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生育权的司法解释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1

法律主观:

1、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中指出:“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对公民来说不是强制性义务,是倡导性义务,主要采取国家指导、群众自愿,因此必须从鼓励和提倡入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丈夫生育权吗 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丈夫能起诉离婚吗...
    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出现这种情况时,法院不会支持丈夫向妻子的侵权赔偿请求,但赋予了丈夫选择离婚的自由,如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丈夫可以起诉离婚,这算是对丈夫“生育权”的一种补偿吧!不过,是否离婚还要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法调和是法院最终判决离婚与否的法律依据...
  • 民法典生育权的最新法律规定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司法解释明确,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 侵犯生育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答:司法实践中,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丈夫一般以生育权受到侵害为由,让妻子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妻子是被告。但也有一些案件是丈夫状告医疗机构未经其同意,损害其生育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在此情况下,虽然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们认为,医疗机构无疑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法律并没有...
  • 孕期打胎,到底侵犯谁的生育权?
    答:但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男方生育权,司法解释已有明确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
  • 民法典关于计划生育的内容有哪些
    答:2022年发布的是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婚姻法本身没有进行修订。司法解释中的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处理。生育权内容 生育...
  • 妻子不愿意生孩子离婚可以吗
    答:因此,男性的生育权实质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从另一方面说,如果法律通过强制措施使得男性的生育权得到了保障,对女性的不生育的权利和自由是否是一个剥夺,在学术上仍存在探讨空间。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夫妻之间关于生育权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
  • 新婚姻法生育权
    答:所有的人都需要严格的执行,生育的权利是夫妻双方的事,但具体的权利需要法律来约定,这也是需要来保障大家的'合法的生育权的。新的《民法典》的修订就是对之前涉及到的生育权的内容的完善,更加符合社会的需要。新婚姻法生育权2 一、新婚姻法关于在婚生育的规定 司法解释中的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
  • 何时以男生为主计生家庭人口管理
    答:有待于实施细则的出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上海市婚姻家庭学会副会长徐安琪接受专访时表示,男方生育权的提出具有积极意义,但如果在实施中过分夸大和利用这种权利,将使女性权利受到伤害。比如女方不愿生育,而男方过分强调自己的生育权,势必会造成对女性自主流产的不公平指责。(记者 ...
  • 新婚姻法为什么不把女人生育权写进去?男人真的要自己生孩子?
    答:1、所谓的新婚姻法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女方有单独终止妊娠的权利。这一项被写进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是生育权首先属于妻子的人格权,而人格权是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应当予以第一位的重点保障,公民有权自行处分自己的人格权不受他人干涉。这一法条很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