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如今父亲也不在了,请问婚前和婚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2
母亲去世父亲又结婚,婚前财产该如何分配

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为他们共同共有,即一人一半。属于你父亲的那一半为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属于你母亲的那一半在你母亲去世后转化为遗产。若你母亲留有遗嘱,则按遗嘱执行。若未留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她的父母,配偶,子女。原则上均分。但具体每个人分多少,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首先看你父亲是不是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按着下面步骤进行~你有权继承你父亲生前的个人财产~包括和你生母的共有财产 和结婚后与及继母共同财产中属于你父亲的那一部分~具体分析如下~工商赔偿下来你和你的祖父还有继母要平均分配 旧房子是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归你和你祖父 新房子可能存在你的继母会给你你应该继承和你爷爷应该继承的你父亲的那一份 你已经成年她当然可以不承担你大学的学费~不过你可以要求她把你继承的那部分财产给你~ 以后怎么样是上学念书还是出来创业都有你自己决定 具体事项可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颁布单位】 全国人大

  【颁布日期】 19850410

  【实施日期】 19851001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章名】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
  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
  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
  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
  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不得再提起诉讼。

  【章名】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
  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
  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
  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
  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
  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
  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章名】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
  、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
  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
  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
  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
  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章名】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
  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
  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
  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
  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
  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
  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
  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
  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
  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
  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
  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
  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
  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
  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
  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
  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
  务。

  【章名】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
  合当地民族财产继承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
  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
  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六条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
  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
  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本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1、如果工伤赔偿下来,该如何分配 (我的爷爷还健在)?
赔偿金虽然和遗产有区别,但在分割时除非给特定的人,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遗产进行分割。

2.旧房子和新房子如何分配(新房子的房贷还没有还完) ?
旧房子是你父母共有财产,应该在你母亲去世后,属于你母亲的财产进入继承领域。由你和你父亲及你爷爷共同继承。新房子如果是在婚后所卖,应该属于你父亲和后妻的共同财产,在你父亲去世后,属于你父亲的部分可以进入继承领域,由你和你父亲的后妻及你爷爷共同继承。

3.我刚刚高中毕业,今年三月份刚刚成年,继母害怕无力承担大学学费想让我参加工作,请问她有权利这样做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如果你应经满18周岁,或者已经高中毕业,家中就可以不在支付你抚养费用。但正常的求学费用,家庭应该给予考虑的,但并无更细的法律规定。

1.如果有工伤赔偿,应该去除掉父亲医疗费丧葬费后,由你和爷爷、继母继承,考虑到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爷爷年纪比较大了,应该多给你和爷爷分些赔偿
2.旧房子中你父亲有75%份额(自己的50%+继承母亲的25%),你有25%。父亲的75%由你和爷爷、继母平均继承(如果考虑你没有工作还有爷爷年纪可以要求多分一些)
新房子已经还贷的钱可以剔除一半后由你、爷爷和继母平分
3、你已经成年如果要求继母承担你的学费,那么继母可以从你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帮你支付(你的财产由继母保管情况下),如果你自己保管父亲的遗产,你可以自己支付大学费用,因为你已经成年而且有自己的财产,不在需要监护人,所以我认为继母可以不为你支付学费
个人意见供参考

  • 母亲去世父亲在婚,需要经过姨和舅舅的同意吗?
    答:您好!为您解答如下 1.不需要经过姨和舅舅的同意。2.母亲去世,在父亲失去了配偶的情况下,父亲再婚是受婚姻法保护的,不需要姨和舅舅同意。3.母亲去世,如果父亲决定再婚,这是父亲的个人私事,不需要姨和舅舅的同意。
  • 母亲去世,父亲再婚。
    答:这个是不违法的,因为母亲去世了,父亲就和你母亲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了。
  • 母亲去世五六年了,父亲想再婚怎么办?
    答:你母亲去世56年了,你的父亲其实也过的很不容易的,一个人活着很孤独的,我觉得你们应该支持您父亲去再找一个她的伴侣,不能让她孤独的到终老,换作是你,你不觉得残忍吗?鼓励他去再找一个,至少能给她生活上的帮助,精神上的依靠
  • 妈妈不在,但是没有继承财产,爸爸再婚,十年之后还可以继承吗?
    答:可以的。继承权是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只要没有进行继承财产的分割,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就依然存在,没有诉讼时效时间限制的。你母亲去世后,你与你父亲,还有你的外公外婆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当初没有分割继承你母亲的遗产的,现在依然有权提出继承的请求。
  • 母亲病逝刚两年,70岁父亲再婚 请问子女对父亲与一嫁了了嫁的女人再婚...
    答:母亲去世两年了,父亲想要再婚,子女首先应该支持父亲的再婚,毕竟在法律上婚姻自由,他想要结婚多个人来照顾老父亲你们做儿女的也会少一些担心,对你们来说是好事,但是最好提前说好这个女人的赡养问题,和老人的财产问题,否则后期会因为家产还有这个老人的赡养闹纠纷,提前说好比较好 ...
  • 母亲去世,父亲准备再婚该如何理智处理?
    答:母亲去世,父亲准备再婚该尊重父亲的意见,因为活着的人始终要活下去。再婚老人必须要自强自立,刻苦学习,掌握基本技能,尽量少给子女添麻烦。子女内心都会天然地对继父(母)有一种抵触,从形式上来看是一家人,内心有着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要与之保持相应的距离,减少摩擦,彼此清醒地知道自己的合适位置...
  • 母亲去世,父亲再婚,但他们没有登记,假如有一天父亲先去世,请问后老伴有...
    答:您好,首先,只有进行了婚姻登记的婚姻才受法律保护,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没有登记,不会发生夫妻之间的继承关系。其次,如果他们已经登记结婚,属于您父亲的那部分婚前财产您和继母都有继承权。最后,如果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父亲去世后,一般他们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半归她所有...
  • 母亲去世,父亲要再婚
    答:属于你父亲的财产都由他的亲生孩子来继承,然后让公证处公正这个协议。至于赡养义务还是要的,但是你可以协议中排除。上述协议都是有效的,要是经过公证处公证可以直接当证据使用的。PS.如果弄这么多事情,他们为什么还要结婚?我感觉弄得跟什么一样,不知你有没有这种感觉。
  • ...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房子变为房改房,现在父亲和继母也去世了,两方...
    答:房子当然是应该归你,房子是你父亲的,你或者你的兄弟姊妹们可以继承,这与你继母的子女是毫无关系的,因为从房源上来,这是你父亲的财产,不是你继母的财产,你继母的子女也就无权继承了。
  • 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好吗
    答:我认为可以的,这是人之常情,理解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