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下册政治 该怎样预防违法犯罪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8
七年级下册政治观点:青少年怎样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前提条件: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把违法犯罪分子“拉到”法律面前,比如立即报案等。
第二:利用各种手段取得法律认可的证据并尽快提供给法律部门并加以保护存档。
第三:自己要守法。

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生活处处有法律,法律精神渗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法律保障我们生活在健康有序的社会中,使我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首先,我们来了解本节的教学目标.

1、我们为什么要遵循法律而生活

2、为什么健康成长不能违犯法律

3、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学生自学课文,找出问题答案。

法律规定了我们健康生活的需要,遵循法律就是保障自己的健康成长。

遵循法律而生活,法律所要求做的努力去做,法律所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2、遵守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违犯法律不仅危害社会,而且还会损害自身的身心健康,于己、于人、于社会都是不利的。

3、在我们的生活中,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活着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民事、行政、刑事违法行为都是我们生活中的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统称一般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对较小,没有触犯刑法。

刑事违法行为,又称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直接违反刑法规定、要受刑法处罚的行为。犯罪是严重违法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

课后测评

生活中的人们的基本权利有那些?

朱元璋的故事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黄可的行为受到什么处罚,为什么?

4、曾胜、苏苗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什么责任?他们的行为变化过程说明了什么?

5、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有哪些联系、区别?

6、我国新刑法规定了哪些主要的犯罪类型?

7、已满14未满16周岁的人实施哪八种犯罪会受到刑事制裁?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有犯罪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
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危害某一社会形态中某种社会关系及其表现出来的利益形式的属性,在我国,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危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以及体现这些社会关系的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特征。行为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没有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的,国家没有必要规定为犯罪用刑罚加以制裁,因此,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它揭示了国家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原因,阐明了犯罪与社会的关系,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本质。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我国刑法第13条具体规定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各个方面的表现:(1)对我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危害;(2)对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危害;(3)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危害;(4)对社会经济秩序的危害;(5)对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危害;(6)对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危害;(7)对社会秩序包括治安管理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等的危害;(8)对国家国防利益、军事利益的危害;(9)对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秩序和公务活动廉洁性的危害。一个行为危害上述任一方面的具体社会关系,都必然构成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整体的侵害,都表明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具有多种表现形式。有的表现为实际的危害结果,有的表现为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现实危险,有的表现为物质性的危害结构,如侵犯财产的犯罪和侵犯人身的犯罪是对被害人财产和人身的危害,有的表现为精神性的危害,如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诽谤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为对被害人人格、尊严的贬低。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概念,这体现了对犯罪行为的否定的社会政治评价。因此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只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客观危害,而且也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是行为的客观危害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统一。

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或变量很多,一般主伙,这些因素或变理主要有:

1.行为侵犯的客体,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指行为侵犯了什么样的社会关系,这是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首要因素。侵犯的社会关系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关系越重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越严重。

2.行为的手段、方法以及时间、地点,如行为的手段是否凶狠、残酷、行为是否采用暴力方法、是否使用危害器具、是否在法律禁止的时间、地点实施行为等,都与待业的社会危害性直接相关,甚至会决定社会危害性的有无。

3.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如行为是否造成了现实的危害结果、造成的危害结果的种类和程度等,这些因素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直接相关,在结果中,如果行为没有造成现实的危害结果,或者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轻微,就不能认为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4.行为人的个人情况,如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犯罪责任能力、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特殊身份或特定职责,是初犯还是累犯等。

5.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行为是出于故意还是出于过失,有没有经过预谋、是否出于特定的目的、动机是否卑劣等主观心理因素,直接决定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从而制约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从广义上讲,只要行为人有意识地实施了可能对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损害的行为,就应当认为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行为。其中,只有触犯刑律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才是现代刑法意义上的犯罪。在罪刑法定原则支配下,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

在我国刑法是,刑事违法不仅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规定,而且也包括违反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单行刑事犯罪法律的规定和行政、经济法律中规定的刑事责任条款。同时,不仅是指违反刑法分则性规范的规定,而且也包括违反刑法总则性规范的规定。例如,违反刑法总则关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共同犯罪的规定等。

刑事违法性既是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也是划分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基本界限,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只讲社会危害性而不讲刑事违法性,就会导致罪刑擅断主义。但是,如果只讲刑事违法性而不讲社会危害性,也会掩盖犯罪的社会政治相质,陷入法律形式主义中。应当看到,一方面,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基础,另一方面,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体现。一个行为一旦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一般也就表明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作为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体现了刑法的限制和保障机能。只有当一个行为既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同时也违反刑法规范,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具有刑事违法性,才能被认定为犯罪。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任何具有行为能力的人实施了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承担受国家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犯罪的概念包含刑罚的要求。我国刑法第13条明确地将“应受刑罚惩罚”这一特征写进了犯罪定义,表明应受刑法惩罚性是我国刑罚规定的犯罪的一个基本特征。一个行为如果不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则不能认定为犯罪。

行为应当不应当受刑罚与需要不需要进行刑事惩罚是两个范畴的问题。应当不应当受刑事惩罚解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而需要不需要进行刑事惩罚则是在行为构成犯罪、应当受刑事惩罚的前提下,对具体案件的具体行为人是否实际给予刑事惩罚的问题。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缺一不可的基本特征。其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反映了犯罪与社会的关系,说明了国家将一定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以刑罚惩罚的理由,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揭示了犯罪与刑法的关系,反映了罪刑法定原则中罪刑法定的基本要求。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决定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而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则反过来说明和体现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我们认为,犯罪的科学、完整和简约的定义应当是“刑法规定应当受刑罚惩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
在社会生活和工作实际中,遇到“别人”的批评,不管其方法、方式和态度如何,多少都会在心中造成“地震”,都会产生一定的思想压力,因此,每个人都应该正确对待批评。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事关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社会问题,应该
引起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重点还是需要
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做起。
1、要提高家长素质,改进家庭教育。
2、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德育为首的原则。
3、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事关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社会问题,应该
引起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重点还是需要
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做起。
1、要提高家长素质,改进家庭教育。
2、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德育为首的原则。
3、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