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专业文学方面 文献综述范文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3
英语专业文学论文文献综述怎么写?包括哪些东西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浅析透过交往行为理论看隐喻的英汉翻译
  论文关键词:交往行为理论;隐喻理解;翻译
  论文摘要:本文利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重释翻译学的理解观,并借此说明在翻译实践这一特殊形式的跨文化交际中如何有效地解读隐喻。
  1.引言
  隐喻翻译是一项以语言为载体的跨文化交际活动,也是将一种语言所承载的信息传递到另一种语言中去的主体间性交往行为。对于主体间性交往行为的研究,德国后现代哲学家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 Theory of Communication Action)为人们开启了一扇新的窗户。该理论是在取舍抑扬不同哲学思想观点的基础上创立的一个复杂的、多层面的“理性联盟系统”,它以“理解”为核心,语言为基础,融社会批判理论、普通语用学、社会进化理论为统一构架。
  2.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下的翻译学理解观
  2.1翻译学研究的新出路—交拄行为理论。翻译学研究从传统的语义学阶段到结构主义语言学阶段,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传人我国的解构主义阶段,经历了漫长的历程。
  传统的语义学范式的翻译,受到古典主义知识论的影响,认为“人是万物之灵”,对客体的理解完全依赖于译者的主观感受,强调译者的悟性与灵感,讲求“神似”和“化境”,推祟所谓的神来之笔。由于它过分地强调译者的主观能动性,使得翻译这一跨文化交际活动变成了一种神秘的实践。
  20世纪80年代,我国结构主义语言学掀起了翻译学研究的新高潮。人们开始关注文本,尝试运用语言学的分析方法代替直觉感受,认为在纷繁复杂的言语现象背后隐藏着一种普遍性和规律性的东西,只要掌握了它就可以表达一切,使得翻译变成简单化的机械性操作,即用目标语言的语义一句法规则把存储在源语言的语义一句法规则中的思维内容编写进去。
  显然这种工具性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过分强调作为客体的语言的规律作用,随之便受到了解构主义思潮的猛烈抨击。解构主义给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它打破了结构,解构了系统,使一元规定走向多元化局面,把翻译从语言逻名斯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但它毕竟又一次将翻译推向非理性,过分张扬主体意识,使释义变成了一种无限延宕的活动,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交往似乎变得不可能。
  如何克服这种思想观念的偏狭,进行有效的以语言为媒介的跨文化交际活动呢?笔者认为,借助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可为翻译学研究找到一条理性的新路。
  2. 2翻译学理解观的重释。一位法国译者说过:“翻译就是理解和使人理解”。理解是翻译大厦的基石,是翻译过程的第一步,没有一个好的理解,翻译寸步难行。当我们认为交往行为理论为翻译研究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时,就有必要对理解观进行重释。
  哈贝马斯认为社会交往以语言为媒介,语言交流必须互相理解,否则谈不上有效交往。交往行为中的语言,即言语,是可以进行规范分析的。每个言语行为都具有施行和陈述的双重结构。施行性部分作为主语句,处于主体间的交际层;而陈述性部分作为副语句,处于主体间的表内容层。施行性部分在一个言语行为中起决定作用,因为它限制了言语者和听者的关系,同时也规约了陈述内容的意义。这两个结构在言语行为中是相互依存的。有时言说者也许会强调其中的一部分,但并不意味着否定另外一部分,只是让它暂时退居次要的位置而已。比如,“我手机没电了”一语,看上去似乎仅仅陈述了手机电池已耗尽这一事实,但实际上它隐含着多种行为意义;①因为手机没电,所以我刚才没接你的电话;②我必须马上充电;③我不会带手机而带小灵通,所以有事请打我的小灵通。这就是隐性的施行性部分,而根据具体的情境,它将起到这样或者那样的施行效果。
