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的危害与应对方法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2
网络暴力的危害和应对的方法

1、网络暴力侵犯了当事人的权益。

网络暴力中,参与者非理性的群体攻击侵犯了网络暴力事件当事人,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了伤害,并直接侵扰了当事人的现实生活。

网络暴力混淆真假,在网络暴力事件的不断冲击下,原本难以辨识的真善美和假丑恶变得更加难以区分。

2、网络暴力影响网民的道德价值观。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们的行为和处事方式。

那么,面对如此的网络暴力,我们有哪些解决方式呢?网络暴力的解决方式如下:


(1)收集网络暴力的证据。

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

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

(2)向相关部门报案。

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和你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介入调查。

(3)委托律师维权。

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律师给予肯定的答复,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4)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

个人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你的账号,甚至还可能骗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所以一旦你的信息泄露,或者联系工具账号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你的亲朋好友,要他们倍加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1

控制情绪
遇到不和谐的言论时,要保持冷静,因为情绪激动时容易乱说话,反而会成为对方继续攻击你的把柄。


2不以暴制暴许多人在被人爆粗口后,第一反应是用更加恶毒的粗口进行回击。这不是聪明的做法,会把你和那些缺乏素质的人拉到同一个层次水平。人被狗咬了不能咬狗,这是很明白的道理。


3无视是更有效的反击当某人把污言秽语作为礼物送给你时,你不收,那么这些礼物就还是他自己的。无视比积极回应更有反击的力量,因为无视表示不care,表示没中招也不屑出招,回应反而说明你成功地被他激怒了,他的垃圾言论被你消化吸收了。


4利用平台维权面对网络暴力攻击,我们不直接与攻击者过招,但也不是就要放任他。利用好平台举报功能,对那些实锤的攻击言论进行举报,让攻击者为其不当言论付出代价。


5慎发争议言论容易引发网络暴力攻击的源头,一般是一些争议言论的发布。所以,如果为避免惹火上身,还是要尽量避免在网络上发表一些争议性言论,因为这在某些人看来,也是对他们的攻击。


 网络暴力的危害 
1、网络暴力混淆真假

  真真假假的世界,尤其是网络这样一个虚拟的社会,真假原本就难以辨识,而在网络暴力事件的不断冲击下,原本难以辨识的真善美和假丑恶变得更加难以区分。通常,对真理的曲解并不在于信息源本身,而在于真理在传播的过程中被歪曲混淆,网络暴力事件,往往是真理被曲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混淆了对与错,真假难辨。网民进入网络世界,应该具备对与错的基本辨识能力,可实际情况是,在网络这样一个虚拟世界,对与错的界限变得很模糊,当然,如果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是绝对值得推崇的。但是这里的混淆并不是辩证的用理性的态度去理解事情,而是将错的东西说成对的,而对的事情又变成错误的,歪曲事实真相。众多网民参与网络暴力事件时,会带有个人情感的去看待事物,换而言之,就是对待一个事件往往会有“第一印象”,这个“第一印象”就是个体对网络事件的第一态度,而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进行搜索或者获得资料试图去辨明事件真相也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进入网络世界的人们有一个共通的特点就是在利用搜索网站进行搜索时,所搜寻到的资料和观点基本都是和自己原本持有观念相一致的观点,这个过程中不但无法将其从错误引向正确的观点,反而会更加强化其原有的观点。一件事情在网络上引起争论,引来各方关注和讨论,原本是件好事,经过讨论和辨别的事情能够更加趋近真理,可是网络暴力的发生也是网络事件引起争论的结果,而这样的结果不是讨论结果的价值多元化,而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极端观点占主流地位,网民不自觉的站队,无形中充当了网络暴力事件的推动者。纵观多数能够引起极大争议的网络暴力事件,不难发现这样的事件大多即使未违反法律也多半违背普遍道德伦理价值观。

