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离婚怎样判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6
婚后,男方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和儿媳,如果离婚房子跟儿媳有关系吗?

有关系,离婚时房子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综合建议:首先,男方父母是在婚后将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和儿媳,算作男方父母对你夫妻双方的赠与,其次如果是协议离婚,法律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双方可以在离婚时达成离婚协议,如果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则若无特别约定,则离婚时应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男方结婚后男方父母就购买的房子过户给男方属于赠与合同中规定属于一方的财产,不算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内,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四)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予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法律分析: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也就是将房产赠与子女。如果没有在赠与合同中注明仅属于子女一个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就有权要求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父母没过世,拆迁安置房写在儿子名下,儿媳离婚,是否也要分房?
    答:您好,如果这个拆迁安置房原本应该是属于您的父亲的,但是在登记的时候是写的您的名字,那这就相当于您的父亲对您的一种赠与,如果这个赠与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这个房子是有可能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如果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个是父亲单独赠与儿子的,那这个房子就是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
  • 婚后,男方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和儿媳,如果离婚房子跟儿媳有关...
    答:你好,有关系的,婚后一方父母过户给夫妻两人,并登记,完成了赠与行为,该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赠与协议上约定该房子只归属一方, 不然此种情况,该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该房屋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
  • 婚后男方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和儿媳,如果离婚房子跟儿媳有关系吗...
    答:如无协议,如果双方过户登记的是共同共有,有些法官也会酌情考虑房屋来源、出资情况、贡献等多方面因素,在房屋分割比例上适当倾斜,倾斜的比例由法官自由裁量;如果是按份共有,那么法官大概率按照份额分割。一般认定为男方父母对儿子、儿媳的赠与,作为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可以要求分割。...
  • 儿子结婚后,男方的父母将购买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是否享有房产,如果...
    答:男方结婚后男方父母就购买的房子过户给男方属于赠与合同中规定属于一方的财产,不算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内,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 婆婆房子过户给儿媳离婚归谁
    答:法律分析:婆婆房子过户给儿媳的,如果明确规定只赠予儿媳一人的话,就属于儿媳的个人财产,离婚归儿媳个人所有。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只赠予个人,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
  • 父母名下的房产 做为遗产留给儿子 儿媳离婚后是否能够分得?_百度知 ...
    答: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如果在婚前继承的遗产,属于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二、如果父母有遗嘱,房产只留给子孙,离婚时,不能割。三、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遗产,且没有遗嘱,离婚时可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四、其他。
  •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着儿子媳妇的名字,如果两人离婚?怎样...
    答:不能,没有其他协议,默认为赠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婚后父母的房子写儿子的名,儿媳要离婚能分吗
    答:如果父母在赠与的过程中,明确说这房子是我们给自己孩子的,不是给你的,这个房子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离婚后不能要求分割财产。生活中,人吧,有时候很伟大,有的时候又很渺小。有的公婆很能明白儿媳妇的不容易,把儿媳妇当自己家人,给自己儿子当然也是给儿媳妇的,一家人其乐融融。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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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需要分析房产的构成:1、结婚前由公婆全款购买并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双方如果离婚此房产不能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结婚前由公婆付首付,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还贷款,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分割共同还贷和财产增值的部分。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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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婚房由父母买父母用很多年存款为儿子全款买房买来房,备案在儿子一人户下。儿媳妇一完婚就会有现有大房子住,过2年离异竟然还想分一半?很有可能么?假如父母掏钱在结婚前给儿子买的房,只备案在儿子一人户下,那麼这房子是儿子的婚前房产,离异时儿媳妇不太可能分一半。这事该怎么办?在这个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