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有哪几种形式?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8
一、发生在校园中的性侵害形式有哪些?
(一)暴力式侵害
主要是指侵害主体采取暴力手段、语言恫吓或利用凶器,进行威胁,对女同学实施性侵害的行为。暴力侵害的主体比较复杂,以社会上的犯罪分子混入校园进行强奸为目的,混入女生宿舍或校园内偏僻处伺机作案;也有的是以抢劫、盗窃为目的,见有机可乘或因受害人处置不当而发展为强奸犯罪;还有的是因恋爱破裂或单相思,走向极端,发展成为暴力强奸。这种方式对被侵害对象造成很大伤害,甚至死亡。
(二)流氓滋扰式侵害
主要是指社会上的流氓结伙闯入校园,寻衅滋事,或是某些品行不端正人员在变态心理的驱使下,对女同学进行的各种性骚扰。这些人对女同学的侵害方式,多为用下流语言调戏,以推拉撞摸占便宜,往身上扔烟头,作下流动作等。如在夜间,女同学孤立无援,或处置不当等情况下,也可能发展为暴力强奸或轮奸。
(三)胁迫式侵害
主要是指某些心术不正者,或是利用受害人有求于已的处境,或是抓住受害人的个人隐私、某些错误等把柄,进行要挟、胁迫,使其就范。
(四)社交性强奸
这种犯罪行为的主体多是受害人的相识者。因同事、同学、师生、老乡、邻居等关系与受害者本有社会交往,却利用机会或创造机会把正常的社交引向性犯罪。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后,往往还出于各种顾虑不敢揭发。
[典型案例1] 2003年4月28日,湖北某大学计算机系学生郭某、钟某伙同桂林某高校学生王某、曾某四个大学生,在一个深夜以喝酒、兜风为由残忍地将一名少女多次轮奸。为此他们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对他们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分别判处郭某、王某、曾某、钟某有期徒刑13年、12年、12年、8年。
[典型案例2] 1999年4月,吉林省某高校一名女大学生独自去野外春游,被一男子以帮助其搬运物品为名,骗至偏僻处强奸。该女生身心受到巨大伤害。
[典型案例3] 某大学的一位女生,其男友给她的一封信被人偷去,此信中谈到了她与男友发生性关系时的情景。偷信人找到该女生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女生不允,此人则扬言:“如果你不同意,我就把信交给你的领导,那时你要受到开除的处分,永远见不得人”。在这种要挟和恐吓下,女生不敢反抗,多次受到奸污。
[典型案例4] 某大学一位女学生,在校内舞会上认识了一位本校的男同学,交往数次后,该男生给女生过生日,请她吃饭,并劝她喝酒,当女生有醉意之后,又将女生领到他的宿舍,在女生不同意但又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将她强奸。
[典型案例5] 某大学一位女学生,在校外餐馆见到一个体商贩,该人穿着入时,花钱阔绰,外貌不俗,几句对话,便交上了朋友。从此课余经常约会,逛商场,去歌厅,该商贩为女生买过许多衣物、首饰等。一次外出郊游,该商贩将女生领到僻静处,在女生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将其强奸。
[案例解析] 案例1、2是以暴力的方式进行性侵害犯罪分子利用年轻学生缺乏社交经验、防范意识较差的条件,设计圈套进行诱骗,然后实施强奸。如果女大学生朋友在与陌生人交往过程中能够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发现其真正目的,完全可以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案例3是一起典型的胁迫式性侵害案件。不法分子利用女生的过失,要挟女生,进行性侵害。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歪”,自己行为端正,坏人无机可乘,也就从根本上消除了胁迫式性侵害产生的条件。即使有过一定过错,也不要怕违法犯罪分子的要挟与讹诈,在思想上应筑起一道防线,注意识别坏人的诡计。相信和依靠组织,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案例4、5是典型的社交性性侵害,这是一种难以识别的犯罪。犯罪分子利用相互熟识,青年学生涉世不深,缺少社会交际经验,在被侵害人放松警惕的情况下,进行性侵害。社交性性侵害主体在实施侵害之前都是有计划安排的,常常利用机会或创造机会把正常社交引向性犯罪。如经常对被侵害的女性动手动脚;频繁地以性为话题,进行挑逗勾引;想方设法把被侵害人带到可以受他控制的环境(他的卧室、他的家中)或偏僻的角落,然后实施性侵害。
二、容易遭受性骚扰性侵害的时间和场所
1、夏天,是女大学生容易遭受性侵害的季节。夏天天气炎热,女生夜生活时间延长,外出机会增多。夏天校园内绿树成荫,罪犯作案后容易藏身或逃脱。同时,由于夏季气温比较高,女生衣着单薄,裸露部分较多,因而对异性的刺激增多。
2、夜晚,是女大学生容易遭受性侵害的时间。这是因为夜间光线暗,犯罪分子作案时不容易被人发现。所以,在夜间女大学生应尽量减少外出。
3、公共场所和僻静处所,是女生容易遭受性侵害的地方。这是因为,公共场所如教室、礼堂、舞池、溜冰场、游泳池、车站、码头、影院、宿舍、实验室等场所人多拥挤时,不法分子乘机袭击女生;僻静之处如公园假山、树林深处、狭道小巷、楼顶晒台、没有路灯的街道楼边,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筑内,下班后的电梯内,无人居住的小屋、陋室、茅棚等。若女生进入这些地方,由于人员稀少,极易遭受性侵害。
三、哪些女大学生容易受性侵害?