  塞尔认为“说话人的思想的原初的,或内在的意向性被转换为语词、语句、记号、符号等等,这些语词、语句、记号、符号如果被有意义地说出来,它们就有了从说话人的思想中所派生出来的意向性。它们不仅具有传统的语言学意义,而且也具有有意图的说话人的意义。”这无疑与哈贝马斯的言语双重结构理论异曲同工。据此,对意义的理解也有必要进行相应的双重划分。理解某一言语应一分为二地看,在表述层上则是know-what的问题,而在交际层上是know-how的问题。know-what是指言说者何以会达到这种理解的明晰知识,即其能够获得关于理解的知识;从理解者的角度来看,就要求他能理解被语义、句法、规则排列起来的“语词、语句、记号符号”构成了怎样的意义。know how是指有能力言说者如何构造或施行这种言语行为的能力,是一种隐含的规则意识;从理解者的角度来看,就要求他能理解言说者的这种隐含性规则意识。在这一双重理解中,对言语表述内容的理解是一级理解(know-what ),而要真正把握言语者内在的意向性必须进人二级理解(know-how),即对施行性部分的理解。因此,理解不能停滞在先验判断的形式上,必须在交往过程中达成。理解的目标是导向某种认同,即“共享知识,彼此信任,两相符合的主观际相互依存”。它不仅包含传统的对语言表达式的理解,还包括“在与彼此认为的规范性背景相关的话语的正确性上,两个主体之间存在着某种协调”,及“两个交往过程的参与者对世界上某种东西达成理解,并且能使自己的意向为对方所理解”。
  3.隐喻的解读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对翻译学的建构具有宏观的方法论指导意义,对翻译实践是否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呢?鉴于纽马克曾说“隐喻翻译是一切语言翻译的缩影,因为隐喻翻译给译者呈现出多种选择方式:要么传递其意义,要么重塑其形象,要么对其一进行修改,要么对其意义和形象进行完美的结合。”以下将利用交往行为理论说明隐喻在跨文化交际中的解读。
  隐喻是一种语言使用现象,在“词典中找不到隐喻”。从现代隐喻学观点来看,隐喻现象应在形式上搭配异常,在语义上类属不同,逻辑错位,从而产生了语义冲突,而当听者对冲突产生回应时,便生成了隐喻的意义,即理解了某一隐喻式言语。对于隐喻的运作机制,有人曾作过这样描述:“隐喻涉及两个不同领域(范畴)的概念,隐喻意义的产生是两个概念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一相互作用通过映射的方式进行。在映射过程中,属于某一领域的相关概念和结构被转移到另一领域,最终形成一种经过合成的新的概念结构,即隐喻意义。而这一映射和整合过程的基础是两个领域在某些方面的相似性。”这无疑表明对隐喻的理解需要双重划分。
  隐喻的理解过程应由两部分组成:隐喻的辨认和隐喻意义的推断。事实上这就是一个由一级理解进人二级理解的过程。举一个人们常提到的例子“The tongue is a fire”来说,从表述层理解(一级理解),"tongue”被美国传统词典这样定义:"the fleshy,movable, muscular organ,attached in most vertebrates to the floor of the mouth, that is principal organ of taste, an aid in chewing, and swallo-wing, and, in human beings,,important organ of speech"。我们可以认为舌头作为人体的一个重要器官,首先具有与绝大多数脊椎动物一样的味觉和辅助咀嚼及吞食的功能,除此之外,还是具有言说能力的人的重要语言器官。以这个基本意义为中心,tongue一词背后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意义集合:它可以指形状像舌头的东西,例如tongue of flame(火舌),guiding tongue(铁路导向尖轨),switch tong(开关铜片),也可以指人的言说行为和言说能力,例如hold one’s tongue (keep silent), lose one’s tongue (lose the capacity to speak, as from shock)。这一言语行为中的另一个关键词fire,在美国传统词典里可以找到如下定义;" a rapid, persistent chemical change that releases heat and light and is accompanied勿flame”。同样,在它背后的意义集合中可以找到诸如,cooking fire(炊火),forest fire(森林火灾),wild fire(野火),the fire ofcannon炮火)等火的具体形态。也可以发现其他意义,如The boy is full of fire(这男孩非常热情决奋),He was on-der fire for mismanagement(因管理不善而受到责难)。
  当tongue和fire这两个背负着各自庞大意义集合的词语被嵌人A is B的基本语言框架(句型)中去时,两者的逻辑关系就通过“is’,发生相互作用。" is”用来表示一种等值。所以从字面上看,或者换一个角度说,从听者对表述层的理解来看就应该推理为:“舌头是火”。“是”表明两个意义集合在某方面来说是等值的。然而,从上面我们对这两个词的意义的理解来看,它们显然隶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将它们之间用‘` is"连接后,进行常规的等值逻辑推理的是行不通的,于是从表述层上我们能够辨别出这是一个隐喻,从而完成隐喻理解的第一部分。当听者明确说者使用的是隐喻式的言语行为之后,就要对隐喻所表达的真正意义进行推断,那理解当然就要进人二级阶段,理解该言语行为的施行性部分,即理解“说话人的思想的原始的,或内在的意向性”。
