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行政效能监察规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30
什么是行政监察?什么是效能监察?什么是行政效能监察?

1.行政监察---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所任命的其他人员(统称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及违法失职行为的查处。


2.效能监察的概念。"效能"这个词的原意是指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把这两个词合成为"效能监察"一个词,"效能"在这里涵义就小多了。它实际指的是行政管理的效能,即行政管理活动这一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

3.行政管理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行政管理中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能力、效率、效果、效益问题的监督检查,及对行政管理工作中违法失职行为的查处。

  效能是指“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行政效能就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以较小的行政资源投入来实现最佳的行政工作目标,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状态”。

  行政效能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及其他行政监察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的整体配置效益及其行政行为的效率与质量所进行的整体性监察”。从概念上分析,行政效能监察包含6个基本内涵:⑴行政效能监察是一种行政监察活动,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内容;⑵实施行政效能监察的主体是行政监察机关及其他行政监察机关委托的组织,其中包括受监察机关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⑶行政效能监察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⑷行政效能监察的目的是提高整体配置效益,实现效率与质量均衡发展;⑸行政效能监察是针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职责、程序、措施、结果的整体性监察;⑹行政效能监察要通过督导行政行为的过程,督促改进。同时要对造成效能低下、违反政纪的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http://www.hbgs.gov.cn/info.asp?classkey=1203&id=1368

  行政效率的界定

  行政活动追求着高效率以保证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化竞争中获取优势.对效率的分析因学科领域不同而有区别.本文主要以政府学,管理学以及经济学角度探讨行政效率问题.
    效率(efficency)指成本投入和效益产出的对比关系,通常指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获得同样的效益产出,或者以同样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产出。在公共行政管理方面提倡效率原则,目的在于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耗费(包括时间、人力、财物等)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行政效率(administrative efficency)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所得到的效果和社会效益,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比例关系。是行政活动的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果的统一。行政活动付出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愈小和愈少,获得的工作成效愈大,行政效率就愈高;反之,行政效率愈低。马建川、翟校义在《公共行政原理》里列出学界对行政效率的三中典型观点--机械论、功能论、系统论。机械论又称机械效率观,是行政效率的基本观点,它的计算公式是:行政效率=(产出/投入)*100%,本文采用机械论来分析行政效率问题。

  二.行政效率原则:
  行政效率与效率原则的关系密不可分。效率的是在一定的原则基础上实现的,原则是效率实现的杠杆,效率在一定的原则内运作,没有原则性的效率不是真正的效率。行政效率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行政组织精简原则。精简组织机构及人员,阻止不必要的资源输出,提到行政效率.行政组织的数量多少、规模大小、人员众寡,对行政效率有着直接的影响。数量过多、规模过大以及人员庞杂,都会耗费大量的行政成本,而且会导致行政组织内部各个单元之间、行政组织之间在管理上的不协调、不一致,形成没有必要的内耗。然而,当代复杂、繁琐的行政管理,又不可能一味地追求“小政府”,否则,行政管理的目标无法实现,效率也就自然受到影响。因此,行政组织如何在数量、规模和人员上保持适当的度,是实现行政效率必须应对的问题。这一度的把握,不是简单的裁减或者合并,而应结合在市场经济中行政管理职能的定位、行政管理方式的革新等因素。在市场经济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混合经济的条件下,行政组织应当管该管之事,若以前没有相应的机构,就必须设立机构、配备人员,不必强求一刀切的裁减;而不必要的行政管理则应当予以取消,否则,保留机构、保留管理事项、只作一时的人员裁减,行政组织也会在以后某个时期重新膨胀。同样,行政管理方式的革新,如电脑办公、监测系统电子化等,也是对行政组织数量、规模、人员的决定性因素。
  2.行政程序规则化,模式多样化原则。加强行政程序的规则化,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行政效率.行政组织实施管理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每一种 手段的运用,或者甚至同一种手段的运用,都需采取不同的行政程序,并无固定的模式. 其中,特别是简易程序或即时程序,也是反映了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3.行政决策的成本--效益分析原则。政府随职能的扩大自由裁量权也在扩大,行政组织对社会、经济事务作出重大决策时,需要认真考虑目标实 现和各种方案可能的成本之间的关系。选择其中最少成本投入的方案以达到同样的行政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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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本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效能的监察管理。
  本规定所称行政机关,是指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
  本规定所称行政效能监察,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效率、效果,以及工作规范情况进行的监察。第三条 行政效能监察,应当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规范、自我约束与监督检查、奖励与惩戒相结合。第四条 市监察部门负责全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区、县(市)监察部门依据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受监察部门委托的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人事、办公和法制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第五条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行政效能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行政效能负有组织领导职责。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将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效能情况作为考核其主要负责人政绩的依据。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年度工作目标。
  工作部门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确认;下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确认。
  行政机关应当完成本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定员、定岗、定责,根据本单位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确定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办法,保证内部分工协调有序进行。第八条 列入人民政府督办检查的事项,承办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按照督办检查通知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完成,并回报办理结果;不能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的,应当在办理时限截止前向提出督办检查要求的部门说明情况。第九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法定管理和监督职责,不得推诿、放弃法定职责,不准滥用职权,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十条 行政机关承办事项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的,主办部门应当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其他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不准互相推诿,贻误工作。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本单位职责范围、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以及承办机构的承办人、负责人姓名,并印制相关材料。行政管理相对人索要相关材料时,行政机关应当提供。
  行政机关应当设立咨询电话,有条件的应当设立咨询窗口、电子查询系统。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规定的办事时限,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并予以公布。
  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和下级行政机关申报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办事时限内办结。第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审批事项,应当在受理、审核、审定等环节规定审批标准、审查责任、审查权限、办理时限。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管理相对人申报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随件附经办事项审批表,明确受理、审核、审定每个环节的收件时间、移交时间,由责任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对同一事项的办事程序,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办理的,应当设立一个窗口对外;同一事项需要几个行政机关办理的,应当由一个主办行政机关受理并转告有关行政机关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采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形式办理。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实行首问责任制。行政管理相对人到行政机关办事时,首位接受询问的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其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应当耐心解答,不准推托或者误导,凡是在本岗位能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承办人应当一次性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办事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能当场办理的应当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出具回执并告知办理时限。第十七条 行政管理相对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其提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 哈尔滨市民大厦电话
    答:哈尔滨市民大厦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哈尔滨市民大厦电话是0415-87153333-8001。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于2016年5月31日搬迁“市民大厦”开始试运行,成为哈尔滨市民大厦首批入驻单位。哈尔滨市民大厦是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效能监察于一体的综合行政服务平台,成为哈尔滨市直接面向企业...
  • 哈尔滨市民大厦电话
    答:哈尔滨市行政服务大厅的电话是0451-84552888。哈尔滨市民大厦即为哈尔滨市行政服务大厅,位于南岗区中山路181号,是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效能监察于一体的综合行政服务平台,成为哈尔滨市直接面向企业群众的行政服务窗口,实现真正意义的“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 市民大厦都能办理什么业务
    答:大厅还设置了政务公开自助业务办理区,群众可凭二代身份证刷脸进入体验区,自助办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社保、医保、税务等高频业务。哈尔滨市民大厦是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效能监察于一体的综合行政服务平台,成为哈尔滨市直接面向企业群众的行政服务窗口,实现真正意义的“一站式”办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