在性犯罪中,凡女性,无论老幼都有被侵害的可能,而以16~29岁的女性为主要侵害目标。大学女生多数年龄在17~22岁之间,正是青春年华,在年龄构成、身体条件、社会经验等多方面都是犯罪分子首选的性侵害对象。从高校女生受到性侵害的实际情况来看,下面几种类型女学生易受攻击:
1、经常出入社会公共场所,装扮入时,行为不羁的女生;
2、性格懦弱,胆小怕事的女生;
3、作风轻浮,胡乱交友的女生;
4、独处于学生教室、寝室、实验室、运动场或其他隐藏场所的女生;
5、怀有隐私,容易被他人要挟的女生;
6、贪图钱财,贪图享受,缺乏观察识别能力的女生;
7、意志薄弱,难拒性诱惑以及精神空虚,无视法纪的女生;
8、夏季衣着单薄,裸露部分较多,曲线毕露的女生;
9、夜晚长时间、独自在室外活动的女生。
[典型案例1] 某大学女学生王某的高中同学来看她,在食堂吃饭时,她的同学认识该校的一名男同学于某,吃饭时,于某提出喝点酒,王某不慎喝醉,于某以送王回宿舍为名,打车将王某带到一旅店,王某在醉酒状态下,被于某强行奸污。
[典型案例2] 2002年11月,吉林省某高校一名女研究生晚间独自在实验室做实验,被同年级一名男研究生强行猥亵,后经该女同学极力反抗,逃离实验室,并报告了学校,男研究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典型案例3] 2001年7月,某大学二年级学生萧某,和一名男教师同乘电梯时遭到该教师“露阴”侵害。
[案例解析] 案例1中,王某在交友的过程中,不深入了解对方,放松了自己的防范意识,;被于某以喝酒为名灌醉,给于某可乘之机,造成自己终身悔恨。案例2、3中,被侵害对象都是单独处于某一场所时遭遇性侵害说明她们在日常生活中警惕性不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而侵害主体也是利用这一点实施性侵害行为。

  • 性侵害的形式主要包括
    答:其一,利用职务之便或乘人之危而迫使受害人就范。其二,设置圈套,引诱受害人上钩。其三,利用过错或隐私要挟受害人。 滋扰型侵害的主要形式:一是利用靠近女生的机会有意识地接触女生的胸部,摸捏其躯体和大腿等处,在公共汽车,商店等公共场所有意识地挤碰女生等;二是暴露生殖器等变态式性滋扰;三是...
  • 性骚扰侵害的主要形式有()。
    答:性骚扰侵害的主要形式有()。A.暴力型性侵害 B.社交型性侵害 C.诱惑型性侵害 D.滋扰型性侵害 正确答案:ABCD
  • 性防侵害手抄报
    答:一、校园中主要的性侵害形式有哪些?●暴力式侵害,即直接采取暴力威胁手段,侵害女学生。●流氓滋扰式侵害,如语言调戏,推、拉、摸、撞等占便宜,做下流动作等。●胁迫式侵害,即利用受害人有求于己或抓住受害人的个人隐私进行要挟、胁迫,使女生就范。●社交性侵害,即受害人的相识者,利用或创造机会...
  • 一个法律问题:性侵犯与强奸的区别是什么
    答:性侵犯与强奸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强奸一定是性侵犯,但性侵犯包含的却不限于强奸。强奸,根据中国《刑法》第236条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以,强奸的对象首先一定要是女性,再者主体必须是男性(在我国实务和理论界对强奸罪的理解还是没有涉及到...
  • 校园中性伤害的主要形式有
    答:一、 发生在校园中的侵害形式有哪些?1.暴力式侵害。主要是指侵害主体采取暴力手段、语言恫吓或利用凶器,进行威胁,对女同学实施性侵害的行为。暴力侵害的主体比较复杂,以社会上的犯罪分子混入校园进行强奸为目 的,混入女生宿舍或校园内偏僻处伺机作案;也有的是以抢劫、盗窃为目的,见有机可乘或因...
  • 性骚扰与性侵害有什么区别?
    答:根据《民法典》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规定,性骚扰通常是违背妇女意志,具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语言、行为、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的骚扰。
  • 语言性骚扰报警有用吗
    答:性骚扰的证据有人证和物证两种:1、有目击者的可以其请求帮忙出庭作证;2、有骚扰短信、邮件等信息,或者视频、录音信息的保存作为证据;3、收到的与性有关的礼物或他人展示的色情刊物,也可作为证据;4、长期被骚扰的,有录音或照片的可以证明。性骚扰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
  • 美国对同性 性侵害 是如何定义的 是如何定刑的?
    答:法官最高可判处14年的有期徒刑。对于作为公诉罪(需要法官与陪审团进行判决的较严重罪行)审判的性侵案件,法官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然而,对于通过简易程序定罪(极轻微的罪责)的性侵事件,刑期仅有短短的六个月。 当最高刑期低于六个月时,法官所能给出的最低判决,是无罪释放。
  • 强奸罪
    答:2.责任形式 具有奸淫幼女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不满14周岁仍与之发生性行为。2013年“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犯罪的意见》(《惩治性侵害意见》)根据幼女的年龄区别“明知”的判断方式:第一,对于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第二,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
  • 防性防侵害手抄报
    答:2、要确定了手抄报的主体,那么需要去查找相关素材,由于受到纸张篇幅的限制,一些较长的素材要自己将其缩减,最好能将素材摘录出来,多选一些,然后再根据篇幅排版筛选。3、有了素材之后就要考虑手抄报的排版问题,这个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可以取一张草稿纸,结合选择的一些素材先将大概的分块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