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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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考核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施行施工现场标准化,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条例和有关操作规程编制的。
1.3 施工企业的各主管部门考核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水平,评选文明施工企业、文明工地等都应以本《标准》为考核依据。
1.4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天津市境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第二章评定办法及等级划分
2.1 评定办法
2.1.1 “文明工地 " 评定要以《标准》为依据,按各分项标准评分、汇总。
2.1.2 本《标准》按“三清、六好、一保证 " 分为十个分项。各分项检查实行百分制。评定等级时,按表中要求换算为标准分,汇总后,以综合标准分为准。
2.1.3 检查时采取观感、实测、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等方法。
2.1.4 项目减分最多以应得分为度。
2.1.5 评分时如遇缺项,按下列公式计算:
分项得分=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得分之和/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应得分之和*100

综合标准分=实查各分项实得标准分之和/实查各分项应得标准分之和*100

2.2 “文明工地”等级划分
2.2.1 “文明工地”以综合标准分为依据,可评为“文明工地”、“局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不合格工地”四个等级。
2.2.2 “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得分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
2.2.3 “局级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文明工地”。
2.2.4 “市级文明工地”:建筑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 120 万元以上,综合标准分在 90 分 ( 含 90 分 ) 以上的“文明工地”。
2.2.5 “不合格工地”:综合标准分在 70 分以下或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中的任何一项得分在 70 分以下者。

2.3 组织评定
2.3.1 本《标准》是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凡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标准》。
2.3.2 “文明工地 " 的评定按年度进行。
2.3.3 “文明工地”在企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批准。
2.3.4 “局级文明工地”。各施工企业主管局所属施工企业,由其主管局组织评定。
各区县所属施工企业,由各区县建委组织评定。
各工业局属施工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 ( 局级 ) 评定。
各郊县施工企业,由郊县建筑管理总站组织评定。
中央驻津施工企业,由其主管局级单位组织评定。
外地进津独立承包施工企业,由市外地施工队伍管理站组织评定。
2.3.5 “市级文明工地”。从“局级文明工地 " 中, - 由各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由市建委审定。

第三章文明工地标准

3.1 主要内容
三清、六好、一保证。即现场清整、物料清楚、操作面清洁;职业道德好、工程质量好、降低消耗好、安全生产好、完成任务好、职工生活好;保证使用功能。

3.2 现场清整
3.2.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护设施。围护要安全、牢固、有效。高度一致。在风景区、繁华区和主要街道的施工现场围护不得有碍观瞻。临街的脚手架应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施工工地必须设置大门,并有明显五种标牌,即:工程概况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施工管理网络牌(写明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器材负责人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安全宣传牌(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及消防保卫制度);文明施工措施牌。凡在施工现场外公共场地临时存放的施工材料要码放整齐,并符合有关规定。散体、流体材料必须设置围挡,围挡高不得低于 0.5m,白灰必须加以苫盖,防止飞扬。
3.2.2 施工场地应平整清洁,工程废料及时清理,道路要坚实、平整、畅通。
3.2.3 临时给排水设施要符合使用要求,元跑、冒、滴、漏现象。施工污水应回收使用或按标准排放。不准污染现场。有危险的排水沟、排水井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有夜间防护设施。
3.2.4 应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鼓舞士气,保证工程质量,注意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标语口号。

