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闹离婚,如果一对方把孩子藏起来,我该怎么办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4
我离婚后,孩子判给我,如果对方把孩子藏起来,并要到孩子抚养到2周岁,起诉我要走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孩子已经通过法院判决给了你,那么他们没有经过你的允许把孩子藏匿起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对方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是是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如果你说的是事实的话,他们这样做给孩子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是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剥夺他们探视的权利,最好建议你遇到这样的问题找律师咨询一下。或者报警。

去法院起诉

抚养权主要依据为《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

这个事情还是藏不住的话,只能会把孩子放出来的。

我是过来人,这么说吧,法律对于孩子基本上很难操作,你家里有关系,可以动用关系把对方搞臭,其他的法律帮不上忙。走非正规路线拿到孩子也可以,基本上法律对于孩子的归属和探视,在实际操作中是无解的,是软弱的,即便判了也很难执行。没有可操作性,所以先下手为强。如果对方执意的话,你家力量强大,碾压对方即可,否则乘早放弃,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协商要求探望,如果不同意就起诉。

我感觉吧,两个人在一起磕磕碰碰在所难免,有误会有矛盾,好好的沟通解决现场解决一天问题,不能够随随便便解决就离婚呀。

  • 闹离婚男方把孩子藏起来了怎么办
    答:闹离婚男方把孩子藏起来了的处理办法有:1、报警。立刻报警并做笔录,尽管警察对藏匿孩子的事情不管,但是可以要求记录在案,以后做为证据使用,对之后起诉离婚争夺抚养权是有帮助的。2、与对方谈判。一般情况下,双方可再次就子女的抚养权、探望权等相关事项进行协商,若协商好,可按协商处理。3、收集自...
  • 一方把孩子藏了离婚抚养权归谁
    答:一方把孩子藏起来了的情况下离婚抚养权有可能归另一方,但是也有可能是判给自己的,比如说母亲把孩子给藏起来了,法院不能因为母亲故意藏起了孩子就直接把抚养权判给父亲,抚养权的归属是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等因素考虑的。 一、一方把孩子藏了离婚抚养权归谁?离婚抚养权有可能归...
  • 闹离婚男方把孩子藏起来了怎么办
    答: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4.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
  • 离婚女方把孩子藏起来犯法吗
    答:1. 离婚女方将孩子藏起来是违法的。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法律义务,即使离婚,他们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也不会断裂。女方擅自带走孩子,给男方造成精神上的痛苦,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虐待,并可报警处理。2. 藏匿孩子不会影响抚养权的最终决定。我国法律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明确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孩...
  • 离婚女方把孩子藏起来犯法吗
    答:藏匿孩子会对抚养权造成影响吗?藏匿孩子是不会对抚养权的分配产生影响的,因为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了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利于孩子的成长”,诉讼发生时孩子在哪一方身边生活并不会对最终结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如果子女是长期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孩子的成长起到负面...
  • 夫妻离婚时孩子藏起来是违法的吗?
    答:夫妻未离婚,一方把小孩藏起来,如果情节轻微,只是方法不当,不算犯法,更不会拘留;女方可以找人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则触犯了法律,侵犯了孩子的自由权。【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
  • 一方把孩子藏起来怎么办
    答:为了得到抚养权或者终止一方的探视权,有的人会选择在离婚后把孩子藏起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起诉要回抚养权。虽然两人已经结束了婚姻关系,但是孩子始终是两人的,一方不可剥夺另一方抚养或者探视孩子的权利。最好起诉,积极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
  • 起诉离婚一方把孩子藏起来怎么办
    答:藏孩子无非是为了争抚养权,如果孩子小,你还是尽量打听下孩子的下落,和法官沟通下孩子的生活状态。孩子大的话,可以要求孩子出庭表达意愿。离婚不是战争,二个曾最亲近的人,还是多沟通,理性一点,一切为了孩子,不要把孩子作筹码。你现在如果已进入诉讼,多和法官沟通一下是有好处的,一定要表现的爱...
  • 离婚前藏匿孩子如何举证
    答:俗话说“存在即是合理的”,在这一问题上,如果从深层次分析,如果一方不是在离婚诉讼的那几天将孩子藏起来,而是“早有准备”,在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前就将孩子留在自己身边,甚至不让对方知道下落,那么对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就又影响了。这种提前藏匿与开庭前后的藏匿是有区别的,因为提前“藏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