  可以这样假设,如果"The tongue is a fire”是说给一位正受媒体指责的艺人听的,那么说话人可能含有一种同情或瞥告的意向。艺人总是倍受媒体关注的,由于种种原因,媒体可能片面地、夸大地报道了某些事实,而这样的报道传播开来便演变成了某种绊闻和谣言,它们将或多或少地给艺人本人或其事业带来一些麻烦。这种语境为舌头与火的等值逻辑推理提供了一种可能:舌头—人类的语言器官—人的言语行为—媒体的报道—人们对报道的负面反应(纬闻和谣言)—给艺人本人或其事业带来麻烦(毁坏名誉或阻碍事业发展),火—会发光发热的化学物质—光和热过度会引发火灾,毁坏东西,甚至造成人员死亡,这样二者在毁坏这一功能上找到了相似性,逻辑推理就站得住脚了。"The tongue is a fire”的意思是大众对艺人的多种看法和言论中不乏啡闻或谣言,它们也许会攻击其人格,甚至会因为它们的存在,公司解除雇佣关系,或者没人敢请这位艺人演出。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断,说话者是在发出人言可畏的感叹,或是在告诫演艺者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被媒体捕捉到后进行炒作,从而自毁前程。至此,听者才完成了对原言语行为的有效理解,导向了听者与说者的某种认同。
  完成对隐喻的理解,必须经由一级理解(对言语表述内容的理解)到达二级理解(对言语者内在意向性的理解)。在同一语言体系中是这样,在不同的语言体系间也应该如此,因为唯有如此才能进行有效的跨文化交往。我们应该怎样操作隐喻翻译就不言而喻了,或保全源语隐喻,或进行译语隐喻替换,或使译语语言显性化都具有可行性,只要它能够帮助听读者完成意向性理解。
  3. 1保全源语隐喻。当隐喻的喻体和喻意在源语与译语中完全或大体相同时,对于源语的喻体,译语听读者能产生与源语听读者相似的心理联想,并完成相似的意向性理解,译语中则宜保全源语隐喻。如: (1)Heisafox.他是只孤狸。
  英语fox和汉语狐狸指的是同一种动物,当它被用作说人时都含有“狡猾”之意,即使听读者与说写者处于不同的语言体系和文化背景中,也能有效地理解该言语行为的施行性部分:要当心这个人,他很狡猾。再如:
  (2) think tank思想库
  “思想库”一词本不存在于汉语文化里,然而“库”在汉语文化中指储藏东西的地方,因此尽管处在汉语文化中的人们还未认识到用“库”的特性来描述“思想”的集合,但这种“库”的认识能导向对英语文化中的“think tank’,的认同,因此“库”这个喻体可以保全下来。毕竟在这种跨文化交际中,我们不能低估听读者的理解能力,更不能剥夺他们的理解权利。
  在翻译过程中,为了达到跨文化交际的目的,有时需要变通地保全源语隐喻,即在保全源语隐喻的同时做出适当的解释。如:
  (3)What will it be when the increase of yearly proddc-tion is brought to a complete stop? Here is the vulnerable place, the heel of Achilles, for capitalistic production.(Friedrich Engels, The Condition of the Working Class in England in 1844 )
  要是每年的生产完全停止增长,情形又将怎样呢?像阿基里斯的脚踵一样,这将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致命弱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the heel of Achilles”这个短语来源于古希腊神话。A-chilies是古希腊传说中的一位杰出英雄,他在特洛伊战争中身经百战,屡建功勋。据说,Achilles出生时也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孩子。他的母亲为了锻炼他坚强的意志,造就他一副刀枪不人的钢铁之躯,便倒提着他的身体放到环绕地狱的冥河中去浸泡。果然,他的身体经过浸泡变成了一副钢筋铁骨,任何凶恶的敌人也不是他的对手。但是,他的一双脚后跟却因握在母亲的手里,便与普通人的一样,成了这位英雄的致命弱点。后来,在一次战斗中,仇敌射中了他的脚后跟。这位战功赫赫、所向无敌的英雄最终死于自身的这一致命弱点。由于汉语文化中没有Achilles其人其事,若仅仅保全英语源语隐喻,而不做任何解释,则会阻碍汉语文化中的听读者完成意向性理解。因为他们对“阿基里斯的脚踵”只能作出符合汉语常识的判断:一个名为阿基里斯的人的脚后跟,而无法导出“致命的弱点”这一认同,即无法进人二级理解。所以在保全英语源语隐喻的基础上,增加必要的解释,这样不仅使听读者顺利地完成理解,导向某种认同,还使听读者见到其原有形象和风格,促进了两国文化的交流。
  3. 2译语隐喻替换。当源语的喻体所承载的喻义完全无法在译语中再现时,可根据具体的语境而采用译语文化中听读者所熟知的喻体形象进行替换。如:
  (4)差人道:“马老先生,··…老实一句,‘打开板壁讲亮话’,这事一些半些几十两银子的话,横竖做不起来……”(《儒林外史》)
  "Now Mr. Ma,”said the rtmner,“…Let’s put all。cards on the table > a few dozen tales are not going to settle anything....
