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2

法律分析:对于征收补偿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不服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可重复申请行政复议吗?
    答: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的规定可知,对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可以先通过政府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2、《行政复议法》并没有对不服地方人民政府...
  • 土地征收补偿存在异议如何处理
    答: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 对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答:对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补偿方案而定。 一、对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办?对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的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村民是否可以对省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申请行政复议?
    答:《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明确了省级政府根据其作出征地决定而作出的确认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结果即行政复议决定系不可诉的终局裁决。因此,如果省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决定(批复)本身被解释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不仅与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项、第(十一)项有...
  • 被征收人对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怎么办
    答: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受到省政府的征地批复,不满结果可以申请复议吗
    答:《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申请人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结合第三十条第二款的原文可知,立法的目的、本意是征收土地的决定能复议,而不是不能复议。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答复》在对法条原文的解释上...
  • 对征收土地款分配不服怎么办?
    答: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以直接对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裁决。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尽管不能针对征地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可以针对行政机关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行为来提起行政复议。
  • 对拆迁补偿决定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答: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决定有争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拆迁人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拆迁补偿决定是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各方面的因素综合确定的,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为个别人有争议改变财经补偿方案。 一、对拆迁补偿决定能否申请行政复议?对拆迁补偿决定可以...
  •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意,如何维权?
    答:被征收人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意的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与征收方协商提高征收补偿标准、向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权。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意,如何维权?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直接在网上按照一定的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
  • 被征收房屋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答:被征收房屋需要通过书面或者是口头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对征收土地公告申请行政复议是可以的。对征地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