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3
学习宪法心得和对宪法的认识

http://www.0716.com.ru/Html/tihui/21335992.html宪法心得

宪法认识

近年来,随着"宪法"意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觉醒,不经意中,我国已迈上了社会主义宪政之路。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自觉遵守和实施宪法的风气和习惯,就此,如何弘扬和发展社会主义中国的宪法文化作为一个现实的课题就摆在了我们面前。
一、宪法文化的界定
宪法文化是法律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宪法文化的概念,目前理论界有以下几种说法:一是认为宪法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阶段,人们在法律实践中形成的宪法意识,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二是认为宪法文化也就是宪政文化,是主体对宪政的情感、评价和心态,它深藏于民众的意识之中,又反作用于宪政活动。三是认为宪法文化是基于文化传统所内生的一种现象,是社会、文化自然演进的结果,宪法文化只能出现在近代。这几种说法,实际是某个单一的角度,对其产生、性质及其存在方式的表述,并非一个完整的定义。
笔者认为,宪法文化是基于商品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的综合作用而产生的关于宪法、宪政制度和宪法结构等认识的总和。
二、宪法文化的构成因素
宪法文化是一个整体,是构成宪法文化的各要素的有机结合。宪法文化主要由三个要素构成,即宪法文化的认知、宪法文化的评价和宪法文化的情感。这三大要素是依据主体对宪法文化的认识深度、认识角度而区分的,但同时又是一个相互依存的统一整体。
1、宪法文化的认知要素
法律认知是人们对法律内容、形式、运行、法律性质、作用等法律现实以及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分和联系的感知和认识。宪法文化的认知,解决的是事实判断问题,是主体对于宪法文化是什么的回答。宪法文化的认知,包括认识和感知两个层次。
宪法文化认识是人们对宪法的理性认识,其认识主体一般具有宪法知识,是对宪法规范和实践比较深刻的反映。宪法文化感知是人们对宪法的经验型知识,它往往因人而异。因此,不同国家和地区公民的宪法文化认识结构也存在不同。一般来说,宪法与现实生活、政治实践联系越紧密,宪法的深入程度越高,人们的认识程度也就越高。同时,人们参与宪法生活的程度,接受宪法普及的程度,接受宪法教育的水平都能影响人们对宪法文化的认知。
此外,宪法文化的认识也受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影响。在当代中国,公民对宪法的认知大多还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主要表现在,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有时候还只停留在表面上,宪法实施保障制度尚未形成有机的体系,可操作性还不强,等等。
2、宪法文化的评价要素
宪法文化的评价指人们对各种宪法现象进行价值判断、选择和排序。它要解决的是宪法应当是什么的问题。宪法文化的评价反映了主体对宪法认识的价值取向。诸如我国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同1954年宪法相比较是不是一种倒退?对于宪政而言,民主、法治、人权哪一个价值更高?哪些权利应该上升到由宪法保护?自由、正义、安全等价值在不同国家的排位有何不同?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宪法文化的评价。
宪法文化的评价反映了人们对宪法文化的理解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任何宪法规范、宪法制度都是特定价值观念的体现,宪法规范中都隐含着一套价值准则。例如,美国的宪法规范是西方自然权利、自由、正义等价值观的体现。因此人们对宪法的评价,也是一个体现宪法本身价值的过程。每一种类型的宪法文化都有其独特个性,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各有独特的评价取向。日本现行宪法最具特色的是它的和平主义条款,这反映了战后的日本人们对和平的选择与向往。我国1975年宪法具有很多"极左"的东西,是由当时政治形势所决定。因此,随着时间、地点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宪法文化的评价取向、价值排序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3、宪法文化的情感要素
宪法文化的情感是指与宪法现象的情绪体验,是在认识宪法和实施宪法中形成的普遍心理。情感要素在更深的层次上影响着个人的行为选择和社会的制度选择。例如,公民对权利观念能从心理上得到认同,那么每个人就会关心自己的权利是否得到保护;如果宪法意识在人们心目中形成牢固的积淀,那么就会关心哪些行为、哪些情况是违宪,公民或政府在实施法律行为时也会考虑到是否违宪;又如,英国公众对议会至上的认同,早已超出制度上的设计,而是一提到立法机构就会引发这种情结。
宪法文化的情感要素是长期形成的,是一种超稳定结构,并且呈现隐潜状态,它深深影响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宪法文化的发展。在这一点上,法律传统有相近之处,法律传统表现在规范和制度方面的不多,而更多的表现在民众心理方面。例如我国长期以来受儒家文化影响而形成的"厌讼"心理,一直到现在还有表现,可见情感要素是宪法文化结构中最稳定的部分。当然,社会发展的水平不同、文化特性不同,也会导致情感要素的差异,例如美国国会可以对总统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弹劾,让总统到国会质证。这种行动对美国公民来说很正常,但对于一些阿拉伯君主制国家而言则是无法想像的。因此,即使是面对同一事件也会导致情感的差异。
三、加强宪法文化研究,促进宪法文化发展