  2、网络暴力侵犯当事人权益

  网络暴力中,参与者非理性的群体攻击侵犯了网络暴力事件当事人,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了伤害,并直接侵扰了当事人的现实生活。尤其人肉搜索风靡开始,网民已不再局限于在网络上通过语言文字或图像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攻击讨伐,通过人肉搜索手段直接从网络虚拟社会渗透到现实社会,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进行骚扰。网络暴力事件中,受害人有名有姓,却找不到具体的实施伤害的人,正因为如此,参与的网民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肆意而为。网络集体暴力中,网民很少考虑到当事人的心理。而当事人因网络暴力事件,所受的惩罚完全非等量惩罚。当事人需要道德谴责,需要法律制裁,但绝对不需要披着道德外衣打着正义旗帜的暴力去解决。

  3、网络暴力影响网民的道德价值观

  除了直接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外,网络暴力行为的频繁发生,会影响网民的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念是人类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美好和谐社会得以构建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们的行为和处事方式。就学校食堂旳例子来说,每到吃饭时会很拥挤,楼梯中总是人头攒动,但是却乱中又井然有序,就是价值观念在发生作用。交通规则的道理相同,在交通规则还未制定、红绿灯都还不存在的世界,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车辆也会互相相让,以使每一个通行的人能快点到达目的地。社会的普遍价值观影响了个体的价值观,进而影响个体的行为。网络暴力冲击人自身的防卫系统,原本符合社会伦理、符合道德意识的价值观在网络暴力的冲击下会被扭曲。原本提倡的辩证法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完全被忽略,事情变得只有两个极端,非A即B。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参与事件的网民盲目的支持某一方过于绝对化的观点,披着道德的外衣,做着违反道德的事,而且并不认为自己有错。这里网络暴力的表现就是扭曲的价值观,把错误的观点当成是真理,坚决不承认错误。人在思维上有一种惯性,就是有时会过于坚信某一方面的观点,并通过其他信息的搜寻不断的强化自己的观点。正因为个体已经偏向于某一方面的观点,一旦与自己已有观念不同的观点侵入,则会存在不安全感,尽其所能的去维护自己的观点,进而自我欺骗,在搜集与自己持相同观点的同时加上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骗,原先的观点被强化,不再接受其他观点,价值观被扭曲。

