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的条件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30

法律分析: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对象,既包括作为监察对象的被调查人,也包括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符合三个条件:涉案要件。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

坐牢是已经经过审判量刑的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留置权的设立条件
    答: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即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
  • 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答:行使留置权的条件:1.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以后,债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债权人才能留置债务人交给其占有的财产,在此之前债权人无权留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 留置的条件是什么
    答:一、留置的条件是什么1、留置的条件如下:(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2)可能逃跑、自杀的;(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察调查职责,依据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
  • 留置的条件
    答: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适用留置措施的条件包括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十四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
  • 留置的条件
    答: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 ...
  • 纪检委留置的条件
    答:1. 监察法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的条件包括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等。2. 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3.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4. 法律依据为...
  • 监委留置适用条件和程序
    答:具体条件: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2、被调查人可能逃跑、自杀的;3、被调查人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4、被调查人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留置程序:1、审批。需采取留置措施的,制作《留置措施采取审批表》和相关证据材料报本级监察委委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然后报上一级监察委批准。...
  • 留置权的行使条件有什么?
    答: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3、...
  • 留置的条件和情形有
    答:法律分析:一、留置权产生的条件有: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的占有有牵连关系。3、须债权已届清偿期。二、留置权消灭的情形有: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2、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3、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4、因丧失占有而消灭。法律...
  • 监察委留置的条件
    答: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的条件包括:1. 案件重大复杂,2. 被调查人可能逃跑或自杀,3. 被调查人可能妨碍调查,如串供或毁灭证据。涉嫌行贿犯罪或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委也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需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留置是一项严厉措施,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监察委在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