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睢县:蓼堤镇以租代征 强推千亩青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8

新农村建设本是一项利农的好政策,可在河南省睢县蓼堤镇蓼东村当地政府以“新农村建设”为挡箭牌,强行夺走了村民的“保命田”。

 

 

2012年强推的玉米地

逼迫村民强推千亩青苗

河南商丘睢县,位于全国粮食主产区。6月13日,记者从睢县出发向西北方向行驶了20公里后,赶到了蓼堤镇蓼东村。据当地村民介绍,由于2011年9月当地政府阻挠小麦播种,1000多亩土地全部撂荒。为了挽回无法耕种土地的损失,“今年4月,别村的麦子都没打完,我们就开始赶种早玉米了。”村民张爱国(化名)说。

然而,今年5月初,因不同意政府的土地流转条款,当地村民在自家的农田上开春种植早玉米被全部推倒,“玉米刚长过小腿肚,推土机就来了。”张回忆道。

在推倒农民农作物后,5月中旬,为了应付商丘市相关部门的检查,镇政府又在土地上种上庄稼掩盖事实。

阻碍秋麦种植使蓼堤镇直接损失粮食达100万斤,强推千亩青苗更给蓼东村农业发展造成巨大创伤。而就在今年4月份,河南省委明确提出,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之路。

 

 

 

2011年9月设立的强拆指挥部

以租代征强占千亩耕地

无论是阻止种植还是强毁青苗,目的都是以建设新农村的名义对蓼堤镇东村的1000多亩土地和南村的400多亩土地进行“土地流转”。“政府当时承诺如果同意土地流转,每亩每年给补1000斤麦子,如果要钱,就分3次付给村民26000元。还要我们保证再不闹事。”张爱国说。对突如其来的土地流转村民表示不能接受,“流转之前没开村民代表大会,也没有公示公告,对村民关心的补偿问题更没人和我们商量,只是在去年9月份接到一个通知,必须签这个协议(土地流转协议)。”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012年强推的玉米地

除村民不自愿外,土地流转涉及以租代征。记者在《蓼堤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协议上看到,第二条明确指出:土地流转期限从2011年签订合同开始,一直到乙方(承包土地农民)土地合同到期之后,并每年每亩补偿1000斤小麦。这就意味着政府以租赁的方式每年每亩支付1050元(1000斤小麦按照市价约合1050元)的租金,就将蓼东村1000多亩农田悉数征为新农村建设用地。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据当时村民介绍,强征土地时并没有出具相关政府批文,对于“被自愿”的村民代表大会所定的土地流转标准也存在争议。

补偿款买不起楼房

新农村建设本来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扶持集约化农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好事,可在蓼堤镇农民却顾虑失去了土地后,新房也会打水漂。

60多岁的张爱国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他家5口人即将被流转的4亩地计算,如果按一亩地一次性付给26000元的标准计算,4亩地总共能得到10万元左右的补偿款。而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今后将没有任何收入来源。

 

 

 

农民承包合经营权封面

如果想入住镇政府预计建好的新房,需要再掏钱购买,在距蓼堤镇蓼东村约6公里的蓼堤罗阳村开发的一个新型社区每平米是1400元的售楼价格,他家5口维持生计的10万元土地补偿款只能买近71平方米。张爱国说,由于去年到今年的强征行为,致使土地无法耕种,村里的年轻人都已经外出打工,“年轻人可以出去,可老年人没地、没收入,怎么活?”

未批先征违规征地存疑

调查中,记者发现,蓼堤镇蓼东村上千亩土地的具体审批规划手续也疑点重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该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2012年6月13日,记者来到了蓼堤镇镇政府,在谈及蓼堤镇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时,该镇分管这项工作的纪检委书记对记者说,蓼堤镇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是按照商土政【184】号文件统一批复的,蓼堤镇蓼东村中心社区将来的建设加上该镇罗阳中心社区建设,在2030年完成后,能容纳近5.1万人,节约耕地4000

多亩。

 

 

农民的承包合同

当记者问及该镇蓼东村中心社区1000多亩土地有无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土地审批手续时,书记称,“现在镇里没有具体项目的手续,但两个手续应该都齐全,具体审批手续还需要到睢县县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去了解。”

随后,记者来到了睢县国土资源局,该局副局长对记者说,蓼堤镇整体的土地批复是按照商土政【184】号文件批示的。在整体批示土地上以何种方式征收土地或建设具体的项目,国土资源局不用再对其具体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蓼东村项目的土地使用变更和土地征地手续现在国土局也没有。

记者又赶往睢县城乡规划办公室,村镇规划股负责人对记者说,现在睢县所有的新农村建设的报批都要经过城乡规划办公室。朱强调,对于项目的开展不仅需要镇的整体规划方案,具体项目的规划方案也是必须的。“至于蓼堤镇蓼东村1000多亩土地的具体项目规划报批,至少现在还没有报到我们规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