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土地连续耕种20年以上就可确认该土地为耕种者所有的法律规定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3
土地法中有“土地丢荒三年后,谁连续耕种二十年以上的,归谁所有”这样的规定吗?出自哪部法典?

土地法中没有这种规定。这样的说法来自于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的关于土地确权的规定,但该意见已经在1995年失效了。
该规定是:“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农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只能归国家所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则规定得更“具体”:“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你种1万年,那也是分给人家的口粮田,你还得还给人家。

确权也是确给人家。

有规定。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扩展资料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1995年)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根据《六十条》确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变更的,按变更后的现状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

(一)由于村、队、社、场合并或分割等管理体制的变化引起土地所有权变更的:

(二)由于土地开发、国家征地、集体兴办企事业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进行过土地调整的;

(三)由于农田基本建设和行政区划变动等原因重新划定土地所有权界线的。行政区划变动未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原土地权属不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中国的土地是公有制,在所有权这个问题上不存在私人所有权。但是对于开荒并连续耕种二十年以上的,可以拥有承包经营权,好像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国家土地法没有相关规定。不过地方法规为了调解处理当地的一些土地纠纷可能会有一些相关规定。
  <江西省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暂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 农村集体占用另一农村集体的土地,连续占用已满二十年的,土地所有权确定给现使用者;连续占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原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异议要求归还,并经查证属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的所有权。

中国的土地是公有制,在所有权这个问题上不存在私人所有权。

但是对于开荒并连续耕种二十年以上的,可以拥有承包经营权,好像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对于征地补偿款是三分的,镇上一份,村里一份,个人一份。

可以看土地承包法及土地法。

首先一点,我国是土地公有制国有和集体所有.土地连续耕种20年以上也不可确认该土地为耕种者所有.基于历史原因可享有使用权.但国家因公共原因征用你已花了心血的土地应该适当予以赔偿

我承包果园,其中有15亩耕地,现已20年,至今没有享受土地待遇,还有20年到期,现在说要收回,请问合理吗?

  • 土地连续耕种20年,就属自己的自留地吗
    答:咱中国你种一百年也不是你自己的。农村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所有,仅仅个人使用。个人没有支配权,只有使用权。
  • 被征地20多年农民复种算不算违法
    答: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 我家连续耕种土地三十年别人三十年后才拿出承包证说土地是他所使用权...
    答:这涉及土地权属争议,应该先向政府申请土地确权。
  • 自家开荒耕种20多年的土地,村干部提出是村里的,还打算买给附近工厂...
    答:符合征用程序,除了实际耕种者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归自己享有补偿外,其他土地补偿应归村集体所有。开荒成本和之后你家的土地改良成本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可以从其他土地补偿中支付。《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
  • 我家的地耕种了15年了,无土地承包证,合法?
    答:第一、土地使用了15年,在以前是要交税的,你家交税了没有?交税就存在承包的关系了。根据土地管理法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第二、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但不能用于建房...
  • 连续使用20年且无异议的土地有经营权吗?
    答:《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
  • 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农业用地的规定有哪几条?
    答:第二十一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
  • 土地被征用后闲置2年以上,是否能重新种地?
    答:第四条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
  • 我有一块连续耕种了四十年以上的土地,现在别人说是他家的,请问这土
    答: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
  • 农村耕地可以建房吗?
    答:农村耕地是不可以建房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农田保护区域之内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或者进行其它损害基本农田的活动。非法占用耕地进行建房,在被发现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建房主实施罚款,或是限期拆除农村自建房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