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名单多长时间消除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5-31

法律分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失信人名单多久能消除
    答:如果债务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同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却怠于行权,这时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申请代位执行第三人财产;5、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什么时候能从黑名单消除,是没有具体时间的,如果履行了法律文书的,在履行三日内...
  • 征信上黑名单后要多久才能取消
    答:法律分析:征信不良记录一般需要5年的时间才可以消除。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对于个人贷款中出现的不良信息,征信机构的保存期限是自贷款结清日起5年;信用卡逾期记录等不良信息,保存期限是自信用卡欠款结清之日起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1、不要听信花钱能消除征信黑名单2、征信黑名单一般会...
  • 失信人多久解除名单
    答:失信人多久可以解除名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失信人员有纳入期的,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解除;2、如果当事人没有纳入期限的,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解除。失信名单一般需要一至三年才能消除。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
  • 被执行人还清欠款多久可以消除黑名单
    答:【法律分析】被执行人还清欠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会删除其失信信息,即消除黑名单。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除此情形外,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黑名单的情形有:1、被执行人与执行申请人经过协商后,已经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且被执行人完全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2、执行...
  • 已履行的失信记录多久消除
    答:一、已履行的失信记录多久消除1、被法院执行后个人征信记录在履行判决后五年内消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征信不良行为终止的,自不良征信行为终止之日起5年内删除不良记录。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
  • 失信名单多久自动消除
    答:法律分析:不会自动解除,具体时间应咨询法院。一、如果还在黑名单上,不会自动解除;二、结案后,法院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
  • 失信人员黑名单多久能消除
    答:失信人员黑名单多久能消除,视情况而定:1、一般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的期限一般是两年,两年后自动解除;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如果失信人员积极主动地纠正失信行为,法院可以提前删除失信信息;2、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
  • 失信记录几天消除
    答: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是2年,但如果被执行人是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履行完毕后才能删除名单。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能力履行但不履行或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确认纳入失信名单的决定书一般由人民...
  • 失信人多长时间解除
    答:五年内只有失信人员完成了自己的责任后,才能申请在失信的名单中解除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果失信人员还在失信名单上,无论多久都不会解除。除非失信被执行人完成生效文书中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定已终结执行后。法院的执行人员才会在名单内消除失信人员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
  • 失信名单多久消除
    答:法律分析:如果是已经履行完自己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如果失信人员一直没有完成自己的义务的,则失信信息将不会解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