  4、网络暴力阻碍和谐社会构建

  网络暴力事件加速个人信息的泄漏,引发社会恐慌,阻碍和谐社会的进程。2012年4月对公民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权进行了网络调查,参与人数4142人。其中对于个人信息是否泄漏的调查数据显示:30%的人多次遭遇信息泄漏状况,40%的人偶尔有信息泄漏的状况,仅15%的人极少遭遇此情况,且15%的人对自己信息是否泄漏尚不清楚。由此可见,至少70%以上的人遭遇过不同程度的个人信息泄漏状况,个人信息安全关系到个体的切身利益,个人信息遭到侵犯,使得当事人缺乏安全感,容易引发不安情绪。而对于个人信息存在哪些安全隐患方面,52%的人认为机构或网站擅自将个人信息泄漏或贩卖给其他机构或个人,23%的人认为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等犯罪行为,18%的人认为机构或网站的个人信息保管机制不健全,5%的人认为个人在上网时遭遇“钓鱼网站”,而仅有2%的人认为是其他原因。很明显98%以上的人所认为的安全隐患都与网络有关。网络暴力事件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泄漏了网民的个人信息,更加增强了个人信息的安全风险,引发了社会的恐慌情绪。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是有共通之处的,有的学者则直接认为,“网络空间”也是“现实社会”,只不过它是一种通过虚拟技术进行信息交流和传播的新型媒介而已。按照这样的说法,网络空间,是人们生活的空间,是一个以虚拟为形式的“现实社会”。那么,在这样一个社会所受到的一切影响也必然会作用到现实社会。网络暴力是“舆论”场域的群体性纷争,以道德的名义对当事人进行讨伐,可以说是网络自由的异化,这无疑阻碍了和谐网络社会的构建。与现实社会的暴力行为相比,网络暴力参与的群体更广,传播速度更快,因此某些意义上说,可能比现实社会的暴力产生的危害更大。网络暴力的产生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危害大、影响范围广,而且蔓延趋势严重。网络暴力作为网络表达自由的异化现象,有的学者认为不仅是对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的挑战,更为严重的是,网络上的一些过激言论或行为已经触及到法律的红线。也有的学者认为,网络上的发泄情绪所引发的网络暴力,不仅使得社会伦理大厦根基动摇,道德与诚信逐渐沦丧,而且古老的文明传统即将逝去,与现代文明风气也渐行渐远。国外学者也注意到网络暴力的严重性,并一致认为网络暴力以及给受害者的骚扰在全球范围内呈上升趋势。他们提出,与传统暴力相比,网络暴力以及网络犯罪来得更加频繁。而且有人甚至认为互联网潜在的巨大危害能彻底摧毁一个人的生活,这里摧毁的力量指的就是网络暴力。随着博客、贴吧、论坛以及视频网站的运营,人们的行为、话语、姿态,可能通过这些媒介,登上网络平台,遭受公众审判,而公众在审判的过程中带有过多的个人情感和情绪的发泄,往往过于偏激,引发网络暴力。加之人肉搜索的兴起,私人信息被曝,网民跟风炒作,扩大事情影响,引发网络暴力,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针对性的教育引导整治“网络暴力”的关键是教育引导。教育者不能“谈网色变”,要正视网络的“双刃剑”性质,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用积极的信息丰富青少年生活,让青少年认识到虚拟不是生活的全部,健康的生活方式才会使人生更美好。
  教育中要引入网络道德教育。青少年涉足“网络暴力”的原因之一就是道德的缺失,因此教育要对症下药,培养学生正确认识网络道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把伦理知识引入到对学生的教育中,培养学生网络的责任感。
  要引导青少年正确看待网络,让年轻的网民以辩证的眼光审视网络中的各种现象。对网络中的信息真伪性加以理性的认识,杜绝盲从;充分结合未成年人的兴趣、爱好,加强网上正面宣传,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不断增强网络安全与道德意识,培养良好的网络道德素质,让学生学会自我调节、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
  另外要教育青少年辨别网上信息的能力,通过引导青少年对网上信息内容的辨别,反思网络中信息良莠不齐的现状,让青少年养成在虚拟环境下能思考、会节制、有辨别的能力。
  规范互联网行业,在制度和技术上加大对不良信息的监管力度涉及互联网的行业很多,互联网行业就是网上信息的所在之处。很多网站服务商为了博取更多的关注而不负责任地发布或鼓励网民发布诸如名人花边新闻等不良信息。这类消息往往缺乏依据,或根据细碎的片段,利用网民好奇心理,断章取义得出一些“轰动效应”强烈的结论,从而得到点击率和经济利益。
  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规范互联网方面有所作为,政府有义务监管和整治互联网行业。对散布不法信息的网站要制订明确的执法依据,下大力整治,在技术上提高监管效率,长期整治,逐步净化网络环境。
  探索和建立实名制上网机制长期以来的匿名网络弊端凸显,网民可以轻易地对事件进行不实的报道或评论,各种和网络沾边的犯罪案件往往就是由于匿名网络的虚拟性和无制约性所致。在虚拟的环境下,网民可以以匿名方式从事“网络暴力”活动。韩国明星崔真实自杀案就是由于匿名消息超出当事人心理承受能力造成的。
  过分的自由如同断线的风筝势必会撞得粉碎。没有必要的管制,伦理道德的底线往往会被无情地埋葬。网络文明不能只寄希望于网民的诚信,网络中必须有能让网民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举止负起责任的制度。
  实名制上网可以大幅度减少网上不负责任的言论,实名网民在发帖前会考虑所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至少在发贴前进行必要的调查。

网络暴力防治对策

(一)推行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并非一个新兴概念,事实上,早已有国家提出并推行这一制度。当前国内的某些网站也开始尝试自主实行实名制,然而却颇受质疑。争论的焦点归纳而言就是,个人信息的安保、民意反馈的限制、全面监管难度以及基层网吧对于上网身份核对把控的严格度。

第一是对于“网络实名制”的准确理解问题。有的人误以为网络实名制就是必须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应用真实姓名,而实际并非如此。这一想法应当归属于“前台实名”的种类,但应用更为广泛的一种模式是“后台实名”,即网民可以自定义自身的网络虚拟世界用户名,但是网络技术后台可以查阅到该用户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这与写作中的笔名有所类似,但与其不同的是还附带了技术和法律限制。这是为了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确保只有在合理合法手段的背景下,个人信息才能被查阅。

