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法律人士救救我!!!我是呼伦贝尔学院的大四生,学校强迫我们去深圳实习(苦工),不去就不给毕业证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13
呼伦贝尔学院强迫本科毕业生到外地实习才给毕业证,这样合理吗?已经找到了工作,不想放弃。

这个问题应该很好解决的,和辅导员、系主任好好商量一下。你现在不是已经签约单位了吗,向学校提出自主实习申请,然后在你签约的单位给你开一份实习证明,代表你已经实习过了。不经过实习是肯定不能毕业的,问问有没有自主实习的名额。

证明你太轻信别人了呀,不过也好,有了这次经历以后,你会变得更加成熟和坚强。回到学校后,你要有所改变,要更加努力刻苦学习,争取有更加突出的骄人成就,要不然,你的这次经历算是白白浪费时间了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第六条规定,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为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和促进供需见面,地方政府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联系部分企事业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建立见习基地或提供见习岗位,安排见习指导老师,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促进他们尽快就业。见习期—般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当地有关服务机构要为这些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代理和就业指导等服务。
  说明中央将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的具体制定权下放到了地方,地方可以自由制定,我查了一下,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发过通知,各地要有计划地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从中央文件和地方性文件都可以看出,中央和地方都没有硬性规定学校联系实习单位,所以学校不能强制学生去指定的单位实习,你遇到的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向自治区教育厅反映,如果没有效果就捅到媒体上,上法院起诉是下下之策,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保护高校实习生的法律,再说打一个官司对于一个在校生来说在金钱、时间方面你都耗不起,还不如来点高效快捷的。

给你个建议,先在你们学校内部协调,从导员到系主任再到院长,如果你觉得你自己出面不好用,可以把家长请出来跟他们协调,态度要由软变硬,最后可以跟学校说说什么找记者找电视台什么的,估计这时候学校能放过你了。学校就怕家长和舆论压力。你要直接告他把事情闹僵了反而对你有影响,您说呢?

去教育部门举报,媒体曝光都行。
万一都行不通的话,就注意搜集证据起诉学校,学校的这种行为很明显已经侵犯了学生的劳动权。

你们学校好变态、、、、、“为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和促进供需见面,地方政府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可是你已经找到工作了,难道他还有见习的必要吗,去想该市政府反映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