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账户余额是怎么算的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9
法律分析:
教师辞职后五险一金可以按照如下流程办理转移(工伤和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或提取: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即公司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转移手续如下:
(一)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
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都不用再费心。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5、公积金异地购房可以一次性提取或转移
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外地户口凭离职证明、身份证和提取银行账户,每月25日前可以在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综上,教师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呢?按照五险一金的具体类别,其处理方式是有差别的。首先,工商和生育保险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随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转移的,劳动者去两地社保部申请即可,失业保险的转移也大致相同。至于住房公积金,若新工作单位有公积金账户可以进行转移,否则可到原单位进行一次性提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职工医保余额是怎么算的
    答: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计算方式包括两部分:一是参保人自己缴纳的全部数额;二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全部数额中,按照当地规定划入医保个人账户的比例。具体来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费,其中职工缴费的部分直接进入个人账户,而用人单位缴费的部分则一部分进入医保统筹基金,另一部分根据当地规定的...
  • 职工医保账户余额是怎么算的
    答: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只有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才是可用于报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此外,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个人账户;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个人账户;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
  • 医保账户余额怎么算的
    答: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人缴费全部数额+用人单位缴费全部数额×当地规定应当划入医保个人账户的比例。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信息显示,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
  • 职工医保余额是怎么算的
    答:职工医保账户余额的计算公式一般为:账户余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个人账户注资。其中,个人账户注资是指单位缴纳的一部分费用,按照我国法规,这部分费用会注入到职工的个人账户中。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怎么算的
    答:总之,职工医保账户余额是通过缴费金额、医保待遇支付和补偿比例等因素来计算的。职工可以通过查询医保账户明细或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自己的账户余额情况,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医保权益。【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医保余额怎么算 医保卡里的金额怎么计算的
    答:1、在职职工:45周岁(含)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5% (含个人缴纳的2%),45周岁以上至退休前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8%(含个人缴纳的2%)按月从职工医保费中划入其个人账户当年资金。2、灵活就业人员:45周岁(含)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0.5%,45周岁以上至退休前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0.8%,按月...
  • 医保卡余额怎么算的 医保卡余额如何算的
    答:1、在职职工每个月通常是按照2%的比例承担医保保障费用,公司则是按6%的比例进行承担,其个人医保账户中的余额,根据其年龄阶段的划分,按照本人基本医保缴费基数的一定的比例划入,具体比例如下: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5%(包含个人缴纳的2%)划入;3、年龄在35周岁到...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怎么算的
    答:缴费基数和比例、账户划入规则。1、缴费基数和比例: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月工资收入确定,缴费比例根据年龄段有所不同。2、账户划入规则:医保账户的划入规则主要根据参保人的年龄和缴费基数确定,为缴费基数的2%。
  • 职工医保余额怎么计算
    答:(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2)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标准计入:职工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1%计入;职工年龄在35岁以上至45岁(含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4%计入;职工年龄在45岁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7%计入 退休人员年龄在...
  • 医保卡余额怎么算的
    答:医保卡上的钱有两部分组成:一、在职的:45岁以上的。1、个人缴纳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2、从单位的8%里提出1.4%划入个人账户一共是每月工资的3.4%打入。二、45岁以下的。1、个人缴纳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2、从单位的8%里提出1.2%划入个人账户一共是每月工资的3.2%打入。退休的个人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