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杀了一家三口人,然后杀人的人自杀了,法律该怎么判?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1
假如一个杀人犯,杀了人,然后自杀。那应该怎么判?

如果自杀死了,案件就不用追究了,也就到不了法院判了。详见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如果是在侦查阶段,那么要撤销案件;
如果是在审查起诉阶段,那么不起诉;
如果是在审判阶段,那么终止审理,如果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明无罪,会宣告无罪。

如果被告已经死亡,法院将撤销案件,但被告的民事赔偿责任将由其家人承担。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免除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在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并不免除其民事责任,如果其有遗留财产,以其财产进行民事赔偿,如果无遗产,事责任也随之灭亡。如果是未成年的话,可能会以监护人没有行使监护职责或者疏忽其监护职责为由要求其监护人赔偿。凶手后自杀,其家属需要负赔偿责任吗应当以凶手个人的财产(含其家庭财产中属于凶手的个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以上范围的,其家属没有法律上的赔偿义务。刑诉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要承担故意罪的刑事责任和侵犯他人生命权的民事侵权责任。犯罪分子死亡的,刑事责任不在追究,民事责任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后,罪犯自杀,是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或检察院侦查阶段死亡的,侦查机关应予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死亡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死亡的,应该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同时指出: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十六条 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垫江县人大常委会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杀人者杀人后自杀这起案件就不存在法院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因为他自己给自己死刑了;

2、法院只能执行杀人者的个人财产对被害人家属进行死亡赔偿,不可侵犯杀人者家属的民事赔偿责任;

3、被害者家属强行要求杀人者家属赔偿属于违法行为,杀人者家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被害者家属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自杀本身就是违法的,而他又杀了别人,那赔偿费只能由该人家属出一部分,国家出一些。

杀人者家属赔偿附带民事赔偿,也就是赔钱

会让凶手的家人担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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