3.3 物料清楚
3.3.1 施工材料堆放区、机械设备安置区、机具车辆停放区、构件加工区、生活办公区、仓库等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设清楚,并有区域标志和责任人。
3.3.2 砖瓦码放要成丁、成行。砌块等砌筑材料要成方、成垛。整碎分离,随用随清,不留料底。砂石等散体材料要成堆,不混杂;材料堆放场地要平整坚实,料底随时清用。
3.3.3 库存水泥须设垫板,库房不漏。露天存放须下垫上盖,无散包。散装水泥无飞灰,无受潮变质。
3.3.4 成品、半成品材料及构件的放置须符合要求,整齐。须防潮的应有防雨,防潮措施,不准有水浸现象。
3.3.5 大型工具要严格管理,分类码放。扣件、附件使用完毕及时清理,要入库存保管。
3.4 操作面清洁
3.4.1 施工操作区分明,保洁责任人明确。活完料净场地清,落地材料及时回收或清理,保持工作面清洁。
3.4.2 运输机具必须严密,运输时不撒、不漏,随时保持道路清洁。机具车辆保养良好,用后擦洗干净,定点存放。
3.4.3 搅拌站前必须设排水沟,并设置回水池或渗水井,要经常清理,保持畅通。后台无乱料,前后无淤浆。
3.4.4 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发电机、空压机、电焊机必须搭设临建棚。其他电动机械亦应采取有效的防晒、.防雨措施,随时保持机电设备的清洁。
3.4.5 加工操作面应保持清整洁净,木屑、刨花、锯末、钢筋短头等废料及时清理。场地无废料、杂物,成品码放整齐。

3.5 职业道德好
3.5.1 施工单位要认真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信守合同,不准乱招乱雇。
3.5.2 项目管理人员团结协作、恪守职责、严格管理、公正廉洁,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协调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民主作风好,有征求意见的记录资料。
3.5.3 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四有 " 思想和为人民服务思想,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并有教育记录。
3.5.4 职工作风过硬,互相团结、互相协作。不野蛮施工。无打架、赌博、偷盗现象。
3.5.5 党、团员要发挥模范作用,树新风,比奉献,认真搞好文明施工。
3.5.6 制定施工不扰民、保护环境和保护文物等文明施工的措施。

3.6 工程质量好
3.6.1 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制订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 " 制度,坚持样板引路,以样板指导施工。
3.6.2 严格按操作工艺和设计图纸施工,不偷工减料。各项试验资料准确、真实、齐全、满足设计要求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3.6.3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及施工材料。
3.6.4 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时准确地评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并认真填写工程技术管理资料。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检查,分项工程合格率均达 100 %。
3.6.5 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质量管理小组课题选择准确,能正确运用在施工中并取得成效,为工程质量管理积累一定的经验。

3.7 降低消耗
3.7.1 建立健全工、料、机管理制度,有明确的降耗指标和保证措施,降耗指标能分解落实到工程部位和岗位,建立回收节约台账。
3.7.2 主要材料施工前有“两算 "( 设计预算与施工预算 ) 对比,执行限额领料,领退料手续齐全。
3.7.3 施工材料收发要量方量尺;账物相符。严格执行机械。大型工具进场检验制度,日记录齐全、准确。严禁使用模板垫道。
3.7.4 要核算到位,建立材料消耗、节超分析制度每完成部分工程或按季、月进行工、料、机消耗节超分析,找出总是制定有针对性和改正措施、工程竣工后及时反映出成本核算情况。
3.7.5 加强计量管理,做好材料收发、使用的计量工作。各类计量器具必须严格进行周期测定,并有测定合格标记。
3.7.6 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做到“四不超 "( 超高、超长、超厚、超强 ) 。

3.8 安全生产好
3.8.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控制指示。针对工程特点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交底,手续齐全。
3.8.2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3.8.3 建立安全日检。周期检制度,整改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并做好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3.8.4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班前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3.8.5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保卫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配备消防保卫人员,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
3.8.6 对进场职工经常进行消防保卫安全教育。消防保卫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 "( 懂得自己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安全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处理险肇事故 ) 。
3.8.7 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要专人、专库存保管,库存房符合要求,并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3.8.8 现场监建房屋的搭设应符合防火规定。电气线路架设符合要求,宿舍照明一律采用低压线路。防火通道畅通,其宽度不得低于3.5米。
3.8.9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维护、保养,保证灵敏有效,且设置合理,禁烟区必须设置警示牌。

3.9 完成任务好
3.9.1 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经过审批的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3.9.2 建筑工程的保证资料、施工记录。试验记录 ( 报告 ) 隐检记录及质量评定,竣工图等各项管理资料填写详实,齐全,为工程验收和建筑物以后的改、扩律和维修提供准确依据。
3.9.3 按工期进度计划,定期分析进度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工程进度。
3.9.4 重点工程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要求相比不得低于 95 %,一般工程实际完成讲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相比不得低于 90 %。

