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干了一年想离职怎么办呢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5
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想辞职怎么办


如果想辞职的话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得拖欠工资或以其他非法理由阻止,否则劳动者反馈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辞职的,辞职分为两种,一种是试用期辞职,一种是正式工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但是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一、劳动合同的成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二、劳动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1、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法律概念。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因此,劳动合同成立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确立劳动合同关系。
2、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
3、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双方都有约束力。因此,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生效的时间始于合同签订之日。
4、劳动合同签订后,需要鉴证或公证的,其生效时间始于鉴证或公证之日。
三、劳动合同中止的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1、一般情况下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即可,如有专项培训和竞业禁止情形则另当别论。
  2、劳动法中,什么情况下需要劳动承担违约金是规定的很明确的,即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才承担违约金:

  一:即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单位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

  如何理解“专项培训费用”,难道是单位说对劳动者进行了培训就有专项培训这回事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所以说,单位如果对劳动者声称进行了专项培训,是一定要求单位举证这些培训费用的。

  二、即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前提是单位要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条款,而且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仅仅是普通劳动者,即使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也是无效的。
  3、因此,如果只是普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是无需支付违约金的,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书面辞职即可,正式工作期间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即可。

  详细的可参见我的百度空间!

需要提前三十天进行通知就可以的。

向单位写书面辞职申请,单位同意后解除合同

书面提出申请30天后就算离职了

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申请辞职。除非你们单位提供培训经费并且约定了服务期限。
纵横法律网 郁永勋律师

  • 合同签两年,试用期三个月,而且没交工作了快一年,可不可以直接走人?_百 ...
    答:试用期过了,你需要向公司提前1个月书面辞职申请的,否则公司有权少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的,试用期的社保没有缴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缴,不补缴可向所在地社保局进行投诉。当然了,如果你不计划要工资了的,是随时可以直接走人的。
  • ...签了两年的合同,只干了一年,却说要扣3000违约金,合理吗?
    答: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1,关于你所说的 签了两年的合同,只干了一年,却说要扣3000违约金,依我的理解是公司和你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你必须坐满2年,但是你只做了一年,公司要求你支付没有坐满2年的违约金3000元对吗?首先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订立的,...
  • 和公司签合同一年中途不想干了怎么办
    答:1、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
  • 签了一份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只做了半年。不想做了,想辞职,但是合同注 ...
    答:劳动者和由弱到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两年,劳动者工作了半年,想提出辞职,劳动合同中注明要赔一万的违约金,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劳动合同无效。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而在此期间不想干了
    答:(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 因之前在个体单位上班,签了两年合同,在到一年多时决定辞职不干了,个...
    答:推荐我编辑的辞职资料,供你参考: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 签了有固定期限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本人工作了半年多就想辞职,如果公司不...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书面提交辞职报告30天后,即可以办理交接手续并且离开公司,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 签了一份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只做了半年。不想做了,想辞职,但是合同注 ...
    答:签了一份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只做了半年。不想做了,想辞职,但是合同注明要赔一万的违约金,要看是否是培训费或者行业保密的违约金,其他订立违约金无效,当事人提前一个月申请就可以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 我与单位签了两年合同,现在干了半年想辞职,已提前一个月写了辞职报告...
    答:(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 我签了五年劳动合同,但是我工作一年就想走了.
    答:劳动合同上写的如果违约,要赔偿所领工资的80%,这样的约定肯定是无效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