第二是民意反馈受限的问题。首先应该正视的一点是,真实的民意所向并不畏惧公开表达,实名制恰恰能够预防借由民意达到不法目的的情况出现。目前国内已有关于政府职能履行和官员贪腐的民意监管反馈渠道,但进一步完善来说,还可以建立非实名的网络举报论坛,以保障舆论监督的质量和举报主体的安全,这一构想无论是技术支持还是相关法规而言,都是可以实现的。第三,网络实名制的监管问题,就当前的技术水平而言,实现监管的难度并不大,譬如通过技术手段将上网门槛调整为实名制申请,否则无法进行浏览之外的网络活动。

(二)实施有效监督机制

对于网络暴力问题,有的学者错估了其严重性,导致出现了一种当前立法已经足以应对网络暴力问题的论调。事实上,网络暴力的法律约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解决方式也并不只局限在如何进行暴力发生后的救济。而是应当建成一套完善的预防网络暴力、控制其暴力行为和暴力行为后救济的法律体系。由此纵观当前的国内立法,不难发现,绝大部分的落脚点都在于暴力行为后救济上,对于预防和控制的法规设置尚属空白。解决问题的最优模式应当是进行足够的预防和事态控制,而非在发生后进行补救。

(三)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不得不承认,网络暴力的预防离不开公民道德培养。网络暴力的产生来源一般是心理问题,常常是日常生活中的消极情绪累积而导致的。因此,必须要开展道德,特别是网络道德的针对性教育,全面提升我国公民素质水平。

第一,必须要打造符合科学的网络道德教育体系,网络道德教育不是机械化的生搬硬套道德理念,而是应当结合网络实际现状和社会环境,进行针对性的道德评判,以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网络道德教育体系。

第二,综合社会各界力量,推行全面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不能脱离社会实际存在,因此,社会必须要形成较为良好的道德风尚,进一步形成良好的网络法制环境和道德氛围,助力网络道德教育。

第三,打造网络教育社区。网络虚拟世界是一把双刃剑,网络暴力的本质就是一种个人依附于群体进行情绪宣泄的后果,消极情绪的集合会带来难以想象的破坏效果,因此,个体乃至群体的理性意识提升是对于网络暴力进行预防和控制的重要手段。这对于网民自身而言,也是大有裨益的。

网络暴力的危害是一种区别于传统暴力概念界定的暴力行为,“网络”二字恰恰说明了这一暴力行为发生的重要途径,即网络虚拟世界平台。网络暴力这类信息通常具有恶意、攻击性、残忍凶暴等特性,违反了社会道德价值观,也超出了公共行为的基本约束底线。尽管这类信息往往是针对某一事件而言,但其信息内容已经超出了事件客观评价的合理限度。

一、网络暴力概述

(一)网络暴力特征

1.形式特征

人有七情六欲,心情不佳是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出现的情况,进行负面情绪宣泄也是合理的。但是负面情绪的宣泄往往受到来自于社会法规、道德准则和人际交往习惯的约束。而网络虚拟世界给了网民平等的话语权,并且除去了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许多行为约束,因此人们更容易在网络虚拟环境中进行负面情绪释放,语言文字的暴力就是其中极为常见的一种形式。必须承认,目前这一暴力形式在国内网络上几乎随处可见,尤其是各类浏览量较高的网站论坛,语言文字暴力屡见不鲜,事实上,它往往也是各类网络暴力事件的重要组成,它对于网络暴力影响的扩大和危害程度的加强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2.性质特征

谣言是一种子虚乌有的言论,但不得不承认,往往谣言的编造者能够抓住网民的关注焦点,使得谣言迅速铺开,造成严重的影响。网民在这一过程中既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谣言的泛滥导致了网民信任感的减退,民众在谣言泛滥的环境中极易出现规模性的恐慌,甚至产生社会动荡。网络暴力多种多样,并非所有都源自于谣言。但与谣言相关的网络暴力则基本都沿循了,“谣言制造者散布谣言,吸引网民进行盲目传播,谋取不法利益”这一规律。不少网络暴力尽管初始与谣言并不相关,但在事件持续发酵的过程中,谣言不断涌现导致事件真相反而被模糊了。当某一事件所引发的矛盾变得十分显著时,网民关注的焦点已经不再是事件的本来面貌,而是实施暴力行为的过程。因此网络暴力事件常常并非仅有一种网络暴力形式,多半是多种形式综合性出现。
网络暴力防治对策

