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落户,土地确权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了,土地怎么办?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2
在外面落户,土地确权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了,土地怎么办?
主要看你和父亲有没有分户,如果说没有分户,承包的土地你可以继续承包。如果说你和父亲户口分开了,而你的父亲户下再没有其他成员,也就是说出现了绝户情况,村集体是有权收回你的土地的,你也没有权利继续承包土地。

一、农村土地承包是家庭联产承包,承包地是承包给整个户的而不是户内的某个人,户主只是这个家庭的代表在证书上面签字。土地确权是对承包户承包的面积、地块,享有的权利进行确认,对承包主体并没有影响。而在新实施的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对进城落户农户的承包地是不能收回的。从以上三个方面我们就知道,如果说你和父亲的户口在一起,迁往了城市,虽然现在父亲去世了,你作为其他家庭成员是可以继续承包土地的。

二、还是家庭联产承包,承包地是以户为承包主体而不是单个的人,如果承包主体户消亡了,承包关系也就不复存在了。你和父亲的户口分开了,你的户迁到城市,而你父亲的户还在老家,在你父亲去世后,作为你父亲这一户主体来说,在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前提下,村上是有权收回这一户的承包地的,如果你父亲户下还有其他人,就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你是不能再继续承包了,承包土地村民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不属于私人财产,是不能当做遗产来继承的。

综上所述,题主这种情况主要要看户口有没有分开,承包主体户有没有消亡,这两个方面我们要分别对待,不同情况就有不同的结果。

在外面落户,土地确权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了,土地怎么办?

对于题主说的这种情况来说,在农村还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现在的农村青年大部分进城的情况下,很多农村的土地都是确权在老人的名下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人去世了,土地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可以继承土地的承包权益的。说句简单点的就是您可以继承您父亲继承的土地的。因为土地承包的权益就是从经营或者流转的方式得来的。而且,一旦出现占地、征收的情况,您也可以正常的领取补偿金的。而且,这也是符合《土地承包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

之所以会这样解释,就是因为现在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及“维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土地政策。因为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不会因为您的户口迁出减少您父亲确权土地的数量。同样,也不会因为您父亲的过世而收回您父亲确权的土地。所以,对于您来说,你可以选择继承父亲确权的土地,也可以选择有偿的退出土地承包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农村出来的年轻人,在外面安家落户,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的现象普遍存在,我家也是如此,现在就是父母在老家居住,全部土地都确权在父母名下。很多人都担心,父母去世了,土地怎么办?其实没必要过多担心,只要了解土地政策法规,这就告诉你如何应对:

一、掌握土地承包期限。因为《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承包期限内,土地承包方不得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配调整。这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几十年内是不会作出重新分配和调整的。2018年我父母亲名下确权的耕地,承包期延期到2043年。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即使我父母亲去世了,父母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是归我暂时所有。我有权将我父母名下的土地进行合法流转,有偿退出或者转让。

二、在土地承包期内,父母还健在的。如果打算将来还想回农村养老,可以用父母亲户头修建房屋,修它牢固点,父母去世了,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但宅基地上房子所有权归你继承,按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了房子也就继承了宅基地。房子你居住几十年也没人敢叫你走,房子不倒,产权永远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使耕地到期被村集体收回了,你宅基地上房子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三、提前打算,以防政策变化。父母去世后,父母名下的耕地如果还在承包期限内,要及时将耕地作出处理,只要村里面其他村民有需要,及时将土地有偿转让出售给有需要的村民,这样万一哪天承包期到期,政策变化,一但重新分配土地,你户口没在本村,你就不能参与再分配土地了。先把土地转卖拿到钱就是稳的。

在外面落户,土地确权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了,土地怎么办?

继承父业,继续经营。在外面生活,自耕自种显然不现实,你可以选择外包、流转、有偿转让或者亲戚朋友托管等多种形式参与经营。

虽说你现在落户外面,但这宗以父亲名誉所获得的承包地你作为儿女原本就是共有人。这次又通过以法律形式重新确认经营权属,且在承包期内,对这宗土地作为儿女 你有合法继承经营权。这种权力不被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所剥夺,请放一百二十个心好了。

理由的法律依据 (2018年修订的,2019年元月1日实施的新《土地承包法》之规定):

另据2018中央1号文件之精神: 该文件明确指出,国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 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即三种权力)不被侵犯;鼓励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转让这三种权力。

由此可见,你父亲遗留下来的承包土地由儿女们继承经营 合理、合法,有硬邦邦的法律条款提供保障。

(以上文字属笔者个人对当前的农村土地政策解读,希望能对题主有所帮助)

你的户口迁往外地,而你家的土地确权在你父亲名下,如果你父亲去世了,土地怎么办?这里面分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你的户口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前迁走的,那么你父亲土地确权时就没有你的那份土地,如果你父亲再没有其它的亲人,那么当你父亲去世后,村集体是有权收回你父亲的土地的。因为你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前走的,那么你也一定在户口迁入地也分得了一份土地。第二种情况是你的户口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后迁走的,那么确权时你父亲的签字是代表你们全家几口人签的字,况且你的户口迁入地也不可能再分给你土地,按照现在土地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你父亲签字的土地确权证你是可认继承的。你父亲自身名下的土地根据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也归你所有。

你好!
在外面落户,土地确权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了,土地怎么办?
农村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民个人只是拥有使用权,但是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给土地进行了确权登记,并在二轮土地承包到期的2027年,再延长30年,期间不需做调整,更改!也就是说,你父亲确权的土地承包期要到2057年才到期!

