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教人【2011】8号文全文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9-11
1. 看到2个地方已经在执行此文件了。11月3日,记者从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养老补助工作部署会上获悉,我县将为年满60周岁的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实现老有所养。副县长桑菊出席会议。
2.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积极关注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省政府决定以我市为试点,对不在岗的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为此,我县及时制定出台了《昌黎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养老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对发放范围、执行时间、执行标准、审核办法和程序、发放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以妥善做好此项工作。
3. 据了解,《方案》于2011年11月起执行。规定凡年满60周岁、2003年底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目前仍为农村户籍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助。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此次养老补助。
4. 该执行标准为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办法发给养老补助。基础养老金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龄补助按每个工龄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由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5.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响应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在秦皇岛市开展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遵照《秦皇岛市关于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的实施方案》、《抚宁县关于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的实施方案》指示要求,台营学区中心校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紧张有序开展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的各项工作。
6.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自1日参加县级会议归来,台营镇政府就迅速组建了由镇长任组长的镇级“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台营镇原民办、代课教师胡纯发放养老补助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配合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台营学区中心校组建了以汪玉国总校长为组长,赵启来、陈学宽为副组长,杨青泉、张宝权、牛志国为组员的“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及工龄认定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宣传、解释、接待以及具体操作工作。自接受任务以来,工作组成员,深入研读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及工龄认定工作计划》、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并从申报人员实际出发贴心准备,设计卷内目录、申报人员明白纸,印制申报、证明纸质材料,购置档案袋,安排并布置专门接待室,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7. 二、及时召开多头会议,做好发动宣传工作。2日,中心校组织召内各中小学一把手校长掘缺参加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工作”布置会,向各位校长传达省、市、县文件精神,介绍此项工作的具体流程以及申请上报、核实取证的注意事项,要求校长既要按原则办事,又要耐心接待,做好宣传、解释、协调工作;同时限期各校召开全体教师参加的宣传会,向现任职教师讲清此次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发挥各位教师的宣传职能,裤散咐并要求各位教师慎重公平地对待取证工作。3日,中心校通过各中小学校联系学校辐射村的村干部,通过“广播”、“会议”的形式将政策精神传达至村民,再借助每个村民的力量传达给政策涉及的每个对象,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民办、代课教师都能接到通知,及时了解上级政策以及申办程序,避免错报、漏报现象。
8. 目前,台营中心校工作组人员已经亲自接待或者电话接待相当一部分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询,各位校长以及在职教师也充分参与其中,发挥了宣传、接待职能,力求尽快帮助原民办、代课教师正确申报,如期获取养老保险。
9. 三、定时间分区域接待,做好初审上报工作。台营镇发放养老补助工作涉及人数众多、工作量极大。为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学区中心校决定10日、11日两天,分别集中接待“原吕良峪片、台营片”民办代课教师,“原麻姑营片、柳各庄片”民办代课教师。面对面讲清申报工作的具体步骤、注意事项,发放相关文件、纸质表格,强调取证方法,布置后期任务。争取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精神传达,使各位符合条件的申报教师尽快、妥善、准确地完成申报和取证工作。
10. 自工作开展以来,台营中心校始终坚持按文件办事,按原则办事,充分准备、及时运作,高效落实。今后具体工作的开展,也一定会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细致、耐心”的原则,坚决避免再次形成遗留问题、出现再访现象。
11. 希望大家努力找原件!

  • 关于代课教师的新政策
    答: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岗位、扫盲岗位等社会岗位用人时,应优先安排替补生。”代课教师与单位的关系已经形成,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退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法律依据:《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
  • 三部一办20118号文件指什么
    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教人[2011]8号。
  • 中央在1997年以前辞退国家认定民办教师的规定
    答:2015年没有相关文件,查到2011年相关文件如下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使用代课教师问题,偏远地区农村中小学尤为突出。代课教师为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特别是...
  • 代课教师怎样入社保
    答:可以要求补缴社保费用。根据《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教人[2011]8号):4、依法依规纳入社保。解决被辞退代课教师社会保障问题是十分重要的关键性举措,要按照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实际贡献,根据不同情况,将其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
  • 今年两会对代课教师有新消息吗我已经代了30几年的课,已年过半百。虽然...
    答:8. 政策衔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意见》(鲁教人字(2012)20号)规定发放的工作年限补助,参照本意见规定,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对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你...
  • 山西省原民办教师增加补助有最新消息吗
    答:山西省原民办教师增加补助有最新消息,最新消息是: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发放1986年12月底前连续任教3年及以上,已经离岗且离岗后未被其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原民办教师教龄...
  • 云南民代教师遗留问题何时决解决
    答:已解决。云南省,简称云或滇,中国23个省之一,位于西南地区。截止至2022年10月29日,云南民代教师遗留问题已解决,根据云南省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对健在的离岗退养民办教师,离岗退养费按不低于当地公办学校退休教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二。对已去世的离岗退养...
  • 粤教师【2010 】13号
    答:为积极稳妥推进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维护教师队伍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5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做好代课教师转岗工作 (一...
  • 我是一名在教育岗位16年的一名民办教师,有什么补贴。注甘肃省教育厅负责...
    答:只找到部分零散资料;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央编办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 教人[2011]8号 一、采取多种举措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1、略 2、略 3、妥善做好辞退补偿。辞退未被招聘使用的代课教师,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
  • 中央2011年8号文件 {关于民办教师待遇}要原文件谢谢!
    答:养老保险双轨制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公平、不合法政策,此政策不废止,民办代课教师就有充分的理由争取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三、(8、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等文件精神)。国办发[1997]32号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