(一)推行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并非一个新兴概念,事实上,早已有国家提出并推行这一制度。当前国内的某些网站也开始尝试自主实行实名制,然而却颇受质疑。争论的焦点归纳而言就是,个人信息的安保、民意反馈的限制、全面监管难度以及基层网吧对于上网身份核对把控的严格度。

第一是对于“网络实名制”的准确理解问题。有的人误以为网络实名制就是必须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应用真实姓名,而实际并非如此。这一想法应当归属于“前台实名”的种类,但应用更为广泛的一种模式是“后台实名”,即网民可以自定义自身的网络虚拟世界用户名,但是网络技术后台可以查阅到该用户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这与写作中的笔名有所类似,但与其不同的是还附带了技术和法律限制。这是为了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确保只有在合理合法手段的背景下,个人信息才能被查阅。

第二是民意反馈受限的问题。首先应该正视的一点是,真实的民意所向并不畏惧公开表达,实名制恰恰能够预防借由民意达到不法目的的情况出现。目前国内已有关于政府职能履行和官员贪腐的民意监管反馈渠道,但进一步完善来说,还可以建立非实名的网络举报论坛,以保障舆论监督的质量和举报主体的安全,这一构想无论是技术支持还是相关法规而言,都是可以实现的。第三,网络实名制的监管问题,就当前的技术水平而言,实现监管的难度并不大,譬如通过技术手段将上网门槛调整为实名制申请,否则无法进行浏览之外的网络活动。

(二)实施有效监督机制

对于网络暴力问题,有的学者错估了其严重性,导致出现了一种当前立法已经足以应对网络暴力问题的论调。事实上,网络暴力的法律约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解决方式也并不只局限在如何进行暴力发生后的救济。而是应当建成一套完善的预防网络暴力、控制其暴力行为和暴力行为后救济的法律体系。由此纵观当前的国内立法,不难发现,绝大部分的落脚点都在于暴力行为后救济上,对于预防和控制的法规设置尚属空白。解决问题的最优模式应当是进行足够的预防和事态控制,而非在发生后进行补救。

(三)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不得不承认,网络暴力的预防离不开公民道德培养。网络暴力的产生来源一般是心理问题,常常是日常生活中的消极情绪累积而导致的。因此,必须要开展道德,特别是网络道德的针对性教育,全面提升我国公民素质水平。

在网络这样一个虚拟的世界中,真假原本就难以辨识,而在网络暴力事件的不断冲击下,原本难以辨识的真善美和假丑恶变得更加难以区分。通常,对真理的曲解并不在于信息源本身,而在于真理在传播的过程中被歪曲混淆,网络暴力事件,往往是真理被曲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混淆了对与错,真假难辨。
网络暴力中,参与者非理性的群体攻击侵犯了网络暴力事件当事人,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了伤害,并直接侵扰了当事人的现实生活。网民已不再局限于在网络上通过语言文字或图像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攻击讨伐,通过人肉搜索手段直接从网络虚拟社会渗透到现实社会,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进行骚扰。网络集体暴力中,网民很少考虑到当事人的心理。而当事人因网络暴力事件,所受的惩罚完全非等量惩罚。当事人需要道德谴责,需要法律制裁,但绝对不需要披着道德外衣打着正义旗帜的暴力去解决。
网络暴力行为的频繁发生,会影响网民的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念是人类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美好和谐社会得以构建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们的行为和处事方式。社会的普遍价值观影响了个体的价值观,进而影响个体的行为。

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参与事件的网民盲目的支持某一方过于绝对化的观点,披着道德的外衣,做着违反道德的事,而且并不认为自己有错。这里网络暴力的表现就是扭曲的价值观,把错误的观点当成是真理,坚决不承认错误。一旦与自己已有观念不同的观点侵入,则会存在不安全感,尽其所能的去维护自己的观点,进而自我欺骗,在搜集与自己持相同观点的同时加上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骗,原先的观点被强化,不再接受其他观点,价值观被扭曲。

