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想问一下 关于农村土地由村民小组分户到各个农户的耕地,权属应该属于谁?是集体还是农户?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15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狭义上说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的事务性工作处理,广义上说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事务性工作处理。
公务 :即公事,关于公家或集体的事务。 狭义是指国家机关的事务性工作;广义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事务性工作。
办理:操办处理。 明·张居正 《请简用阁臣疏》:“诚恐闻见有限,办理不前,或致误事。

在中国土地所有制只有两种,一种是属于国家,一种属于村集体,农民个人是不能拥有土地的。
至于为什么是村民小组分田到户,那是因为历史原因,在公社化运动时当时并没有所有的生产队都完成改制,有部分生产小队没有完成改制,那么他们的土地就是属于生产小队所有,之后生产队改成为行政村,生产小队改成了村民小组,这样的村民小组土地承包就是由村民小组成员分配承包,其他村民小组的成员和村里就没有权利干涉。
所以村民小组分田到户的土地,属于村民小组所有,村民小组农户只是承包者。

土地是国家的,农民只是承包者,有使用权!

农村耕地这是属于集体的所有权的,村民只有管理使用权

你好我想问一下,已经分田到户的土地,如果土地被增收,队里是不是没有权利参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