回顾我国百年宪政的历史,尽管每一个新政权制定的宪法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从某些字面上看都有一定的价值,但为什么难以实施,或者实施时没有达到立宪者所追求的效果呢?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状态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能仅从宪法本身来理解,而应当看到隐藏在背后的宪法文化因素。可以说,加强宪法文化研究,促进宪法文化发展,也是步入宪政社会的必然要求。
1、加强宪法文化研究,传播和普及宪政的基本理念
宪政的基本理念即宪政精神,它是区分民主政治与专制政治、法治与人治的标志。宪法至上、政府守法、违宪审查、保障人权已被公认为宪政的基本理念,是宪法文化的核心。
宪法至上是宪政最重要的追求和标志,它是指在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宪法的地位和作用至高无上。这意味着宪法对所规定的权利、正义、平等、自由的保护及对权力的限制原则不可动摇,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从逻辑上讲,宪法至上的具体表现,如果不确定宪法至上,法律至上就是空谈;而没有宪法至上的文化传统,法治社会也不可能建立或者长久地得到保持。因此,要加强文化宪法建设,就必须在公民心目中树立起宪法至上的信仰。
政府守法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根源于法律,而且要依法行使。如果政府违法,逾越自己的职权范围,必将诱使全社会的违法行为泛滥,就会出现"政府无法治"、"法治只治民不治吏"的局面,其后果首先就是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由于政府守法作为一项宪政理念,其价值基础在于保障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而正如法国《人权宣言》宣告的,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因此只有宪法才能确保权力来源的合法性。
要保障宪法的充分实施,就必须对违宪行为进行处理,因此,违宪审查是宪法实施最重要的形式。违宪审查作为宪法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使宪法也如同民法、刑法一样具有可操作性。违宪审查的形式主要有美国式的司法审查、德国和法国式的专门机关审查和中国式的立法机关审查。它通过确定与宪法相抵触或与其精神相违背的法律无效,从而保证普通法律规范与宪法的一致性,使宪法的权威得到制度上的保证。由宪法国家而形成的宪政国家,应当伴随着宪法保障机制的成长。在我国宪政实践中,这一环节尚需要大力加强。
人权是宪政的目的。由于宪法对人权的规定最为详尽,没有人权条款的宪法不是完整的宪法。所以尽管美国1787年宪法在国家政治体制的设计上比较完美,但在人权保障方面则几乎空白,因而在1791年又不得不通过了十条宪法修正案,即"人权法案"。可以说,宪法至上使人权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政府守法使权力对权利的侵犯限定在最底限度,违宪审查使人权侵犯得到及时合理的救济,从而最终达成人权是宪政的目的。
2、提高全民的宪政精神和加强制度建设是促进宪法文化发展的重要措施
宪政精神是一个民族尊重宪法、实施民主政治的风气和习惯。宪政精神的建立是一个长期形成和培养的过程。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和专制政府统治之下,既无法治传统,更无宪法至上的意识。新中国成立后,宪政精神的培养尚待时日,各种制度建设也不完善,致使"文革"十年中,连宪法的最高权威地位也完全丧失。可见,培养全民族的宪政精神是宪法文化发展的前提。
首先,要长期进行宪法宣传教育,使公民形成遵守宪法的观念。尤其是国家各级领导人应带头遵守宪法。通过建立必要的制度和开展一定形式的活动来保证宣传宪法,如建立宪法节制度,世界上已有一些国家把宪法通过或颁布实施或生效的日期定为宪法节或宪法纪念日,如日本把1947年5月3日定为宪法纪念日;建立国家公职人员效忠宪法和国家的就职宣誓制度,如美国宪法第6条规定,参、众议员,各州议员,联邦、各州的行政司法官员,都应宣誓忠于宪法;把宪法模型放置在重要场所,使公民能经常看到,如法国1793年宪法规定,人权宣言和宪法应雕刻在石板上,置于立法机关和其他公共场所。此外,有的国家还开办本国宪政运动历史博物馆,等等。
其次,为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应对宪法中过时的内容及时修改,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变更。宪法应当具有纲领性,对未来的发展起到前兆作用。但是,社会转型时期所带来的变化是快速的,所以宪法有时难免落后于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及时修改,就会使宪法的最高权威性受到冲击。
弘扬和发展社会主义中国的宪政文化,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前进和逐步完善的过程,需要我们在历史传统和现有经济状况的限制中,通过民主实践,积极改革,不断进取,需要全民族、全社会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美国历史学家卢姆说:“1787年在费城所起草的宪法是实验时期最伟大的创造性胜利。……独立战争后,人们最初反对君主制和贵族政治思想,引导着美国人建立了一些行政首脑软弱无力、上院不起什么作用的州政府,新的宪法则建议有一个权力很大的行政首脑和同众议院权力相当的参议院。”
——《美国的历程》
  美国1787年宪法是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宪法。强调国家权力又体现民主精神。但它允许奴隶制的存在,不承认广大黑人和印第安人具有同白人相等的权利。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在这学期宪法学学习中,我认真学习了宪法知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党要“依法执政”。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又进一步阐明“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依法执政”纳入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中。而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根基。