你好
  教育缺位教育缺位,是造成“网络暴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我国教育中,普遍缺乏在信息伦理道德、心理、性等方面的教育,低龄网民在虚拟的互联网中缺乏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对吸引眼球的问题往往人云亦云,没有主见。在我国,网民的成分以年轻人为主。由于年轻的网民意识形态有待完善,价值观、情感因素和认知水平尚欠缺,对有强烈煽动性的文字往往缺乏较好的分析能力,他们的一些网络行为表现为盲从、扭曲、过度“英雄主义”,对现实与虚拟的界线模糊不清,不能预见自己行为带来的后果。于是在网上出现很多缺乏思考的、不负责任的、不理智的言论。有时一些网民在事件真相尚不清楚的情况下就盲从起来,如在“人肉搜索”的所谓“让不道德的人接受道德审判”的“正义”幌子下,很多年轻人盲目地自豪于“英雄主义”的“正义感”。他们很多人不能明辨是非,也没有充分调查自己的行为是不是真正的“正义”,而不加理性思考地开始“替天行道”。如在“很黄很暴力事件”中,网民的盲从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直接导致当事人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而当“史上最毒后妈”真相大白后,当初积极响应的“英雄们”才知道自己上了当。
  在我国,教育中一向强调“严厉”,家长要求严厉,学校要求严厉。而事实上很多案例表明,在过于“严厉”的制约下,青少年往往表现出事与愿违的逆反心理。现实生活中过多的约束,在青少年心理上形成抵触心态,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愿给孩子带来的是太多的压力,他们迫切需要摆脱束缚,放松自己,于是在网络中发泄成为青少年自我“减压”的一种选择。
  目前在我国中小学教育中已经普遍开设计算机相关课程,这在学生掌握计算机技能方面有很好的作用。相对而言,与之相关的网络道德教育明显滞后于技能教育。缺乏网络道德教育而使青少年在信息时代缺少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其上网行为带来的后果不堪设想。
  教育缺位的后果极为严重,补救起来也是很困难的。因为教育对像是人,“百年树人”,用教育来弥补教育的缺位的周期是长期的,绝非一朝一夕能完成。
  制度缺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一章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可见,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已经有对计算机网络中信息内容的制约机制。然而“网络暴力”依旧有其市场,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以上的法规在执行时会因为网络的特殊性而难以发挥其制约作用。
  网络的特殊之处在于其虚拟性、匿名性,在虚拟的环境下,网民可以轻而易举地隐藏自己;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需要顾及自己的身份,需要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网民在网上的行为全靠自律,然而没有办法让所有人做到自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法规的制约力度大打折扣,利用网络进行的有违道德的活动比比皆是,如公然揭露他人隐私,捏造假消息,利用网络进行诈骗,散布不良信息等。在匿名环境下,对这些案件的调查取证是很困难的,很多案件根本无从调查。
  不良的倾向在现今的互联网环境中,信息量呈大幅度增加趋势。这其中既有海量的宝贵资源,也充斥着大量“垃圾”。资源共享,这本是网络的亮点。在网络中,人们能方便地工作学习生活,虚拟的环境消除、减少了交流的屏障,人们可以尽情地享受数字化带来的乐趣。
  网络同样也给不良倾向带来便捷。垃圾邮件传播、病毒木马横行、网络诈骗、盗版、毁谤中伤他人、因沉溺网络而荒废学业事业、情感体验的缺失、道德缺失,传播色情及其“擦边球”信息、低级庸俗内容、反动暴力等信息的网络比比皆是。虽然国家设立相关部门监管网络信息,但网络的虚拟特性加大了案件的侦破难度,匿名网络严重妨碍网络监管部门的执法。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暴力”事件应运而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网络的“双刃剑”性质显露无疑,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沦为滋生犯罪的温床,道德的底线被打破。
  
