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得了什么病,监狱不收?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5
什么病监狱不收

有传染性疾病。

法院判决生效后不收入监狱的情况:
1、有重大疾病的;
2、有传染性疾病的;
3、剩余刑期不满一年的,应在看守所服刑;
收押罪犯要有条件的,除了法律规定的情形:起诉书副本、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外,还进行体检,做体检登记表。对有重大疾病的,退回拘留所,待并好后再收押,监狱是刑罚机关而不是医院,收押有重大疾病的罪犯,会加大监狱的成本。不适合拘押的可申请保外就医。
另外,监狱不要并不代表是监狱的错,监狱不要(不收押),是退回原拘押所的,至于罪犯在社会上作案,罪犯不是从监狱出来的;错不在监狱,监狱并没有放罪犯到社会去。
监狱法中第十七条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

法律尚未规定得病不能进监狱的情况,但规定了可以暂不收监的情况:
《监狱法》中第十七条: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

扩展资料《监狱法》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
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 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周期性精神病等。
  二、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
  器质性心脏病所致的心律失常,如多发多源性期前收缩、心房纤颤、二度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等。
  心肌梗塞经治疗后,仍有严重的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改变或合并症者。
  三、高血压病III期。
  四、空洞型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且合并肺感染者。
  患有肺胸膜性疾病,同时存在严重呼吸功能障碍者,如渗出性胸膜炎、脓胸、外伤性血气胸、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等。
  五、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死后肝硬变、胆汁性肝硬变、心源性肝硬变、血吸虫性肝硬变等。
  六、各种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经治疗不能恢复者,如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双侧肾结核、肾小动脉硬化等。
  七、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疾病所致的肢体瘫痪、明显语言障碍或视力障碍等,经治疗不愈者。
  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栓塞等。
  颅内器质疾病,如颅内肿瘤、脑脓肿、森林脑炎、结核性脑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严重颅脑外伤等。
  八、各种脊髓疾病及周围神经所致的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者。
  各种脊髓疾病,如脊髓炎、高位脊髓空洞症、脊髓压迫症、运动神经元疾病。
  周围神经疾病,如多发性神经炎、周围神经损伤、治疗无效、生活不能自理者。
  九、癫痫频繁大发作,伴有精神障碍者。
  十、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病变或严重继发感染者。
  十一、胶原性疾病造成脏器功能障碍,治疗无效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结节性多发动脉炎等。
  十二、内分泌腺疾病,难以治愈者,达到丧失劳动能力者,如脑垂体瘤、肢端肥大症、尿崩症、柯兴氏综合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机能减退、甲状旁腺机能亢进、甲状旁腺机能减退症。
  十三、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者。
  十四、寄生虫病侵犯肺、脑、肝等重要器官,造成继发性损害,生活不能自理者。寄生虫病包括囊虫病、肺吸虫病、中华分枝睾吸虫病、丝虫病、血吸虫病等。
  十五、心、肝等重要脏器损伤或遗有严重功能障碍,各种重要脏器手术治疗后,遗有严重功能障碍、丧失劳动能力者。
  十六、消化器官及其腹部手术后有严重并发症,如重度粘连性肠梗阻,反复发作,不宜治愈者。
  十七、肺、肾、肾上腺等器官一侧切除,对侧仍有病变或有明显功能障碍者。
  十八、严重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损伤,经治后在骨关节遗有运动功能障碍,或遗有尿道狭窄和尿路感染久治不愈者。
  十九、脑、脊髓外伤治疗后遗有痴呆、失语(包括严重语言不清),截瘫或一个肢体功能丧失、大小便不能控制、功能难以恢复者。
  二十、双上肢、双下肢、一个上肢和一个下肢因伤、病截肢或失去功能,不能恢复者。
  截肢指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
  失去功能指肢体强直、畸型、肌肉萎缩、上肢必须达到手不能提物,下肢必须达到足不能持重。
  二十一、双手完全失去功能或伤病致双手手指缺损六个以上者。且六个缺损的手指中有半数以上在指掌关节处离断,必须包括双拇指全失。
  二十二、两个以上主要关节(指肩、膝、肘髋)因伤病发生强直畸形,经治疗不见好转、相当于双下肢或双上肢或一个上肢和一个下肢丧失功能的程度,脊柱功能完全丧失者。
  二十三、各种恶性肿瘤经过治疗不见好转者。
  二十四、其他各类肿瘤,严重影响肌体功能而不能进行彻底治疗,或者全身状态不佳、肿瘤过大、肿瘤和主要脏器有严重粘连等原因而不能手术治疗或有严重后遗症。
  其他各类肿瘤系指各种良性肿瘤或暂时难以确定性质的肿瘤。
  不能进行彻底治疗的甲状腺瘤、胸腺瘤、支气管囊肿、纵膈肿瘤等肿瘤压迫推移脏器,影响呼吸循环功能者。
  严重的后遗症和癫痫、偏瘫、截瘫、胃痿、尿痿等。
  二十五、伤病后所致的双目失明或接近失明(指两眼视力均为一米内指数)。内耳伤、病所致的平衡失调,经治疗不能恢复者。
  二十六、上下颌伤、病经治疗后有语言不清、严重咀嚼障碍,两者同时存在者。
  二十七、经专科防治机构(省、市职业病防治院所)确定的二、三期矽肺、煤矽肺、石棉肺;各种职业性中毒性肺病及其他职业病治疗后,遗有肢体瘫痪、癫痫、失语、痴呆、失明、精神病等,职业性放射线病所致主要脏器有严重损伤者。
  职业性中毒,系指在生产条 件下,接触工农业毒物而引起的一种职业性疾病。
  二十八、同时患有两种(含两种)以上疾病,其中一种病情必须接近上述各项疾病程度。
  二十九、艾滋病毒反应阳性者。
  三十、其他需保外就医的疾病。