虽然土地承包权的名字是父亲的,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的方式是以经济组织家庭的形式承包的!并不是父亲一个人的名义去承包,所以如果父亲过世,家庭其它的成员直接耕种即可,如果你是第一合法继承人,即使你的户口已经外迁,依然不会影响你继承父亲的土地承包权,在2057年之前,你对土地承包权拥有合法的使用权,你可以选择土地流转,出租,或者让其他的亲属耕种!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一定不能荒废,如果父亲去世,没人打理他的承包地,导致土地荒废,超过3年,村集体是有权对土地进行收回的!

农村农民承包土地确权以后,农村的土地归属权和经营权就明确了,农村的土地属于村集体,集体把村里的土地发包给家庭,土地的所有权还属于村集体,农村农民家庭承包集体的土地只有经营生产的权力,没有土地的买卖继承的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以家庭成员为单位,所以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人没有权力经营承包地,就算是自己的儿女,如果以分户另过,也没有权利继承父母承包的土地。你在外地落户,父亲在农村承包的土地没有你的份,你父亲承包的土地,只有给你父亲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能够继承,农村承包土地是以一个家庭承包的,不是以家庭成员的远近关系来论。你父亲家庭成员中如果没有其他子女,那你父亲的承包地就被村集体收回,然后承包给其他没有土地的村里人,你父亲承包的土地给你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你给你父亲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这种情况下,你虽说落户在外,在落户之前具有合法土地存在并且确权在你父母名下,当然就具有土地确权证书;这种情况下你父母拥有土地仍然合法,因为你父亲是原始取得的土地权,在承包期内,没有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调整之前,你父亲拥有土地权仍然有效,你父亲去逝后,子女就是合法继承人!

如果土地已确权,那么按照第二轮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你父亲的承包地可继续给你们使用到2057年。

当然,鉴于你已把户口外迁,不可能再回来务农的事实,建放你把土地做以下几种安排:一是把土地流转给他人、合作社或农业公司。签订正式流转协议。二是把土地承让给老家的堂亲或是其他亲戚耕种,避免抛荒。三是有偿退出承包权,把土地退回村集体,领取退出补偿款。

不过,由于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在你父亲过世后,又无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属可继续经营的话,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土地的。

这还要问吗?土地承包法是以户为单位,不是以人为单位,只要户籍有人就不得收回承包权。假如要收回的一律收回打乱重分,否则继续稳定承包关系。不要眼红进城落户人员的土地,现在政策放宽进城落户条件了谁都可以进城落户。只要承包人不享有五保户待遇的情形下,在二轮承包期到期再延长三十年内,也就是说没有任何法律为依据,或者是到期后没有采取大调整或重新打乱重分的情形下,只要承包人去世后还有后人的不论男女子孙,都可以继续承包土地。

  • 土地确权在父亲名下了,儿子告父亲要土地使用权能立案吗
    答:不能。如果土地已经确权在父亲名下,那么儿子在法律上是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如果父亲不同意或拒绝与儿子协商,儿子无法立案要求土地使用权。
  • 我的土地确权在我父亲名下了,现在可以重父亲名下分到自己名下吗
    答:《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应先征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然后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受让人签订协议。也就是村里批准同意,你跟你父亲签个协议,做个公证,土地就是你的了 ...
  • 土地确权在父亲名下,儿子享有继承权吗
    答:没有。责任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土地确权是对土地经营权的确认,没有涉及土地所有权)责任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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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把户口先弄一个户口本上,户主改成儿子名子,土地确权时可以在父亲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将父亲名下的土地进行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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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土地确权后可以更改姓名,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变更姓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新户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新户主为当地农业户口;3、依法转让、互换承包地,且没有权属纠纷的;4、原户主死亡,家庭成员内部推举意见一致,不存在纠纷的。土地证更换...
  • 土地确权证父亲名字可以改吗
    答:可以。根据找法网查询得知,可以更改。农村土地确权后,户主发生变化是可以到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变更登记的。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的书面请求。2、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 分户了土地确权在老人名下怎么办
    答:假如小赵父母都已离世,家庭承包户内已没有成员,由于家庭承包主体的消亡,小赵父亲名下的承包地将被村集体收回。这里小赵由于与父母已经分户,是不能再继续经营父母承包主体名下的土地的。 2.如果父母承包的还有林地或通过其他方式承包经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小赵在本...
  • 父亲只有我一个独子,我将户口迁到了城市,那农村的自留地归属权怎么办...
    答:自留地所有权有立即的危害你即然转移到大城市后,就不会归属于本经济发展结构的组员,基础理论上面要回收到村里或村委会。准确的说便是在全新一轮土地确权后,无论承包户归属于农业户口或是落户口于城镇的户籍,只需是在土地确权阶段承揽的土地资源都能够再次保存承包土地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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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但通常情况下,要解决两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房屋补偿款属于被征收人,即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说,其实从法律角度看,补偿款应该分给谁,是非常明确的。但现实是复杂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