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5
山西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山西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根据当地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如超出规定时间和地点,经民警口头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实行拘留措施。 不管是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举办烟火燃放活动,还是亲朋好友燃放爆竹图喜庆,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在禁放区、限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否则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全国禁放烟花城市138个,其中省会城市5个,地级市30个,县级市103个。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会同安监、质检、工商部门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包括零售网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非法产品、超标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危害燃放者的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大同市辖区禁止经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所以包括春节和婚丧嫁娶的任何时候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如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加强源头管理,切实强化路面巡查,及时发现和劝阻违规燃放,对发现的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倒查一起,对处罚的违规行为将及时依法进行曝光,形成有效震慑。【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第三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第三十二条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用火药制成的,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和礼花弹等制品。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禁止在临汾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东外环―108国道、南至南外环―108国道、西至公路西环(临夏线)、北至公路北环―108国道,含上述四条道路。
  前款规定以外的行政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第五条 在本规定第四条规定以外的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敬老机构、学校、幼儿园;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地点。
  有关单位应当在前款规定的禁放地点设置明显的禁放烟花爆竹标志。第六条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第七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等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第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单位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宣传。
  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第十条 重大公共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公告。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进行劝阻,或者向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举报。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 禁止放烟花是谁规定的
    答:【解读:法律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采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利。故在污染天气发生时,违反地方政府有关禁止烟花爆竹的,属于违法行为】 第一百一十九(第三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禁烟花爆竹的规定
    答:(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 烟花禁止燃放规定
    答: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就《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出修订。删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删去第四款。法律...
  • 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答:(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 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
    答:(七)市、区党政机关所在地;(八)其他按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禁止燃放地点由责任单位负责在醒目位置悬挂全市统一制作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示牌。三、社会团体拟举办焰火晚会,或因特殊情况单位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举办单位应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并附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审查并报市...
  • 政府关于在市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属于什么行为
    答: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政府关于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按照国务院455号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的政府规章,属于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制定行政法规,制定规章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活动)。
  • 国家对烟花的存放、买卖是怎么明确规定的?对于指定地点,非指定地点的...
    答:-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城市特定区域内的特定时间包括:- 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 - 国家机关决定的其他时间 是否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由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作出相关决定前,应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安机关是实施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决定的主管...
  • 国家禁止放鞭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答:(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 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答: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定义及危害 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对环境造成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还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二、具体禁止规定 陆河县螺溪镇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为有效减少城乡环境污染,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
  • 烟花爆竹最新规定有哪些?
    答:2、根据2023年部分地区瞎则清发布的通知来看,四川崇州市2023年1月起,崇州市拦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个人或者单位禁止生产、销毕衡游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江苏如皋市2023年1月起,大明河、盐通铁路、海阳南路禁止燃放手销烟花爆竹;3、由此可见,各地区十分重视环境,爆竹伤人事件频出,一些地区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