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00)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8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确立了什么制度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确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法律制度主要有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制度;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制度;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煤矿安全监察信息与档案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约束制度;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制度等制度。法律分析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立法工作发展较快,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形成。主要有四个部分,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 二是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三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四是国务院有关部委、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地方规章。国家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内容有,法律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 行政法规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地方性法规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省煤炭法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第三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不得拒绝、阻挠。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支持和协助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煤矿安全监察的有关情况,并可以提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建议。

法律分析: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第二条的规定,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
法律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
第三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不得拒绝、阻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决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第三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不得拒绝、阻挠。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支持和协助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煤矿安全监察的有关情况,并可以提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建议。第五条 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第六条 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依靠煤矿职工和工会组织。
  煤矿职工对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或者举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报告或者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第七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检举和控告。第二章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 本条例所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在大中型矿区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第九条 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负责对划定区域内的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可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第十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煤矿安全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应当公道、正派,熟悉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并经考试录用。
  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应当对煤矿实施经常性安全检查;对事故多发地区的煤矿,应当实施重点安全检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煤矿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对全国煤矿的全面安全检查或者重点安全抽查。第十二条 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应当对每个煤矿建立煤矿安全监察档案。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应当作详细记录,并由参加检查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签名后归档。第十三条 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应当每15日分别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一次煤矿安全监察情况;有重大煤矿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报告。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公布煤矿安全监察情况。第十四条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履行安全监察职责,有权随时进入煤矿作业场所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参加煤矿安全生产会议,向有关单位或者人员了解情况。第十五条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决定。第十六条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煤矿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的命令,并立即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第十七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实施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煤矿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报告。第十八条 煤矿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调查处理事故,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的事故调查程序和处理办法进行。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答:国务院第296号令发布了一项重要的法规,即《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该条例于2000年11月1日在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自同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对此表示批准并签署,日期为2000年11月7日。这一条例的出台,旨在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煤矿...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答: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旨在保障煤矿安全和职工权益,其第一章明确了立法基础与目标。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务院的决策,本条例规定了煤矿安全监察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机制。第二条中强调,国家通过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实施全面的安全监察,其职责依据国务院的授权执行,并严格依照本条例进行。监察工作独立...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章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
    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大中型矿区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负责。这些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划定区域内的煤矿实施安全监察,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以及对煤矿进行定期和重点安全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有煤矿安全监察员,他们需要具备公道正派的...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答:(2000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6号公布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四十九条 未设立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第五十条 本条...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 煤矿安全监察内容
    答: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第三章详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察的主要内容。首先,监察机构关注煤矿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情况,确保遵守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规定,如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查(第二十条)。在煤矿建设阶段,设计必须符合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安全设施设计需经监察机构审批,...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章 罚 则
    答: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章主要规定了对违反煤矿安全法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下是各条款的详细内容: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煤矿,将被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可能面临采矿许可证吊销。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的,将被处以罚款并可能吊销采矿...
  •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应当以什么为主?
    答: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决定制定。由国务院于2000年11月7日发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设立依据
    答:2000年11月7日,总理朱镕基签署第296号国务院令,发布《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文名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国家安监总局英文名称: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行政级别:国务院直属机构(正部级)。
  • 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
    答: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第三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
  • 国家对煤矿安全实施监察制度正确还是错误
    答:法律分析: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是正确。法律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第三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