  生活经历和认识方式的不同,导致汉语和英语中使用了两种不同的喻体,这时,我们不得不使用英语文化中的认识方式“put all our cards on the table”来替代汉语文化中的“打开板壁讲亮话”,因为隐喻不仅作为一种修辞手段存在,更是一种思维方式。既是思维方式就一定会受到认知结构和认知方式的制约,当这种制约条件本身不一致时,我们就不能抓着喻体形象不放。试想把“打开板壁讲亮话”直接搬到英语文化中去,英语语言的使用者没有这种思维方式,根本不能解读出“老实地说、坦诚地说”这一层意义,而只会停留在它的字面意义解读的困惑中。这种滞留于一级状态的理解是不完整的,并没有导向某种认同。为了导向“坦白地说、老实地说”这一认同,英语中就必须更换喻体“put all our cards on the table"。
  3. 3译语语言显性化。显性化是指在译语中把源语的隐喻变为一种直说或阐释。在翻译过程中,有时在译语中无法再现隐喻的喻体和喻意,也无法在译语文化中找到听读者所熟知的喻体形象进行替换。这时,为了到达二级理解阶段,导向某种认同,就只能舍弃源语隐喻的喻体,而保留其喻意。如:
  (5)填鸭式教学法forced-feeding method of teaching“填鸭”是一个具有丰富中国文化特色的词。中国有五大名宴:满汉席,孔府宴,全鸭席,文会宴,烧尾席。其中全鸭席的菜肴全部以北京填鸭为主料烹制而成,共有一百多种冷热鸭菜可供选择。据考,北京填鸭的祖籍是南方,后来迁至京西玉泉山,用人工填喂法逐渐育成今日的品种。它的生长期较短,只需60一65天就能长成5一7斤重,45天之前的雏鸭自由取食,最后15~20天则由人工填喂,每6小时一次,一天填喂4次,故得名北京填鸭。把填鸭的饲养方法应用到教学上,是指一种强制灌输的教学方法。处在汉语文化中的听读者很容易由填鸭的饲养方法联想到以教师为中心的满堂灌教学方法,从而完成了对“填鸭式”的一级理解和二级理解。此时,若保留喻体,将“填鸭式”生硬地搬到英语语言文化中去(如duck-feeding),势必会阻碍该文化中的听读者理解这种教学法。由于在他们文化中没有这种饲养鸭子的方法,他们对duck-feeding的理解只能停留在字面意思即一级理解阶段上,无法进人到二级阶段。为了使他们“导向某种认同”—一种强制灌输的教学活动,就只能舍弃隐喻的喻体,而保留其喻意,故翻译为“forced-feeding method of teaching"。
  4.结语
  虽然中西方文化差异很大,人们的隐喻概念也时有不同,但并不意味着在跨文化交际中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各个学科领域的深人发展,翻译学以及在其抬导下的翻译实践活动被不断地注人新的血液。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这扇新打开的窗户看隐喻翻译时,我们获得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隐喻作为一种言语行为具有所有言语行为所共有的双重结构,基于此我们对它应有相应的双重理解,唯有如此才能达到“导向某种认同”的理解。相信这种思维方式能帮助我们在不同的文化交流中更好地解读隐喻。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文献综述!:
  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
  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听主人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地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因为汤姆是小谢尔比儿时的仆人和玩伴,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就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
  《汤姆叔叔的小屋》赏析评论

  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这本书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因此,《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作为一本文学作品,美国著名诗人亨利·朗费罗说它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

文学太宽泛了,你必须一点点的把你的论文论述的观点缩小,不然你写什么都不知道。
1. 去图书馆找所有与 汤姆叔叔的小屋 相关的所有英文资料,甚至是原文读本序言之类,也有你可以借鉴的句子。
2. 去电子阅览室,搜索所有与 汤姆叔叔的小屋 相关的论文评论,找到你觉得有用的拷下来。
3. 到网上搜索下相关词条,如wiki百科的英文相关词条
4. 最好浏览一遍原文,看不懂的话中英文对照本也行。
~ 实例,首先是开头,小说介绍性文字:
Uncle Tom’s Cabin, appeared in book form in 1852, is one of the most unusual books of American literature. Edmund Wilson wrote in an important reassessment in 1962 that Stowe’s work is comparable to that of Dickens and Zola (as readers in her own day recognized); and the novel has often been read in Europe, both in the original and in numerous translations, as the masterpiece of social realism George Sand, George Eliot, Turgenev, Tolstoy, Hugo, and Heine found it to be (Wilson, 1962:3-58). (可以写个一两段)
然后,就你找到的文献,归类一下,分别说说他们讲了什么论点(顺便记下人名,书名,年份,页数)
最后,说说你将在自己论文里阐述的观点,The paper will mainly focus 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