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开给我公司的专用发票中我方的名称、纳税人号不能错一点,但地址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能否通过认证?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7
对方开给我公司的专用发票中我方的名称、纳税人号不能错一点,但地址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情况能否通过认证

名称、纳税人号是正确得,地址电话有出入一般能通过认证

地址电话在开票时可以改得

对于地址,这个不是认证的必备要件,这个是无所谓的。

不打都可以的。

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字样。
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专用发票开具方法
1、有关栏项填写要求
(1)购货单位和销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纳税人登记号"栏,应填写全称,不得简写;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填写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名称和型号。如果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品种较多,纳税人可按照不同税率的货物进行汇总开具专用发票;
(3)"单价"栏,填写单位货物或应税劳务不含增值税价格。如果纳税人将价格和增值税额合并定价的,应先计算出不含税单价,然后按不含税单价填写本栏。单价的尾数,"元"以下一般保留到"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适当增加保留的位数。如果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此栏可以不填写;
(4)"金额"栏,填写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包含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销售额=不含税单价×数量;
(5)"税率"栏,填写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或13%;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照规定可以实行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本栏填写征收率6%;
(6)"价税合计"栏,填写各项货物和应税劳务销售额(金额)与税额汇总数的大小写金额。在小写数前用" "符号封顶,在未填用的大写金额单位前划上" " 符号封顶;
(7)购销双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及电话号码,必须如实填写,否则不得作为税款的抵扣凭证。
2、汇总开具
为了减少开具专用发票的工作量,降低专用发票的使用成本,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销售货物品种较多的,可以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如果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不一致,应按不同税率分别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可以不填写"计量单位"、"数量"和"单价"栏。
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销货清单填写的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销售额、销货清单的汇总销售额应与专用发票"金额"栏的数字一致。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
3、价外费用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取价外费用,如果价格与价外费用需要分别填写,可以在专用发票的"单价"栏填写价、费合计数,另附价外费用项目表交与购货方。
价外费用项目表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收取价外费用的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价外费用的项目名称、单位收费标准及价外费用金额(单位费用标准乘以数量),并加盖销售方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购货方应索取价外费用项目表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后。
4、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
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帐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的凭证;
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证明单》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国税机关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证明联,交由购买方送销售方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第三联由购货方单位留存。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证明单》应按照国税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并按照有关发票保管的规定进行保管。
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限
专用发票应按以下规定时限开具,不得提前或滞后: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对已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货物,要及时足额计入当期销售额计税。

能认证过
不过如果可以最好让对方给你换了,省得以后他们还给你们开错了
在增值税发票上录入正确的地址电话对企业能起到宣传的作用哟

没有一点影响

有关系的项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单位名称、税务代码、发票金额、税率、税额、对方名称、代码、密文、日期

只要这些不错
其他的都无大碍

可以得

是这样的

  • 对方给我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我方提供什么资料
    答:提供开具发票的信息,这个信息必须包括: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单位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名称、开户行地址。
  • 我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名称和税号都是别人家的,但我方马虎已经认证,就是...
    答:你这实际上是替别人也就是说此专票上的购货人去到税局验了票。既然已经验了,那就只能将此票转给该单位。税局是不能够删除认证的。
  • ...然后以我方公司名义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可以不?
    答:发票完全可以要对方开。第二个问题,税局是有要求企业的往来必须从公司账户走,所以这种私人付款偶尔两次没有关系,但是尽量避免。因为这种情况毕竟是违规的。
  • 销货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开具专用发票需要对方提供什么资料 只需要提供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开户银行帐号、地址电话),其他都不需要提供 我是销货方 对方收到我们开具的专用发票 说是密码无法扫描 无法认证 这种情况是需要哪方申请红字发票? 我是销货方 对方收到我们开具...
  • ...希望对方单位可以给我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函,怎么写!_百度...
    答:致:XX公司 先描述经济业务(你们双方的交易),现提请对方开具发票时按照如下信息填写:名称:纳税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单位落款及公章即可 经济业务要描述清楚,因为经济业务特定的话不存在“可以”还是“不可以”开专票的问题,是“一定”和“不能”的问题。而且开具专票和普票对于开票方是没有影响的...
  • 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对方开的发票
    答:如果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处理,用户可以咨询税务机关,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对方开出的发票信息,可以帮助用户核验经济往来中的发票真伪和准确性,确保企业财务运作的合规性和稳定性。在查询过程中,用户需要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和...
  • 对方公司给了我方发票,我方用支票付款,需要对方公司再开个收据吗?
    答:你公司以支票方式支付销货方货款并取得发票的,应以支票存根和开户银行的付款业务凭证及购货发票为原始凭证来入账;支票存根收款人应填写收款单位销货方公司全称及金额;销货方财务科以库存现金收款入账的,应要填写收款收据来入账;你公司也可 以销货方填制的收款收据的收据联来做记账凭证附件入账(有了...
  • 对方开给我方的增值税发票,我方不用于抵扣和退税,直接进入成本,此发 ...
    答:1、凡是用来抵扣当期销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必须到税务机关认证。2你公司不用于抵扣和退税,直接进入成本,此发票是就不需要认证的。特此回答!
  • 对方单位以个人账户付给我公司款,我方可以给他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可以让对方开个证明过来,证明付款人和要发票单位的关系,因何而付款,这只是补救措施。这样开专用发票有一定的风险,下次别这样了
  • 对方开具普通发票是我方三证合一之前的税号怎么办
    答:这个没关系,可以入账,三证合一各地应都有过渡时期。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最好重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