告,事后检疫机构会出具检验检疫证明,否则商品将无法进入市场销售。所以我们请官方机构设计了标签,在标签设计好之后我们便开始安排货物的运输。待货物到港后就开始提交准备好的单据向海关正式申报。在海关放行之后, 安排车队将货物送到检验检疫机构的指定仓库实施了查验,在标签审核无误后,所有标签均在仓库内张贴。贴完标签之后将货物送到了客户的手中。在半个月后,客户拿到了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至此客户就可以开展货物的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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