法院判决生效后不收入监狱的情况:
  1、有重大疾病的
  2、有传染性疾病的
  3、剩余刑期不满一年的,应在看守所服刑

  收押罪犯要有条件的,除了法律规定的情形:起诉书副本、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外,还进行体检,做体检登记表,对有重大疾病的,退回拘留所,待并好后再收押,监狱是刑罚机关而不是医院,收押有重大疾病的罪犯,会加大监狱的成本。不适合拘押的可申请保外就医。

  另外,“监狱不要”并不代表是监狱的错,监狱不要(不收押),是退回原拘押所的,至于罪犯在社会上作案,罪犯不是从监狱出来的,错不在监狱,监狱并没有放罪犯到社会去。

  监狱法中第十七条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

  拘留所→公诉、法院→判决→监狱→监狱做出不适合收押→拘留所

  “让他们能在社会上疯狂作案”至于人是怎么到社会上的,那就是拘留所的问题了。

  不是法律不完善,而是人未尽其职。

精神病,精神分裂、癔症等。

高传染性致死疾病,比如非典

传染病,

  • 刑事判决后,因罪犯有病,监狱不接收该怎么办才好?
    答:这也涉及到由谁来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过去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将相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执行机关,如罪犯未羁押的需同时将罪犯交付。虽然刑事判决后投改不接收的情况很少发生,但特殊病犯被监狱拒收退回的情况也是存在的,比如有重大传染病的,没有自理能力的,监狱是决不会收的。监狱...
  • 得了艾滋病的人法院怎么执行
    答:艾滋病犯由法院判刑,由监狱局指定监狱关押在传染病监区。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
  •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条件包括什么
    答:1、罪犯得了比较严重的疾病,需要去监狱外的医院进行治疗,也就是需要保外就医的。2、罪犯怀孕了,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因而的女性。3、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生活已经不能自理,对其适用监外执行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一、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条件包括什么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 为什么监狱不收残疾人啊?
    答:根据监狱法相关规定,有严重疾病的暂不收监。网友讲述的情况,可能是亲人患有严重的疾病,暂时不能投入监狱改造,家属可以申请保外就医。法律依据:《监狱法》第十七条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一)有严重...
  • 有严重疾病的罪犯能收监吗
    答:在法院判决前,被告人提出保外就医申请的,由人民法院委托进行鉴定。在刑罚执行期间,罪犯患有严重疾病提出申请的,就由监狱委托鉴定。4、病情符合严重疾病的条件,就可以保外就医吗?那不一定。严重疾病只是一个条件,如果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都不得暂予监外...
  • 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判了六年,看守所不收,因有重大疾病,监狱会收吗?
    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因此看守所当然不收。另外,如果患有重大疾病的,可以依法申请监外执行,就是在监狱外...
  • 刑事判决之后,因为罪犯有病,一般监狱不接收怎么办?
    答: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不收回家了。我待了3个月监狱医院 我来回答 那里面啥病的都有 现在政策...
  • 刑事判决之后,因为罪犯有病,一般监狱不接收怎么办?
    答:2、现实比规定可能更复杂。在现实中,医院认为罪犯的疾病不属于重大疾病,可以羁押,但监狱或者看守所认为罪犯的病情很重,怕人死在监狱或者看守所里,从而拒绝接收。法院判了,人押进不去,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司法教育整顿有一项叫“纸面服刑”,法院担心自己阴差阳错的戴上“纸面服刑”的帽子,...
  • 罪犯判了刑,因有病看守所拒收,这种程序怎么办?
    答:公安机关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知原关押监狱及时收监:1、骗取保外就医的;2、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可以收监的;3、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4、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5、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对被保外就医的罪犯在保外就医...
  • 罪犯判刑以后,因为有病看守所不收,法院应该对他采取什么管制措施
    答: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