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承销方式的规定是如何的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3

法律分析:股票承销的两种方式:

1、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

2、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二种,代销和包销都是发行公司于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前者发行股票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 股票的承销模式有哪些,找出其中具有特色的承销方式?
    答:股票承销的两种方式:1、股票代销 即承销商只作为发行公司的证券销售代理人,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尽力推销证券,发行结束后未售出的证券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发行风险。因此,尽力推销也称代销。采用这种方式时,投资银行与发行人之间纯粹是代理关系,投资银行为推销证券而收取代理手续费。2、股票包销 指...
  • 根据规定,下列有关股票承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答:【答案】:B (1)选项A: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如果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 10名股东,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2)选项C: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 “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3)选项D:证券的代销、 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 券商怎么承销股票发行
    答:)2.取得证券承销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主要承销业务人员至少6名,并且应当有一定的会计、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3.参与过三只以上股票承销或具有三年以上证券承销业绩。4.在最近半年内没有出现作为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而在规定的承销期内售出股票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总数20%的记录。
  • 股票承销资格
    答:经营时间:经营机构需成立并正式开业超过半年,兼营机构证券业务需独立运营和管理。风险管理与财务要求:负债比例不超过净资产或证券营运资金的10倍,流动性资产比例需达到50%以上。营业设施:必须拥有保障正常运营的场所和设备。其他证监会规定的条件。总的来说,参与股票承销业务的证券商必须满足严格的资格标准...
  • 股票承销价格的确定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答:面值发行:也称平价发行或等价发行,即股票的发行价格等于票面金额的发行方法。这种方法现在极少采用。溢价发行:指发行价格高于股票面值的发行方法。目前,我国的新股发行一般都采用溢价发行方式。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 1.证券公司承销一共有几种方式?各自的含义是什么?发行风险各自由谁承...
    答:承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代销,另一种是包销。1.代销 代销是证券代理销售的一种形式,由发行人与证券公司签订代销协议,按照协议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销售所发行的证券,到约定的期限,部分未售的证券退还发行人,证券公司不承担责任。代销实际上是发行人与承销商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因承销商不承担销售...
  • 什么是证券承销 基本简介
    答: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统称证券)、证券公司在境内承销证券,以及投资者认购境内发行的证券,适用本办法。 发行人、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参与证券发行,还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的其他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还应当遵守...
  • 股票承销方式风险大小的问题
    答:全额包销如果证券销售不出去;风险由承销商自负,故风险较大,但是其收益要比代销的佣金高,余额包销,也称助销,是指承销商(承销团)按照规定的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在约定期限内向投资者发售股票,到销售截止日,如投资者实际认购总额低于预定发行总额,未售出的股票由承销商负责,并按约定时间向发行人支付...
  • 证券承销商承销证券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证券承销的方式包括:1、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2、证券助销:是指承销商按照承销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承销期满后对剩余的证券出资买进,或者按剩余部分的数额向发行人贷款,以保证发行人的筹资、用资计划顺利实现。3、证券包销:是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
    答:”二、第五条修改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应在发行公告中说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定价,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