3.10 职工生活好
3.10.1 制定生活管理、卫生管理制度。防暑降温、防寒保温措施落实。
3.10.2 生活区临建宿舍整齐、清洁,挡风遮雨,防冻防寒,门窗齐全,夏季有防蚊蝇设施。
3.10.3 工地应配备食堂 ( 送饭设备 ) 、饮水设备、沐浴 ( 盥洗 ) 设施、体息室、更衣室 ( 箱 ) 、保健站 ( 箱 ) 、厕所等。有条件的可建自行车棚和俱乐部。
3.10.4 抓好防病,防疫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生活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清洁,生活垃圾及时清除,食堂清洁元鼠害,有防蚊蝇设施。
3.10.5 施工现场厕所遮挡严密,粪便及时消除。

3.11 保证使用功能
3.11.1 洁——清洁。工程废土,施工余料清除彻底,室内外打扫干净、粉刷装饰色泽光亮无污染。
3.11.2 完——完好。加强成品保护,做到建筑产品完好无损。
3.11.3 平——平整。地面、墙面坚实平整,不空鼓。踢脚板,墙裙高度,厚度一致,上线平直。
3.11.4 齐——齐全。洁具、设备、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
3.11.5 牢——牢固。所有安装物,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
3.11.6 严——门窗框周正,塞缝严密,门窗关闭,开启灵活,屋顶封盖严密。
3.11.7 “四通一亮”——上水通不跑水,下水通无渗漏,烟道通不串烟,垃圾道通元挂连,照明灯亮不漏电。
3.11.8 安全方便——楼梯扶手坚固安全,踏步高度一致,建筑产品保证安全使用。

37部法规2006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全文)





6月1日,将有37部法律、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7部,地方级30部,内容涉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对于提高公众生活的安全度具有重要意义;《审计法》的修改增加了审计机关权限,对于预防职务犯罪,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级的法律、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解读 文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修订) 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和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手段以及规范审计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尾矿库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
农业部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明确了入行门槛;规范了菌种的命名;加强菌种生产的监管 农业部令第62号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 不再对报关员实行年审 海关总署令第146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上将加注相关“警示语”;药品说明书必须注明全部活性成分;禁止强化药品商品名弱化通用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中国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禁止超载;禁止在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旅客;遇恶劣天气客船应停航
卫生部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凡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因违反食品卫生法规,被处以吊销卫生许可证的3年内不得申请卫生许可证


地方级的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文号
天津市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
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101号
山西省大同市 大同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辽宁省 辽宁省财政监督条例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齐齐哈尔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江苏省 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4号
浙江省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2006修订)
浙江省宁波市 宁波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2006〕136号
安徽省合肥市 合肥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施办法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
安徽省淮北市 淮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淮北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
山东省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
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试行) 鲁政办发〔2006〕31号
河南省洛阳市 洛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 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
湖北省 湖北省安置帮助教育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暂行规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
湖北省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
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
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
湖北省武汉市 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
湖南省 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
湖南省长沙市 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
广东省汕头市 汕头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规定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
广东省深圳市 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
海南省海口市 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
云南省 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陕西省 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
甘肃省兰州市 兰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6】第5号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赵鸿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整洁,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房屋拆除等施工活动及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和人员健康安全的施工活动。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市对施工现场实行联合检查制度。环保、市容环境、卫生、质监、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行企业负责、中介评估、政府监管的原则。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在相关合同中明确勘察、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远程视频监控。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依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
  措施所需费用一次性存入规定的银行专项账户,在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时,一并提供专项账户存款有效凭证,没有提供专项账户存款凭证的,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予备案。
  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其使用、划拨接受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第八条 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达标评估制度。
  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达标,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达标评估,达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的,开户银行凭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备案证明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划拨给施工单位。
  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当具有建筑业的安全评价资质,对作出的达标评估结果负责,并将管理达标评估报告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并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确定的内容同步实施。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十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施工单位按照承包范围分别负责。
  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直接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文明施工方案,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实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第三章 现场管理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实行区划管理。生活、办公设施应当科学合理布局,并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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