  对策
  
  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整治“网络暴力”的关键是教育引导。教育者不能“谈网色变”,要正视网络的“双刃剑”性质,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用积极的信息丰富青少年生活,让青少年认识到虚拟不是生活的全部,健康的生活方式才会使人生更美好。
  教育中要引入网络道德教育。青少年涉足“网络暴力”的原因之一就是道德的缺失,因此教育要对症下药,培养学生正确认识网络道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把伦理知识引入到对学生的教育中,培养学生网络的责任感。
  要引导青少年正确看待网络,让年轻的网民以辩证的眼光审视网络中的各种现象。对网络中的信息真伪性加以理性的认识,杜绝盲从;充分结合未成年人的兴趣、爱好,加强网上正面宣传,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不断增强网络安全与道德意识,培养良好的网络道德素质,让学生学会自我调节、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
  另外要教育青少年辨别网上信息的能力,通过引导青少年对网上信息内容的辨别,反思网络中信息良莠不齐的现状,让青少年养成在虚拟环境下能思考、会节制、有辨别的能力。
  规范互联网行业,在制度和技术上加大对不良信息的监管力度涉及互联网的行业很多,互联网行业就是网上信息的所在之处。很多网站服务商为了博取更多的关注而不负责任地发布或鼓励网民发布诸如名人花边新闻等不良信息。这类消息往往缺乏依据,或根据细碎的片段,利用网民好奇心理,断章取义得出一些“轰动效应”强烈的结论,从而得到点击率和经济利益。
  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规范互联网方面有所作为,政府有义务监管和整治互联网行业。对散布不法信息的网站要制订明确的执法依据,下大力整治,在技术上提高监管效率,长期整治,逐步净化网络环境。
  探索和建立实名制上网机制长期以来的匿名网络弊端凸显,网民可以轻易地对事件进行不实的报道或评论,各种和网络沾边的犯罪案件往往就是由于匿名网络的虚拟性和无制约性所致。在虚拟的环境下,网民可以以匿名方式从事“网络暴力”活动。韩国明星崔真实自杀案就是由于匿名消息超出当事人心理承受能力造成的。
  过分的自由如同断线的风筝势必会撞得粉碎。没有必要的管制,伦理道德的底线往往会被无情地埋葬。网络文明不能只寄希望于网民的诚信,网络中必须有能让网民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举止负起责任的制度。
  实名制上网可以大幅度减少网上不负责任的言论,实名网民在发帖前会考虑所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至少在发贴前进行必要的调查。
望采纳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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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网络暴力是指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言语或行为的侵犯,其形式可能包括辱骂、诽谤、恶意评论、威胁等。以下是认识和应对网络暴力的建议:认识网络暴力的严重性:网络暴力对受害者造成的心理和生理伤害都是非常严重的,有时会导致永久性的伤害。谨慎发布个人信息:在社交媒体或其他网络平台上,不要随意发布个人信息...
  • 网络暴力法律处罚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
  • 网络恶意攻击怎么报警
    答:遭受网络恶意攻击可以及时拨打110报警,同样的报警方式还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部门和有关机构。遭受网络恶意攻击在报警之后,遭受网络恶意攻击的受害者还可以登录网络违法犯罪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遭受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可以收集自己收到的短信、网友的恶意评论,自己隐私被暴力的信息等作为证据提交给...
  • 官方:集中整治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网络黑公关!会采取哪些手段?_百度...
    答:一、网络暴力危害严重。许多人都遭受过网络暴力,尤其是许多热点新闻中的主人公。网络暴力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有一些人因为网络暴力患上抑郁症,有些人有自残行为,甚至许多人用极端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所以整治网络暴力刻不容缓,而整治网络暴力,就应该从整治网络水军、网络黑公关着手。二、具体方法。...
  • 网络暴力危害大,我们该如何应对网络暴力?
    答:第三,遇到键盘侠时,无需与之争吵,以暴制暴不就沦为他们的同党了吗,直接举报吧!另外,国家有关部门也应大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网民素质,各大网络平台也应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限制和处分。目前,大多数的网络平台已经实行实名制注册,国家也应建立健全的,有关网络暴力的法律法规,让键盘侠受到法律和...
  • 网络暴力会不会构成犯罪?网络暴力的危害有哪些?
    答:2、网络暴力侵犯当事人权益 网络暴力中,参与者非理性的群体攻击侵犯了网络暴力事件当事人,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了伤害,并直接侵扰了当事人的现实生活。尤其人肉搜索风靡开始,网民已不再局限于在网络上通过语言文字或图像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攻击讨伐,通过人肉搜索手段直接从网络虚拟社会渗透到现实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