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是我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

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我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会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12月4日是国家12月4日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xx年修订,自20xx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xx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 究和纠正。 通过学习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明白了应该怎么做?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文明的传播者,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 第三是用法。当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上述合法权益!第四是护法。法制的尊严也在于我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我不由地想起还在孩童时代的我们 有着孩子的天真 , 当我们呱呱坠地,来到人间,便成为一名幸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儿时,我们能享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上学了,我们又能享受《义务教育法》的保护;在校园里 ,我们又有老师的呵护与关心,有着同学的陪伴,有着属于我们自己的快乐 。

  以前总是觉得自己还是小学生法律离我们很远很远 ,现在看来 我们生活的每一部分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学以宪,宪以警,警以心。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了我们,比如网吧,对我们成长就极为不利,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现代社会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影响,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

  有了宪法的存在 ,我们就能严于律己,养成严格的日常规范 ,做个健康,阳光的孩子

2月25日,《中国_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公布后,各地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拥护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大家认为,对宪法进行修改,符合国情,符合新时代社会主义发展实际,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任何形式的宪法都不可能无视政治,但是宪法却无一不是以“人的优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为其终极关怀。宪法只有真正的为人民的生活服务的时候,才可能真正的深入民心,在人民心中树立宪法的,人民才会真正对宪法产生敬畏之情。宪法和宪政只有植根于人的生活世界之中,才能够克服抽象理性所设计的虚幻的理念世界模型,从而唤起人们对于真正的“人的生活”的关怀和“美满世界”的向往,并为宪法与宪政的价值找到真正的栖息之所。
宪法的社会化意味着宪法向人的生活世界的回归;只有在人的生活世界之中,宪法才有可能成为“行动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书本中的宪法”。
历史不断前行,时代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只有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修改宪法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是一项非常好的活动,可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所以学生将来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